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道采砂审批办事指南 BSZN-1100401000 云南 滇中新区水务局 2018 年 7 月 1日发布 1 河道内采砂作业 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 跨行政区域河道内采砂作业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 跨 一个以上 行政辖区 项目 。 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个 行政区建设项目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三、实施机关 云南滇中新区水务局 ,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关。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许可条件 1.采砂方案符合流域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 2.有采砂可行性论证方案,且通过 有许可审批权
2、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 3.采砂方案不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和通航安全、水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涉水工程的正常运用; 4.不妨碍防汛抢险; 5.有符合规定的采砂作业方式、技术人员及工具; 6.采砂单位有营业执照,采砂船舶、船员证书齐全; 7.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许可数量 本行政审批事项没有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批准。 六、受理形式和地点 受理形式:窗口受理。 受理地点: 云南滇中新区水务局 窗口。 地址: 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云水社区云水路 1 号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 云南滇中新区水务局窗口。 交通方式:市内可乘坐机场大巴或云南滇中新区通勤车 。 七、申请材料
3、2 河道内采砂作业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 名称 材料 形式 份数 其他 要求 1 河道采砂申请 书 书 原件 4份 1、 复印件应选用 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2、 申请人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方案 原件 6份 3 使用采砂船采砂的,提供采砂船照片、船舶检验证书及船员证书 收复印件, 原件 4份 八、办结时限 申请时限:法定工作日 均可提交申请。 受理时限: 1 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 : 2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8 个工作日,查勘现场,专家预审、专家组评审时间,编制单位修改报批稿时限,不计算在内。 九、许可收
4、费及依据 本许可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一 )申请 1.提交方式 ( 1)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 滇中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大厅滇中新区水务局窗口 ; 接收地址: 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云水社区云水路 1 号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云南滇中新区水务局窗口。 2.提交时间: 窗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 00 12:00,下午 13:30 17:00。 (三)受理 现场受理时,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补正材料通知书 。 3 (四)审
5、核 受理后 专家踏勘及技术评审 (五)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对许可通过的单位,颁发 云南滇中新区水务局 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单位,下发 云南滇中新区水务局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到滇中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大厅滇中新区水务局窗口领取。 十一、许可服务 (一)咨询 1.咨询方式 ( 1)窗口咨询。 云南滇中新区水务局窗口。 (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 0871 67336729。 ( 3)信函咨询。 咨询部门名称:云南滇中新区水务局 (昆明市水务局) ;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 1 号楼 2 楼 水务局行政审批处 ;邮政编码: 650500 2.咨询回复 (
6、1)回复机构: 云南滇中新区水务局 ( 2)回复时限: 3 个工作日内 ( 3)回复方式:电话回复、信函回复 (二)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 0871 67336729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三)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 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云水社区云水路 1 号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云南滇中新区水务局窗口。 电话投诉: 0871-65711521, 云南滇中新区水务局 行政审批处 信函投诉: 云南滇中新区水务局 行政审批处。 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 1 号楼 2 楼 云南滇中新区 水务局行政审批处;邮政编码: 650500。 4 附件 1 河道内采砂作业 审批 办事流程示
7、意图 图一:河道内采砂作业 审批 办事流程示意图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不属于管理服务范围、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或者修改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 审批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并听取其意见。 依法需要现场调查、论证和专家评审、整改、验收的,按照规定开展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决定(自受理之日起 8 天,不包含现场调查、论证和专家评审、整改、验收时间) 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制发不予登记备案或者批准的书面决 定。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给予登记备案或者核发批准文件。 申请人到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务局窗口递交申请 5 附件 2 可到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下载,网址: http:/ 河道 内采砂 申请书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项 目 概 况 是否审查 是 否 有无变更 有 无 规 模 大型 中型 阶 段 可研 初步设计 施工前 建设项目位置界限 涉河名称 位 置 建设项目 、 位置界限 情 况 6 序 号 提交资料名称 份 数 补充资料记录 补充资料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