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阳市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提高公路管理部门应急处置能力,将公路桥梁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公路发 2009 226 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257号)、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 (川交发 2015 4 号)、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川交路函 2015 345 号)、四川省普通公路交
2、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川交路函 2015 261 号)、德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18 年修订版)(德府发 2018 2 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桥梁,在养护维修、公路桥梁检测、运营使用过程中的公路桥梁突发事件 2 应急处置,农村公路参照执行。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 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努力提升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培训和应急保障工作。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本预案确定的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在市委、
3、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和各级公路桥梁应急管理部门的作用。 1.4.3 快速反应,协调联动。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专业应急队伍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 、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和信息共享的联动处置机制。 2 分类分级 2.1 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称公路桥梁突发事件是指由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路桥梁损毁的紧急事件。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件和事故灾害事件两类。 2.1.1 自然灾害事
4、件 3 由洪涝、冰雪、风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引起的公路桥梁突发事件。 2.1.2 事故灾害事件 因公路桥梁结构病害、超重车辆行驶、河内漂浮物撞击、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 、危险货物运输和恐怖袭击事件等引起的公路桥梁结构性破坏造成的公路桥梁突发事件。 2.2 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分级 公路桥梁突发事件按照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级事件(特别重大)、级事件(重大)、级事件(较大)和级事件(一般)四个等级。 级事件(特别重大):跨省特大桥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导致桥梁损毁中断交通并造成严重人员死亡和失踪的事件。 级事件(重大):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导致的公
5、路桥梁损毁中断交通,或大桥、特大桥出现严重病害危及公路桥梁安全,或车辆、船舶与公路桥梁设施相撞,造成严重后 果的事件。 级事件(较大):除重大事件以外的各类公路桥梁发生突然坍塌的事件。 级事件(一般):桥面已出现沉陷、孔洞,主体结构失去承载力,随时可能出现坍塌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封闭交通措施的事件,或因超重车辆和船舶撞击造成公路桥梁构件严重损 4 坏的事件。 3 组织体系及职责 3.1 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3.1.1 设立德阳市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公路桥梁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秘书长、市交通局局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担任。 3.
6、1.2 市公路 桥梁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本市较大及以上级别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一般或较大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落实和管理工作,制定专项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专业应急训练和宣传教育工作等。 3.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3.2.1 市公路桥梁指挥部下设市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 ),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分管应急工作的负责人担任。 3.2.2 市指挥部办公室 的主要职责:负责市公路桥梁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公路桥梁指挥部
7、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公路桥梁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市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县(市、区)制定本区域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 5 急抢险预案; 及时更新完善公路桥梁基础数据库,研究建立公路桥梁健康监测系统,根据不同的桥梁类型、不同的病害有针对性制定处置措施及应急预案; 组织协调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召开公路桥梁应急抢险工作联席会和联络员会议;组建公路桥梁应急专家队伍;对我市公路桥梁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并向市公路桥梁指挥部提出对策建议;负 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公路桥梁设施进行修复;承办市公路桥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3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 1)市政府应急办: 负责信息汇总
8、上报、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应急值守工作。 ( 2)市公安局 :发生公路桥梁突发事件时,负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负责事后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件原因,查处相关责任人。 负责维护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现场区域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根据需要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并制定车辆绕行计划,分流社会车辆,为抢险救援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发布相关 路况信息,保证现场交通秩序,确保抢险通道畅通。 ( 3)市民政局: 负责协助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安置,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配合市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公路桥 6 梁突发
9、事件灾情统计工作,并开展相关救灾工作。 ( 4)市国土局 :负责组织协调对因地质灾害造成的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调查、论证。 ( 5)市交通局: 负责交通行业内各单位的应急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应对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各项处置措施,参与公路桥梁突发事件调查评估。负责全市地方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协 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应成立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及时处理普通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在实施抢险中,按照先人后物、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采取突击抢险,并及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 6)市水务局 :做好市管河道跨河公路桥梁垮塌、沿河道路毁坏等涉及水务部
10、门的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相关水务部门对因公路桥梁突发事件而毁坏的市管排水管线进行抢修恢复。 ( 7)市卫计委: 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对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中伤病人员开展紧急医疗救援,随时上报人员伤亡情况。 ( 8)市环保局: 负责指导道路管养单位实施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危险化学品溢撒泄漏的处置工作,必要时按程序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9)市安监局: 负责参与重特大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 7 急救援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中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现场处置工作。 ( 10)市经信委: 负责对电力企业开展应急
11、救援抢修工作进行监督,做好公路桥梁突发事件有关电力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专网通信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中电信 系统通信的应急恢复。 ( 11)市气象局: 负责监测天气变化,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道路天气实况信息。 ( 12)市防震减灾局 :负责震情速报、通报和震情趋势判定;负责提供余震监测信息。 ( 13)市政府新闻办: 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 14)其他相关联动单位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工作职责。 ( 15)各县(市、区)政府 :在市公路桥梁突发
12、事件应急指挥部指导下,成立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做好辖区内普 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 监测预警 4.1 监测检查 8 监测检查是确保公路桥梁安全运行和正常开展公路桥梁养护工作的基础,公路桥梁管养单位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 ( JTG H11-2004)、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 JTG/T H21-2011)等规定,组织公路桥梁养护工程师和专业公路桥梁检测单位对所辖公路桥梁进行检查。 4.1.1 经常性检查 对桥面设施、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和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的日常巡视检查,由公路桥梁管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每月不少于 1 次,汛期应增加检
13、查频 率。 4.1.2 定期检查 按照规定周期,对公路桥梁主体结构和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跟踪的全面检查,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公路桥梁由各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对一、二类公路桥梁定期检查周期一般不低于每三年一次,特殊公路桥梁每年应检查一次,新建公路桥梁运营一年后必须检查一次,对服役时间较长和重要的大型公路桥梁应加大定期检查频率。对经常检查中发现重要部(构)件明显达到三类技术状况的公路桥梁,应立即安排定期检查。对经常检查或定期检查中发现重要部(构)件明显达到四、五类 技术状况的公路桥梁,应立即安排特殊检查并立即启动相应预警。 4.1.3 特殊检
14、查 9 在特定情况下对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进行检查,鉴定公路桥梁的病害成因、破损程度、承载能力或抗灾能力等。特殊检查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检测机构实施。 4.1.4 超限车过桥检测 车辆车货总质量或车辆轴载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 2000 年第 2 号)规定的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承运人必须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超限运输,公路管理机构对批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应签发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并按核定的时间、路线和时速行 驶。公路管理机构在超限车辆行驶公路桥梁过程中,应加强公路桥梁监测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4.1.5 公路桥梁重大病害监测 对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公
15、路桥梁结构重大安全隐患的,公路桥梁管养单位应加强对病害的跟踪监测,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发现异常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4.2 预警 4.2.1 预警信息 外部预警信息:市气象局提供对天气进行监测和气象灾害预报的信息;市国土局提供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测信息;市水务局提供洪水监测、预测信息;市公安局提供交通阻塞信息。 行业预警信息:市交通局提供公路 桥梁损毁、中断、阻塞 10 原因,发生时间,起止位置和桩号以及建议绕行路线等信息。 4.2.2 预警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对公路桥梁安全的危害、道路交通的影响等因素,将预警信息从低到高分为 4个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蓝色预警:预
16、计将要发生一般(级)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级)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级)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 (级)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4.2.3 预警信息发布 当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应当根据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及时发布相应级别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 蓝色、黄色预警由事发地区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并报市公路桥梁指挥部。橙色、红色预警由市公路桥梁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发布。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组织人员逐户告知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