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省道舍乾线( S516)舍力至海坨乡段勘察设计 招标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舍乾线( S516)舍力至海坨乡段 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省道舍乾线( S516)舍力至海坨乡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发改审批 201777)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暨招标人为大安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省补助资金及项目法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路线起点位于大安市舍力镇,经叉 干镇、新平安镇、海坨乡,终点位于海坨乡东南侧,大安市与乾安
2、县交界处,全长 66.96 公里。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 公里 /小时,路基宽度 10 米。全线利用原有中桥 114m/2 座,小桥 62m/2 座,加宽小桥 31m/1 座,新建小桥 31m/1 座,新建涵洞 30 道。利用桥涵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级,新建桥涵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级。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2.2 勘察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及预算成果应在 2018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 。 2.3 招标范围: 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预算、提供 技术交底、招标与施工配合、参加交工验收、参加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具
3、体划分如下: 标段 桩号 设计内容 路线控制点 KCSJ01 K0+000-K32+082 共 32.082 公里 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及筑路材料等,其中利用小桥 31m/1 座,加宽利用小桥 31m/1 座,新建小桥31m/1 座,新建涵洞 14 道。 舍力镇、叉干镇 KCSJ02 K32+082-K66+960 共 34.878 公里 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 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及筑路材料等,其中利用中桥 114m/2 座,小桥 31m/1 座,新建涵洞 16 道。 新平安镇、海坨乡 三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和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 近 5 年内独立完成过累计不少于 30km 二级(含)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 ,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资质 。 3.3 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投标,但只能在 1 个标段中标。开、评标 顺序为 KCS
5、J01-02 标段,在前一2 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能被推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委任 KCSJ02 标段 中标人为 主体设计单位,除负责本标段的设计工作外,还需负责 KCSJ01 标段的设计协调,统一设计标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 “信用中国”网站( http:/ 四 . 最低资格条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KCSJ01、KCSJ02 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
6、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 求 KCSJ01、KCSJ02 近 5 年内独立完成过累计不少于 30km 二级(含)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符合投标人须知 1.4.4 项规定。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人) 资格要求 KCSJ01 KCSJ02 项目负责人 1 1 道桥相关专业 1高级工程师,公路勘察设计经验 10 年以上,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5 年以上 , 近 5 年内担任
7、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工程 勘察设计 项目负责人 的公路里程 累计不少于 30 公里。 1道桥专业工程师指其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如职称证中无专业,则以其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 3 五 . 评标办法 采用资 格后审方式,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信誉 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3)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4) 主要人员 得分较高的
8、投标人优先; ( 5)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 内容填写,字迹清晰 可 辨: a.投标函按招 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
9、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 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 招标文件 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4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10、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6)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7) 投标人未提出分包计划。 ( 8)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9)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10)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1)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2)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
11、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 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3)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
12、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5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6)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3.7.4 项规定。 2.1.2 资格 评审标准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 ( 2) 投标人的资质等
13、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5 项规定。 ( 8)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
14、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 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6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 =投标函文字报价 (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 ( 若不足 三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 ),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
15、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 (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不需要在 “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查询投标人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信息。 7 评
16、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2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0 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5 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正确、符合实际情况得 3.0 分,理解深刻、思路清晰、认识全面且有独到见解的加分,最高加 2.0 分。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 5 分 对招标项目 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准确得 3.0 分,非常准确且认识全面的加分,最高加 2.0分。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采取的对策措施 5 分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采取的对策措施准确得3.0
17、分,非常准确且措施先进、可行的加分,最高加 2.0 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 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估算准确、计划安排可行得 3.0 分,勘察设计工作量估算准确、计划安排合理加分,最高加2.0 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5 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可行得 3.0 分,措施可行并能保证勘察设计质量、进度及安全的加分,最高加 2.0 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 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可行得3.0 分,可行且提出了具体的人员、设备安排,保证措施有力的加分,最高加 2.0 分。 2.2.4 (2) 主要人员 25 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
18、与业绩 25 分 满足最低资格条件得 15.0 分 ,近 5年内担任 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工程 勘察设计 项目负责人 的公路里程每增加 2 公里加 1.0 分 ,最高加 10.0分。 2.2.4( 4) 其他因素 业绩 25 分 二级(含)以上等 级公路 25 分 满足最低资格条件得 15.0 分。超过部分: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每 2 公里加 1.0 分,最多加 10.0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信誉情况 10 分 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关于发布 2016 年度公路设计、施工企业吉林省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 为准; 如投标人未列入上述评价结果公告,以 交通运输部 2016
19、 年全国公路工2各评分因素 ( 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 ,应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 8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2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评价结果 为准; 如投标人未列入上述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按 A 级对待。 企业当 年既有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也有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应采用等级较底的评价结果。 信用等级 AA 得 10.0 分,信用等级 A得 8.0 分,信用等
20、级 B 得 6.0 分,信用等级 C 得 4.0 分。信用等级为 D级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2.4 (3) 评标价 10 分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如果投标人的 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则 评标价 得分 =F-偏差率 100 E1; ( 2)如果投标人的 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则 评标价 得分 =F+偏差率 100 E2; 其中, F: 投标价所占的评分 满分值 10分 ; E1: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 的扣分值 1.0 分; E2: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0.5 分。 投标价得分最低得分为 0 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9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
21、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 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资格审查办法 ” 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己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
22、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 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0 (3)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
23、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5.1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 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
24、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己进行资格预审的 )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 按本章第 2.2.4 项 ( 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 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 按本章第 2.2.4 项 ( 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 按本章第 2.2.4 项 (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 四舍五入 ” 。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 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