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场乡污水厂在线监测设施及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198738 传真: 0572-2198739 1 道场乡污水厂在线监测设施及安装工程 招 标 文 件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DCX2018011 项目名称: 道场乡污水厂在线监测设施及安装工程 招标人 : 湖州道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8 年 4 月 道场乡污水厂在线监测设施及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
2、2-2198738 传真: 0572-2198739 2 目 录 招标项目概述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其他 第二章 合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外包封面 二、资格文件 三、商务文件 四、信誉技术文件 第四章 技术 要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道场乡污水厂在线监测设施及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198738 传真: 0572-2198739 3 招标项目概述 一、招标项目概况 湖州道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拟建的 道场乡污水厂在线监测设施及安装工程
3、 ,计划建设投资估价 约 48 万元 。现委托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对 道场乡污水厂在线监测设施及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二、工程描述 招标范围: 道场乡污水厂在线监测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投资估算:约 48 万元 建设地点: 道场乡污水厂 内; 三、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9 日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4 月17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 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 湖州市吴兴区湖州道场乡政府国土所二楼会议室 。 四、 注意事项: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
4、/本(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联 系 人: 朱斌 联系电话: 0572-2198738 传 真: 0572-2198739 湖州道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道场乡污水厂在线监测设施及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198738 传真: 0572-2198739 4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定、要求 ) 1 1.1 工程名称: 道场乡污水厂在线监测设施及安装工程 建设地点: 道场乡污水处理厂 内 招标规模: 具体详见 工程量清单 投资估算:约 48万元 要求质量标准: 合 格 2 3.3
5、工期:签订合同后,在 15 天内开始供货并安装,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完成调试。 3 3.2 招标范围: 道场乡污水厂在线监测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具体详 工程量清单 4 2.1 资金来源: 自筹 5 15.1 投标文件: 正本 1份、副本 2 份(其中资格文件、商务文件 、信誉技术文件须分别装订和包封) 6 4.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供应商资质要求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书; 7 1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8 14.1 投标保证金数额: 5011 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 作为工程名称交纳) 9 12.
6、1 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 单价) 10 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17.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湖州市吴兴区湖州道场乡政府国土所二楼会议室 收件人: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2 1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2018 年 4 月 17日 上 午 9 时 30分 (以开标室时钟为准) 13 21.1 开标时间: 2018年 4 月 17 日 上 午 9时 30分 (以开标室时钟为准) 地点: 湖州市吴兴区湖州道场乡政府国土所二楼会议室 14 31.1 履约保证金: 中标造价的 5% 15 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五章 道场乡污水厂在线监测设施及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浙
7、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198738 传真: 0572-2198739 5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 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项; 1.2 建设单位: 湖州道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3 招标代理单位: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2、资金来源 2.1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4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 3、招标范围及工期 3.1 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 公开 招标 方式选定中标人; 3.2 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项; 3.3 要求工期:详见投
8、标须知前附表第 2项; 3.4 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项; 3.5 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部分专业工程需分包的,分包内容与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招标人同意。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工程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踏勘现场 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 编制投
9、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解释 道场乡污水厂在线监测设施及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198738 传真: 0572-2198739 6 7.1 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道场乡分中心( http:/ 7.2 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对招标 文件、施工图纸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8 年 4月 11 日下午 16:00 时 前向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2-2198738) 进行书面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 7.3 无论是招标
10、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 2018年 4 月 12日下午 16:00 时 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道场乡分中心 “ 重要通知 ” 上发布。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布在相关网站上,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1、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8.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8.5 补充通知须 报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道场乡分中心 后方可发布在相关网站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道场乡污水厂在线监测设施及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198738 传真: 0572-21
12、98739 7 10.1 投标文件由 资格文件、商务文件 、信誉技术文件三 部分组 成 (须分开装订和包封)。 10.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1) 企业概况; (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3)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 (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正本或副本或公证件); (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网银或电汇为 准); ( 6)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投标当月席位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成); ( 7)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需提供原件); ( 8)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 (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
13、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 ; ( 9)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 ( 10) 由检察机关出具 的投标单位至少近三年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复印件 (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 (注:具体查询须知详见市检察院 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http:/ ( 11) 主要材料推荐品牌一览 表(未提供视为无效标) ( 12)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 ( 13)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同时需提供原件核查,提供的原件另用纸袋包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注:开标当日投标单位如遇湖州
14、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四地均有资格后审项目开标且投标单位原件中只能提供一份的,投标单位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出具情况说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不在四地区范围内的开标项目,投标单位原件必须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若出现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项目与吴兴区各分中心开标项目时间冲突时 ,原件必须提交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项目,否则作无效标处理。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原件放入资格文件原件袋中。】 10.3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道场乡污水厂在线监测设施及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19
15、8738 传真: 0572-2198739 8 10.3.1 投标函; 10.3.2 投标函附录; 10.3.3 投标报价 【报表格式采用本招标文件提供格式】 : 10.3.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0.4 信誉技术文件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4.1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须提供合 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10.4.2 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的技术说明(包括:设备的完整配置方案和所有技术指标、总体制造工艺、质量水平、功能说明、产品外形图(明确具体尺寸及造型)、主要材料的质量鉴定证明材料(如有)等) 10.4.3 针对本
16、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包括:主要原材料、外购件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供货质量、供货期的方案和措施,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和措施,项目组成人员的项目管理能力及经验评价等) 10.4.4 技术偏离表 10.4.5 供业主选择的备品备件表及供应办法 10.4.6 售后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含用户培训计划) 10.4.7 本地化服务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或租房合同 ,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 10.4.8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0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工程
17、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应包含拟投标产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包装及运输、保险、检测验收、调试及交付使用后 保修 等工 作所发生的费用及投标人认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合同的最终结算道场乡污水厂在线监测设施及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198738 传真: 0572-2198739 9 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12.2 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依据,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
18、工程数量均不能更改,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2.3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为 ¥: 480000 元, 12.4 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12.5 招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报价高于 (或等于 )招标控制价的投标 人成为中标候选人; 12.6 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应以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载明的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
19、.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网上发布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 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4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8项规定数额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投标; 14.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
20、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 汇入 下述账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 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单位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账 号: 19100301040016231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吴兴支行 注: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时中心帐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给出的名称规范填写,包括括号中的文字; 道场乡污水厂在线监测设施及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2-2198738 传真: 0572-2198739 10 14.3 投
21、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确保银行缴纳凭证上体现本工程项目编号 ( DCX2018011) 。未准确体现项目编号 或保证金缴纳数额不正确或缴纳凭证上体现项目中文名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14.4 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后,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4.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5.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14.5.2 评标委员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14.5.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
22、金的。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 前附表第 5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5.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3 全套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外包封内 ,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 ”或“投标文件 副本”;资格文件、商务文件 、信誉技术文件三 部 分必须分别装订、包装密封,否则视为无效标; 16.2 投标文件外包封应使用统一外包封袋(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并按其印刷格式填写、盖章,密封。如不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注明标志和填写清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17、投标文件的提交 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7.2 招标人在接收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上的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