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通关.ppt

上传人:ga****84 文档编号:333337 上传时间:2018-09-23 格式:PPT 页数:48 大小:98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进口货物通关.ppt_第1页
第1页 / 共48页
进口货物通关.ppt_第2页
第2页 / 共48页
进口货物通关.ppt_第3页
第3页 / 共48页
进口货物通关.ppt_第4页
第4页 / 共48页
进口货物通关.ppt_第5页
第5页 / 共4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主講人:曾溫亮,海關實務,97年09月,壹、前言,(一)、超速的故事 (二)、input output,一 、結緣,(一)、創造財富(二)、趨吉避凶(三)、節省稅捐(四)、掌握通關狀態(五)、正確估算成本(六)、確保本身權益(七)、行政自力救濟,二、熟悉通關規定之效果,貳、海關簡介,一、設置關卡的目的,(一)、查緝目的1、禁止特定人物出入國境(1) 蔣案(2) 榴槤(泰國柚)案2、禁止特定貨物出入國境(1) 有害事業廢棄物(2) 保育類動植物(3) 高科技產品3、查緝走私 (二)、繳稅目的(三)、執行相關國貿政令,二、海關的由來,三、海關的編制,(一)、海關隸屬財政部 (二)、關稅總局:基隆、

2、台北、台中、高雄 關稅局(三)、各地區關稅局:分局、支局、辦事處(四)、局本部:1、稽查單位 2、 進口單位 3 、出口單位4、保稅單位 5、驗貨單位 6 、機動巡查隊 7、 稽核單位 8、緝案處理單位,四、海關的主要業務,(一)、 稽徵關稅 1、依據:關稅法、海關進口稅則2、對象:一般貨物、旅客行李、國際郵包 (二)、查緝走私 1、依據:關稅法、海關緝私條例、懲治走私條例 2、定義:私運貨物進口出口,謂規避檢查、偷漏關稅、 逃避管制,未經向海關申報而運輸貨物進出國境。3、查緝對象:(1)貨物:通關貨物、旅客行李、國際郵包(2)場所:運輸工具、倉庫(3)人:旅客、船員、空服人員,4、查緝範圍

3、: (1)通商口案 (2)沿海24海里以內水域 (3)法令規定之區域或場所5、走私方式 (1)海外丟包 (2)漁船走私 (3)漁船接駁 (4)船員走私 (5)空運走私 (6)旅客攜帶 (7)郵包夾運 (8)貨櫃走私 (9)虛報矇混 (10)其他(三)、退稅保稅 1、沖退稅制度2、保稅制度,(四)、貿易統計 1、統計進出口貨物的數量與價值2、由海關負責統計及分析3、提供統計月報、年報供各界參考(五)、建管燈塔 1、燈塔由海關建管由來2、燈塔管理3、燈塔分佈(六)、代辦業務大致可分為三類: 1、代徵稅費 (1)貨物稅 (2)菸酒稅 (3)菸品健康福利捐 (4)營業稅 (5)推廣貿易服務費,2、代執

4、行新台幣、外幣及貿易管理 (1)入出境可攜帶之錢幣限額 A 、外幣 1萬美元 B 、新台幣6萬元 C 、人民幣2萬元 (2)貿易管理3、其他機關委辦事項 (1) 衛生署委託 (2) 警政署委託 (3) 環保署委託 (4) 農委會委託,參、關稅制度與政策,一、關稅之涵義,(一)、關稅係對通過國境的進出口貨物所課徵的賦稅(二)、關稅徵收必須具備4個基本條件:1、稽徵對象:通關貨物2、稽徵機關:海關3、稽徵地:通關口岸或其他特定通關場所4、稽徵標準:國定稅率,二、稽徵對象:通關貨物,(一)、通關貨物係指向海關申報進出口的貨物1、何謂通關?2、為何要向海關申報?(二)、通關貨物的種類1、進口貨物2、出

5、口貨物3、轉口貨物4、過境貨物5、保稅貨物(三)、進口貨物1、何謂進口貨物?2、進口貨物包括復(補)運進口貨物:關稅法第37、51、53、57條3、不得進口貨物:關稅法第15條,(四)、出口貨物1、何謂出口貨物?2、出口貨物包括復(補)運出口貨物:關稅法第37、38、50、51、52、56、57、58、59、60、61、62、64、96條(五)、轉口貨物1、何謂轉口貨物?2、轉口期限3、逾期之處理4、何謂境外航運中心(1)源起(2)中心地點(3)航線為特別航線(4)轉口貨物與轉運貨物之區別A、關稅法第14條B、海上走廊C、為何不停靠兩港口?(六)、過境貨物及保稅貨物,三、稽徵機關:海關,關稅法

6、第4條:關稅之徵收,由海關為之,四、稽徵地:通關口岸,(一)、海關緝私條例第2條:通商口岸係指經政府開放對外貿易,並設有海關之港口、機場或商埠。(二)、基隆港、花蓮港、蘇澳港、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桃園國際機場、台中國際機場、高雄國際機場。,五、稽徵標準:國定稅率,(一)、法據;關稅法第3條(二)、國定稅率:單一稅制與複式稅制(三)、我國採取的稅制(四)、海關進口稅則總則二,六、關稅的種類,(一)、依通關貨物分為1、進口貨物2、出口貨物3、轉口貨物4、過境貨物(二)、進口稅1、關稅法第2條:關稅=進口稅,不包括代徵稅費2、復運進口貨物應否課稅?3、關稅免稅(1)國定稅率免稅(2)增註免稅(3

7、)關稅法免稅:49、50、51、52、53、54、56、57條(4)其他法律規定免稅,4、關稅法第49條(1)總統、副總統應用物品(2)駐華使節(3)外交人員(4)軍事機關專供軍用物資(5)救濟物資(6)教育研究用品A、免稅主體:公私立學校、教育機構B、免稅項目:a、教育用品 b、國際比賽之體育器材C、免稅限制:成品為限(7)勳章(8)公私文件,(9)廣告品及貨樣A、免稅主體(A)、廣告品(B)、貨樣B、免稅條件:(A)、無商業價值:不具交易價值,已塗損,不能供正常使用。(B)、有商業價值:價值在限額以下。(10)漁船捕獲之水産品(11)打撈之船舶、航空器(12)解體船(13)運輸工具之燃料、

8、物料(14)旅客行李(15)郵包(16)防疫用品(17)救難用品(18)船員自用行李物品(19)低價免稅,5、關稅法第50條(1)運輸途中損失A、水損玉米案B、轉口汽車零件案(2)起卸後、驗放前、天災A、921糖蜜案B、溶劑油案(3)查驗時已損壞A、堆高機案B、鮮貨延遲報關案C、失竊(4)放行前退運A、零件夾藏機車案B、海底電纜(5)驗放前自然短少,6、關稅法第51條 本條適用須符合下列六條件:(1)須為已課徵關稅貨物(2)須有損壞不符情事(3)須為賠償或調換進口(4)須在期限內申請(5)須在期限內補運進口(6)原貨須退運出口或報經海關處理7、關稅法第52條(1)進口報單須聲明(2)貨樣在限額

9、以上(3)展覽品(4)容器(5)原貨復出口始得免稅(6)須在期限內復出口,8、關稅法第53條(1)出口報單聲明復進口(2)汽車測試改裝(3)失竊車復進口9、關稅法第54條(1)暫准通關證制度(2)以證代替報單(3)由保證機構提供擔保: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4)有效期限:1年(5)特定貨品A、專業器材B、參展物品C、樣品D、協定貨物,10、關稅法第56條(1)僅供加工外銷之原料始有本條之適用(2)須於一年內復出口(3)由原進口地海關辦理11、關稅法第57條 本條規定免徵成品關稅四條件:(1)須為外銷品復運進口(2)須在出口後3年內復運進口(3)出口未辦理沖退稅,已辦理者,須再復出口(4)須檢

10、具原出口證明文件A、原條文未明訂B、通關文件須保存5年C、未能提供出口憑證有二風險:(A)、按一般進口貨物課稅(B)、貨上有MIT須退運D、海外貨物直接標MIT目的E、外銷品復運進口怪現象F 、無出口憑證技倆12、其他法律規定免稅,(三)、出口稅1、出口稅以財政稅收為目的2、停徵出口稅原因(四)、轉口稅1、不課徵轉口稅2、辦理轉口貨物之利益(五)過境稅,七、關稅課徵方式,(一)、從價課稅1、以完稅價格(DPV)作為基礎2、DPV = CIF3、DPV 稅率 = 關稅(二)、從量課稅1、以數量為基礎,依單位完稅額課徵2、單位完稅額 數量 = 關稅(三)、選擇課稅1、國定稅率欄訂有稅率與單位完稅額

11、2、以稅額高者課稅,八、課徵關稅目的,(一)、財政目的(二)、經濟目的1、保護關稅2、關稅法:平衡稅(67條)、反傾銷稅(68條)、 報復關稅(70條)、關稅配額及額外關 稅(72條),九、關稅的性質,(一)、國稅(二)、過境稅(三)、間接稅(四)、機會稅(五)、物稅(六)、比例稅(七)、消費稅,肆、進口貨物通關,(一)、柴油引擎客貨兩用車案 (二)、貨棧租金1、油槽pegasol-100油品案2、貨櫃(延滯費),一 、進出口貨物通關發生問題將造成損失,(一)、法據:關稅法、貨物通關自動 化實施辦法 (二)、格式:進口報單,二 、何謂進口貨物通關?,(一)、通關流程包括5大步驟: 1、收單 2

12、、查驗 3、分類估價 4、徵稅 5、放行(二)、通關程序因查驗因素分為三種:1、先驗後估程序收單查驗分類估價徵稅 放行2、先估後驗程序(1)程序為:收單分類估價徵稅查驗放行(2)一般稱為驗放案件A、船(機)邊驗放 B、倉庫驗放C、查驗區驗放 D、工廠驗放(3)船邊驗放限制,三 、進口貨物通關流程,3、免驗程序(1)程序為:收單分類估價徵稅放行(2)免驗分為A、應予免驗貨物B、得予免驗貨物(3)抽中免驗貨物得改為應驗A、貨名朧統B、發現申報不符C、密報走私(4)落地追踪檢查,(一)、通關自動化定義,四、何謂通關自動化?,(二)、連線通關架構圖,金資中心(銀行),倉儲業,進出口業者,運輸業,報關業

13、,簽審機關,國際網路,通關網路,海關主機,(三)、通關方式,(一)、C1免審免驗通關: 10分鐘(二)、C2文件審核通關: 海運4.3小時,空運1.5小時(三)、C3貨物查驗通關: 海運10小時,空運4.5小時,(一)、進出口貨物的通關,我國係採申報制度。(二)、關稅法第16條規定: 進口貨物之申報,由納稅義務人自裝載貨物之運輸工具進 口日之翌日起15日內,向海關辦理。 出口貨物之申報,由貨物輸出人於載運貨物之運輸工具結 關或 開駛前之規定期限內,向海關辦理。 前二項貨物進出口前,得預先申報。(三)、本條規定三項重點: 1、報關人 2、報關期限 3、預報(四)、報關人包括 1、納稅義務人 2、

14、報關業者(五)、納稅義務人 1、關稅法第6條規定:納稅義務人為收貨人、提貨單或貨物 持有人。 2、提貨單持有人例釋。 3、貨物持有人。 (關稅法第55條),五、收單(報關),(六)、報關業者 1、關稅法第22條規定:貨物應辦之報關、納稅等手續,得委託報關業者辦理,其向海關遞送之報單應經專責報關人員審核簽證。 2、名詞定義(1) 報關業者(2) 專責報關人員 3、委託報關業者報關應注意事項(1) 慎選報關行 (2) 第一手與第二手報關行 (3) 收費單據 4、報關業受理委任報關應注意事項(1) 確認委託者身份 (2) 如實申報 (3) 違章之處分 (七)、報關期限 1、逾時報關之處理 關稅法第7

15、3條規定:進口貨物不依規定期限報關者,自報關期限屆滿之翌日起,按日加徵滯報費新台幣200元,徵滿20日仍不報關者,由海關將貨物變賣。 2、不報關情形(八)、預報 預先申報的好處,(九)、報關應檢附之文件 1、關稅法第17條第1項規定:進口報關時,應填送進口報單,並檢附提貨單、發票、裝箱單及其他進口必須具備之有關文件。 2、報關時應檢附下列文件(1) 進口報單(2) 提貨單影本(3)發票(4)裝箱單(5)貨價申報書(6)委任書(7)其他報關必備文件A、輸入許可證B、產地證明書C、型錄、說明書、仿單或圖樣D、其他機關委託查核證明文件E、其他海關指定文件,六、保稅倉庫之運用,(一)、一般進口貨物須卸

16、存聯鎖倉庫,並於進口 日之翌日起15日內報關。(二)、寄售貨物、轉口貨物、重整貨物、併套貨 物如何處理較有利?(三)、何謂保稅倉庫。 經海關核准登記,供儲存保稅貨物的倉庫。(四)、保稅倉庫的種類。 1、一般保稅倉庫:得存儲非自已所有的貨物。 2、自用保稅倉庫:存儲自行進口或向國內採購的保稅貨物。(五)、關稅法第58條規定: 進口貨物於提領前,得申請海關存入保稅倉庫。 在規定存倉期間內,原貨出口或重整後出口者, 免稅。在規定存倉期間內,貨物所有人或倉單持 有人,得申請海關核准於倉庫範圍內整理、分類 、分割、裝配或重裝。,(六)、保稅倉庫存倉期限。 存倉期限2年,除特殊情形經核准者外, 不得延長。

17、(七)、保稅倉庫貨物之存儲。 存儲之貨物包括進口之外貨,採購自保稅區或課 稅區之貨物。 (八)、保稅倉庫貨物之出倉。 出倉之貨物包括報運出口、售予保稅區或課稅區之 貨物。(九)、保稅倉庫之功能 1、得分批出倉。 2、原狀或重整後出口,免稅 。 (1)進口改包後復運出口。 (2)退稅條件。 3、得辦理重整。 (1)重整範圍。 (2)重整後內銷。 (3)産地標示。,七、保稅工廠之運用,(一)、關稅法第59條規定 外銷品製造廠商,得經海關核准登記為海關 管理保稅工廠,其進口原料存入保稅工廠製 造或加工產品外銷者,得免徵關稅。(二)、稽徵特別規定代號”R” ”P”之意義(三)、登記為保稅工廠較重要三要

18、件 1 資本額 2 為外銷品製造廠商 3 使用進口原料(四)、保稅工廠之功能,八、查驗,(一)、關稅法第23條規定: 海關對於進、出口貨物及轉口貨物,得依 職權或申請,施以查驗或免驗。(二)、何謂查驗(三)、海關為何查驗 1 稅捐徵稽目的 (1)稅則因素 (2)價格因素 2 查緝走私目的 為防杜走私,對高危險群貨物施以查驗。 (1)偷漏關稅之走私行為 (2)逃避管制之走私行為 (3)規避檢查之走私行為(四)、申請查驗期限 進口貨物應自報關之翌日起10日內申請並會同 海關查驗,(五)、派驗 申請查驗報單由電腦派單、派驗、指櫃、指位 查驗。(六)、查驗方試 1、實施貨櫃集中查驗制度 2、採行風險管

19、理查驗方式 (1)簡易查驗:抽驗一件,核明相符即可。 (2)一般查驗:指櫃、指位查驗。 (3)詳細查驗:見首、見尾、見邊查驗。(七)、查驗原則、時間、地點。(八)、船(機)邊驗放、工廠驗放。(九)、特別驗貨費之徵收。(十)、取樣: 摯給收據,保留二個月,發還 。 (十一)、納稅義務人應配合事項 1、開箱 2、恢復原狀 3、負擔費用(十二)、報備之時點 (十三)、免驗。,九、稅則分類,(一)、何謂稅則分類 稅則分類由商品分類衍生而來,作為課徵 關稅之法定依據。(二)、何謂商品分類(三)、我國採行之商品分類制度:HS(Marmonized System,我國命名為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 1、 HS 將商品分為21類,96章、1244節, 5224目。 2 、HS 以章、節、目作為商品分類之基礎,並以6位 碼代表章、節、目,此6位碼稱HS號列 。 3、 HS係依貨品屬性分類,並按原料 半製品 成品之加工 層次排序。(四)、我國之稅則分類 我國之稅則分類係以HS 6 位碼作為基礎,衍生為8位碼之稅則 號別及10位碼之貨品分類號列。(五)、稅則係課徵關稅之法定依據 關稅法第3條規定:關稅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依海關進口稅則徵收之。 海關進口稅則,另經立法程序制定公布之。,主講人:曾溫亮,97年09月,The End,敬請指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