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促进依法治税、规范执法、改进作风、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今年3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推行覆盖省、市和县三级税务机关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简称规范2.0版)。,规范2.0版从制度上统一规范了全国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流程,实现一把尺子对待纳税人,一个标准服务纳税人。与规范1.0版相比,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了升级改进:,一是贯彻依法治税,所有规范事项均依法依规进行梳理和完善;,二是深化简政放权,调整缩减审批事项,下放部分审批权限;,三是充实完善内容,新增省市税务机关规范事项,补充地税业务规范事项;,四是提升服务水平,缩短事项办理
2、时限,优化办税流程环节;,五是强化权益保护,注重服务小微企业和自然人等纳税群体;,六是便利基层操作,规范事项按国地税、省市县、审批类等区分标注。,服务规范分为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基本规范是指基于现行制度规定和征管流程,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的税务机关必须做到的基础性服务规范。,升级规范是指在总结归纳部分地区已经实现的创新服务措施基础上,按照税收现代化要求制定的提升性服务规范,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组织实施升级规范。,规范2.0版包含税务登记规范、税务认定规范、发票办理规范、申报纳税规范、优惠办理规范、证明办理规范、宣传咨询规范、权益维护规范、文明服务规范等内容,其中涉及地税部门的有以下9类66项1
3、59个服务事项。,税务登记规范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业务的服务规范,包括8项20个事项。,税务认定规范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征收方式认定等业务的服务规范,包括2项13个事项。,发票办理规范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为纳税人办理发票业务过程中提供服务的规范,包括5项13个事项。,申报纳税规范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受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代征人申报、缴纳、解缴、退还税费等业务的服务规范,包括23项42个事项。,优惠办理规范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办理部分减少或全部
4、免除纳税义务的过程中提供的服务规范,包括13项21个事项。,宣传咨询规范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通过多种途径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的包括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的宣传咨询、问题解答、培训辅导等服务的规范,包括4项10个事项。,权益维护规范是指税务机关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所制定的服务规范,包括需求征集与满意度调查、信息查询、服务投诉、法律救济、信用评价、中介服务及监管等6项9个事项。,文明服务规范是指税务机关按照规范、便捷、高效、文明的服务要求,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效的各项服务配套规范,包括4项25个事项。,国家税务总局从2015年3月1日起推行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规范2.0版,并以活页形式按季动态升级维护;2016年年底前将形成规范3.0版本,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将改进规范后续升级办法,根据税收政策制度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规范内容,实现经常性动态升级。我们的目标,是要通过推行规范并不断升级完善,逐步构建规范、现代、文明的纳税服务体系,促进实现税收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