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区联合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市直有关单位、新罗区依法治区办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X治市办2017X号)的规定,定于2017年12月4日市、区两级联合在街心广场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二、活动时间地点12月4日上午9点至11点,街心广场。三、参加单位市直单位市委ZD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
2、和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人防办、市烟草专卖局、市消防支队、市邮政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市地震局、市残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龙岩调查队、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档案局、市国家保密局、市森林公安局。新罗区单位由新罗区自行组织安排。四、活动要求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124”国家宪法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法治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分管领导带队组织骨干力量35人专门负责,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各相关单位结合
3、工作内容和特点,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整合力量上求突破,在宣传效果上下功夫,精心组织,提前准备好法治宣传材料、宣传标语、横幅、桌椅等工作,充分利用标语、挂图、展板、宣传报栏、现场答疑、竞猜法治灯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切实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要坚持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的原则,通过活动尽可能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实践,树立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3密切协作,及时反馈。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联系,注重配合,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并于12月1日前将活动方案、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报市依法治市办。(另需制作横幅、租赁帐篷桌椅等,可与市邮政公司吴路梅联系,联系电话XX,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联系人陈XX联系电话XX传真XXEMAIL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