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第二部分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规定范围 1、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 2 条、第 27 条、第 28 条、第 34-43 条。 2、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 15 条第 1 款、第 16 条第 1 款、第 20-40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 28 条、第 37 条、第 40 条、第 47-50 条。 4、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 6-15 条、第 16-22 条、第 23-31 条、第 32-34 条、第 46-48 条、第 51 条、条 52 条、第 57 条、第 59-60 条、第 79-85条。 5、 2017 年司法部发布的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犯暂行规定。 6、 中华全国律
2、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第 2-5 条,第 8-11 条。 7、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第三章第 13-17 条、第四章第 18-23 条、第五章第 24-40第、第六章第 41-44 条 8、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 5 9 条、第 11 21 条、第 23 条 第三部分 律师实务 (根据实务训练材料,询问实习律师的实务操作情况,包括案 件 情况、分析处理、法律适用、结果得失等,考察实习律师的实习经历和对律师专业知识的掌握、理解和运用; 本题库试题答案仅作参考,面试考核考官可根据实习律师具体答题情况综合 给分) 1.律师可以从事下列哪些业务? (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3、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 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的 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 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 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 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2.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前,需要进行审查的事项有哪些? ( 1)拟承办的法律事务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 2)诉讼时效、
4、除斥期间问题; ( 3)诉讼管辖问题; ( 4)与该法律事务相关的证据问题。 3.如何理解风险告知制度? 2 ( 1)这是律师职业道德要求律师执业必须具备的制度; ( 2)风险告知的内容,指的是当事人案件陈述完毕后指出案件的性质、证据的优劣问题及有可能产生的诉讼风险; ( 3)是律师防范执业风险,自我保护的有效措施。 4.民事 诉讼业务中 ,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 1)分析案情; ( 2)解答法律问题; ( 3)查阅案卷; ( 4)搜集证据; ( 5)代写起诉状; ( 6)参与诉讼; ( 7)参与调解; ( 8)申请执行。 5.办理民商事案件, 律师出庭前应准备哪些工作? (
5、 1)熟悉起诉状或答辩状等案情内容; ( 2)核对自己提交和对方提交的证据材料; ( 3) 草拟 质证 意见 以及代理 意见 或者辩护意见; ( 4)梳理相关的法律依据。 6.民事诉讼中, 参加庭审 时举证或者 质证,代理律师的工作要点有哪些? 对举证人而言: ( 1) 须 准备好证据原件,或者证据复印件来源的说明; ( 2)告知出庭作证的证人携带身份证到庭但 不能参加旁听; ( 3)认真阐述举证证据的证明目的与证明对象; ( 4)认真听取其他当事人的质证意见,即时清理辩驳意见; 对质证人而言: ( 1) 结合证据规则提出 是否新证据, 不予质证、申请司法鉴定等诉讼程序措施。 ( 2)围绕证据
6、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 7.律师参与法庭辩论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 1)应紧紧围绕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的重点 发表辩论意见 ; ( 2)从事实、证据、法律等方面分析,阐明观点,陈述理由; ( 3)应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和风度,尊重对方的人格,不得讽刺、挖苦、谩骂、嘲笑对方,不得攻击合议庭成员 。 8.律师在法庭上发表哪些言论会受法律追究? 3 ( 1)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 ( 2)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 ( 3)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 9.在收到法院的 民事 判决书后,律师应该怎么办? ( 1)第一时间通知当事人到所里来拿判决书,原则上不邮寄; ( 2)向当事人分析判决认定的事
7、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帮助当事人正确作出判断; ( 3)告诉当事人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及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及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 4)当事人如需上诉,就二审程 序是否继续委托进行协商,当事人决定另行委托他人,在其请求下可以为当事人拟就上诉状; ( 5)将判决书交给当事人并由当事人在法律文书签收单上签字。 10.谈谈你对办案小结的认识? ( 1)对律所而言,是案卷整理、归档的必备材料,是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的表现; ( 2)对律师而言,是归纳总结办案得失、经验的途径,是律师成长的真实写照 。 11.装订一本完整规范的案
8、卷需要哪些材料? ( 1)案卷封面; ( 2)案卷目录; ( 3)结案登记表; ( 4)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 ( 5)起诉书、答辩状、代理词、申请书、法律意见书、 备忘录、举证质证意见等律师文书; ( 6)原、被告证据清单以及证据文件; ( 7)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法院传票等; ( 8)办案质量监督卡; ( 9)结案报告(办案小结)。 12.装订刑事案卷时,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是什么? ( 1)律师事务所批办单; ( 2)收费凭证; ( 3)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书; ( 4)阅卷笔录 及案卷材料 ; (
9、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 ( 6)调查 笔录及证据材料 ; 4 ( 7)集体讨论记录; ( 8) 检察院 起诉书; ( 9) 庭审记录、 辩护词或代理词、 ( 10)出庭通知书; ( 11)判决书; ( 12)上诉 状 、抗诉书; ( 13)办案小结 ; ( 14)监督卡。 13.装订民事案卷时,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是什么? ( 1)律师事务所批办单; ( 2)收费凭证; ( 3) 风险告知笔录、 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 4)起诉 状 或答辩 状,或 上诉 状 ; ( 5)阅卷笔录; ( 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 7)调查材料(证
10、人证言、书证); ( 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 ( 9)集体讨论记录; ( 10)出庭通知书; ( 11)庭审笔录; ( 12)代理词; ( 13)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 14)上诉 状; ( 15) 办案小结 ; ( 16)监督卡。 14.装订法律顾问卷时,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是什么? ( 1)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 2)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 3)收费凭证; ( 4)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 制度 、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 ( 5)协议存
11、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5 ( 6)工作小结。 15.律师前往羁押场所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携带哪些文件和证件? ( 1)律师执业证 、律师事务所证明和 委托书; ( 2)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 ,必须持有侦查机关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 3)若会见须翻译陪同,还应该持有侦查机关批准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书面文件 。 16.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包括哪些内容? ( 1)犯罪嫌疑人的 身份 情况; ( 2)是否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 ( 3) 参与的主要事实 ,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 ; ( 4) 听取 无罪的辩解; ( 5)
1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 6)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其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 7)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17.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 1)向犯罪嫌疑人介绍自己; ( 2)排除侦查机关工作人员对律师了解案情的干扰; ( 3)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 ( 4)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 5)确认授权委托书; ( 6)制作会见笔录; ( 7)适当传递亲情。 18.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哪些内容? ( 1)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 规定; ( 2)有关侦查、检察及审判人员回避的规定; ( 3)嫌疑
13、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 4)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的权利以及确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的义务; ( 5)嫌疑人享有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其告知的权利,以及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 6)嫌疑人享有辩护权; ( 7)嫌疑人享有申诉权、控告权; ( 8)所涉嫌罪名 的犯罪构成要件,及 刑法的有关规定; 6 ( 9)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相 关规定; ( 10)其他刑事案件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 ( 11)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19.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得有哪些活动? (
14、 1)不得为犯罪嫌疑人传递物品、信函; ( 2)不得将通讯工作借给其使用; ( 3)不得引导犯罪嫌疑人翻供; ( 4)不得将通过律师工作所获得的案件信息告知犯罪嫌疑人; ( 5)不得进行串供; ( 6)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 20.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在侦查阶段有那些权利? ( 1) 与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 通信和 会见 ,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 ( 2)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 3)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 ; ( 4)代为申诉控告 ; ( 5)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21.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调查取证的方式有哪些? ( 1) 经检察院许可并经被害人或者其
15、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本案的有关材料 ; ( 2)勘 查 现场; ( 3)收集物证、书证、多媒体资料等; ( 4)就鉴定结论访问专家证人; ( 5)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 22.刑事案件中, 律师能否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该如何操作? ( 1)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本人同意; ( 2)事先应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同意; ( 3)应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出示律师执业证; ( 4)一般由二人进行。 23.辩护 律师在调查取证时访问证人、特别是访问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或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时,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6、( 1)至少由二名律师共同进行; ( 2)最好在办公场所进行,绝对不能在宴请、娱乐的地方和证人约谈; 7 ( 3)不要以现金、物品或其他任何方式给证人以作证报酬; ( 4)即便有和证人的谈话笔录,也不要直接将这份笔录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最好是 申请法院 通 知 其出庭作证。 24.律师调查笔录应具备哪 些内容? ( 1)应当载明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的姓名,调查的时间、地点; ( 2)应当有律师身份的介绍,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 ( 3)律师对证人如实作证的要求,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的说明; ( 4)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 5)被调查人的签名及签署记录无误的意见。 25.律师查阅
17、刑事 案件材料应当着重了解哪些事项?(列举五项) ( 1)被告人的 身份 情况; ( 2)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法定、酌定情节等; ( 3)被告人无罪、罪轻的事实和材料; ( 4)证人、鉴 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的自然情况; ( 5)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 6)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的合法、齐备; ( 7)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其理由等; ( 8)同案被告人的有关情况; ( 9)有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本身及证据之间的矛盾与疑点; ( 10)相关证据能否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
18、事实及情况,有无矛盾与疑点; ( 11)其它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26.律师会见被告人,应当着重了解哪些情况? ( 1)被告人的身份及其收到起诉书的时间; ( 2)被告人是否承 认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 ( 3)指控的事实、情节、动机、目的是否清楚、准确; ( 4)起诉书指控的从重情节是否存在; ( 5)被告人的辩解理由; ( 6)有无 自首、 立功 、犯罪未遂、中止等 从轻、减轻、免予处罚的事实、情节和线索; ( 7)是否存在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 27.对控诉方的出庭证人,可以从哪几个方面进行质证? ( 1)证人与案件事实的关系; ( 2)证人与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 8 ( 3)
19、证言与其它证据的关系; ( 4)证言的内容及其来源; ( 5)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条件和精神状态; ( 6)证人的感 知力、记忆力和表达力; ( 7)证人作证是否受到外界的干扰或影响; ( 8)证人的年龄以及生理上、精神上是否有缺陷; ( 9)证言前后是否矛盾。 28.在刑事案件中,对出庭的鉴定人和鉴定结论,可以从哪几个方面进行质证? ( 1)鉴定人与案件的关系; ( 2)鉴定人与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 ( 3)鉴定人的资格; ( 4)鉴定人是否受到外界的干扰和影响; ( 5)鉴定的依据和材料; ( 6)鉴定的设备和方法; ( 7)鉴定结论与其它证据的关系; ( 8)鉴定结论是否有科学依
20、据。 29.对控方出示的物证,可以从哪几个方面进行质证? ( 1)物证的真伪; ( 2)物证与本案的联系; ( 3)物证与其他证据的联系; ( 4)物证要证明的问题; ( 5)取得物证的程序是否合法。 30.对控方出示的书证,可以从哪几个方面进行质证? ( 1)书证的来源及是否为原件; ( 2)书证的真伪; ( 3)书证与本案的联系; ( 4)书证与其它证据的联系; ( 5)书证的内容及所要证明的问题; ( 6)取得书证的程序是否合法。 31.对控诉方宣读的未出庭证人的书面证言,可以从哪几个方面进行质证? ( 1)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对本案的影响; ( 2)证人与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 ;
21、( 3) 证人证言的形式和来源是否合法, 反映的 内容是否 真实,以及与本案的关联性问题。 9 32.对控方提供并播放的视听资料,可以从哪几个方面进行质证? ( 1)视听资料的形成及时间、地点和周围的环境; ( 2)视听资料收集的程序是否合法; ( 3)播放视听资料的设备; ( 4)视听资料的内容是否和所要证明的问题; ( 5)视听资料是否伪造、变造; ( 6)与其它证据的联系。 33.针对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指控,辩护律师可以选择的基本抗辩方法有哪些? ( 1)案件事实辩护; ( 2)证据 不确实、不充分 辩护; ( 3)法律适用辩护 ; ( 4)程序辩护; ( 5)轻罪辩护; ( 6)无
22、罪辩护。 34.采用证据不足辩护方法时,应当掌握哪些基本技能? ( 1)“孤证”不能定案; ( 2)排除不合法、不真实、与案件无关联的证据; ( 3)证据不能 形成 证据链不能定案; ( 4)证据不充分 ,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不能定案。 35.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哪几个方面进行? ( 1)控方指控的证据 不确实、不充分 ,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 2)控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被告人行为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 3) 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 或具有 阻却违法性 事由 。 ( 4) 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 ( 5)其它依
23、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 36.刑事案件中,常见的罪轻辩护方法有哪几种? ( 1)刑事责任能力辩护; ( 2)主观恶性辩护; ( 3)过失犯罪辩护; ( 4)单位犯罪辩护; ( 5)罪名辩护; ( 6)因果关系辩护; 10 ( 7)犯罪作用与地位辩护; ( 8)受害人过错辩护; ( 9)认罪悔罪态度辩护。 37.律师以辩护人身份参与二审诉讼活动,分析一审判决书时应当注重哪些问题? ( 1)一审审判程序是否违法; ( 2)起诉书认定的罪名和事实 与一审判决书认定的罪名和事实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合,一审判决书阐述的原因是什么; ( 3)一审公诉方证人证言以及其他各项证据之间是否构成证据链,是否能做
24、到认定事实清楚,能够唯一证明与上诉人有关的犯罪指控成立; ( 4)侦查、检察机关提交的证据是否合法、真实、有证明力,对不合法的证据,一审法院是否采纳; ( 5)一审判决作为重要证据的鉴定结论,二审辩护律师是否有能力对其进行充分分析,是否需要征询有关方面专家的意见; ( 6)一审判决是否存在“孤证定案”的情形,既包括孤证确定案件事实,也包括孤证确定案件事实中的某一个方 面的情形; ( 7)一审中,公诉意见的核心是什么,上诉人的自我辩解理由是什么,其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是什么,和一审公诉人之间的争论焦点是什么,对于控辩双方的意见,法院是如何采纳的,采纳的理由是什么; ( 8)一审庭审后公诉方移交的法
25、庭的证据材料中,是否有有利于上诉人的证据材料; ( 9)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定罪量刑是否适当。 38.审判阶段律师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应依法指导、协助或代理委托人行使哪些诉讼权利? ( 1)陈述案件事实; ( 2)出示、宣读有关证据; ( 3)请求法庭通知未到庭的证人、鉴定人 和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 ( 4)经审判长许可,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发问; ( 5)对各项证据发表意见; ( 6)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向被害人提出的威胁性、诱导性或与本案无关的发问提出异议; ( 7)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 8)必要时,请求法庭延期审理。 39.律师担任自诉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代写刑事起诉状。起诉状应包括哪些内容? ( 1)自诉人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 身份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