1、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表 业务编号 YBZX00003 业务类别 医保待遇业务 城乡 居民医保业务 事项名称 居民 医保、大学生医保 门诊重症资格确定 实施机关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类型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设定依据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武政【 2007】 84 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规【 2009】 10 号) 关于印发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 2009】 4 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武汉市
2、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管理的通知(武人社发 2014 48 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有关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发 2012 77 号 办事条件 正常缴费及医疗待遇正常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居 民医保、大学生医保 参保人员 患有 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有关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发 2012 77 号)规定的 疾病的,可向辖区社保处(分 局)提出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的资格申请。 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 2、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3、近两年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治疗相关疾病的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
3、历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支持门诊重症诊断的检验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病理检查报告 4、近期 2 寸证件照 5 张 法定时限 无 承诺时限 自参保人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之日起 16 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特别程序及期限 无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证照或批复名称 无 运行流程 1、 居民 医保、大学生医保 参保人员由本 人 或 代办人 向 辖区社保处(分局)申报,申报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 2、辖区社保处(分局)在接收申请资料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回给本人(代办人);资料不齐全的,发给鉴定材料收讫补正告知书。 3、经受理的居民 医保、大学生医保 参保人员,社保处(分局)工作人员会统
4、一填写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鉴定审批表 (以下简称鉴定审批表 ),将证件照贴在审批表指定位置,加盖钢印,并将鉴定审批表、个人申请、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的复印件、病历资料进行封装,贴上封条,交予参保人员。当日不能完成受 理的居民 医保、大学生医保 参保人员可于次日到辖区社保处(分局)查询申报受理情况。 4、居民 医保、大学生医保 参保人员须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密封的病历资料在 3 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医院的医保办申请鉴定。 5、鉴定医院对能根据病历资料判断结果的,会直接进行鉴定。鉴定医院对需要进行医学检查再判断的,会通知参保人员,告知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项目、收费标准、
5、应携带的资料以及应注意的事项。鉴定医院会在 1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病情复杂或存在较大争议的病例会延长 3 个工作日),并在 3 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资料和鉴定结果移交辖区社保处 (分局)。 6、辖区社保处(分局)收到鉴定医院移交的资料后,会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门诊重症的审核结论 。 7、审核通过的居民 医保、大学生医保 参保人员可选定具有门诊重症服务资格的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定点药店进行就医和购药,并领取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和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鉴定审批表;审批未通过的,辖区社保处(分局)会书面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资料。 承办机构 各辖区社保经办机构 咨询方式 武汉市
6、医疗保险中心: 027-59598555, 江汉区唐家墩路 192 号国资大厦 社保咨询投诉电话: 027-12333 江岸社保处: 027-51273803,江岸区建设大道 1131 号 江汉社保处: 027-85617726,江汉区发展大道玉宇里一号 硚口社保处: 027-83883521,硚口区解放大道 461 号 汉阳社保处: 027-84706003,汉阳区七里新村 143 号 武昌社保处: 027-51866269,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 25 号 青山社保处: 027-86867722,青山区和平大道 932 号 洪山社保处: 027-87223119,洪山区书城路 18 号 东湖分
7、局: 027-67880229,东湖高新技术开发 区高新大道 777 号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处: 027-84891235,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拓南路29 号 江夏城乡居民医保办: 027-87951211,江夏区北华街 42 号 东西湖区 居民医保办 : 027-83293716,东西湖区吴祁街 38 号 新洲区医保办: 027-89355189,新洲区衡州大道 黄陂区医保办: 027-61008108,黄陂区前川百秀街 249 号 蔡甸区医保办: 027-84999450,蔡甸区蔡甸大街 198 号 监督投诉方式 1、市长热线: 027-12345; 2、本单位监督投诉机构:武汉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1 号;投诉电话: 027-83919214、 83919212。电子邮箱 。 备注 注: 1.表格各要素原则上为必填项,确无对应内容则填“无”; 2.填写内容使用小五号仿宋字体; 3.具体要求详见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