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统考点宝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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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统考点( 宝山 ) 招 标 文 件 采购单位: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 中心 代理单位: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 二 一 七 年 八 月 1 总 目 录 招标邀请书 第 1 章 投标单位须知及前附表 第 2 章 招标及技术要求 第 3 章 各种格式 第 4 章 资格证明文件 第 5 章 评标办法 第 6 章 合同格式样本 - 2 - 招 标 邀 请 书 - 3 - 招标邀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 18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采购单位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委托,对 国

2、家职业资格鉴定统考点 ( 宝山 ) 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 招标项目: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统考点 ( 宝山 ) 2、招标内容:对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统考提供鉴定考场,区域为崇明 二、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符合: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2、具 有良好的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背景;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得转包。 三、网上公告时间: 2017 年 8 月 18 日 -2017 年 8 月 22 日 报名时间:请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上午 9: 30-1

3、1: 00、下午 13: 30-15: 00 时至上海市人民路 998 号 3A 楼(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同时携带下列文件备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原件一份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 章 ,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招标文件 300 元 /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四、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17 年 8

4、月 23 日上午 10: 00 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传真: 61418986,传真发出后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 4 - 五、招标单位在 2017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4: 00 召开答疑会(如有),答疑会地点:上海市人民路 998 号 3A 楼(上海文汇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时间按招标代理单位通知为准)。 六、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4: 00 发布答疑文件(如有),答疑文件领取地点:上海市人民路 998 号金天地国际大厦 3A 楼(具体时间按招标代理单位通知为准)。 七、所有投标书应当于 2017

5、 年 9 月 8 日下午 13: 00(北京时间)送至上海市人民路 998 号3A 楼(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定于 2017 年 9 月 8 日下午 13: 00(北京时间)在上海市人民路 998 号 3A 楼(上海文汇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请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采购单位: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地址: 上海市 天山路 1800 号 7 号楼 联系电话: 18916878722 联系人: 王漪君 代理单位: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人民路 998 号 3A 楼 联系电话: 138

6、17684887 联系人: 王正宁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 5 - 第 1 章 投标单位须知及前附表 - 6 - 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统考点( 宝山 ) 2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3 采购单位: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地址: 上海市 天山路 1800 号 7 号楼 电话: 18916878722 联系人: 王漪君 4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 天 5 投标文件套数:正本 1 套 副本 4 套 另附电子文档 1 份 6 投标书 递送至: 上海市人民路 998号 3A楼(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 会议室 7 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日期: 2017 年 9 月 8 日 下 午 13:00(北京时间) ,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方将于投标截止前 1 小时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 8 开标日期: 2017 年 9 月 8 日 下 午 13:00(北京时间) 地 点: 上海市人民路 998号 3A楼(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会议室 9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打分法)评标 10 合同签订地点: 上海市 11 代理 单位: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人民路 998 号 3A 楼 电话: 13817684887 传真: 61418986 联系人: 王正宁 - 7 -

8、 投 标 单 位 须 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 “ 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 (以下简称 “ 前附表 ” )第 1 项项目的招标。 1.2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原则和规定。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统考点( 宝山 ) 2.2 采购单位: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 资金来源 3.1 此次项目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2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用于本委托合同项下的支付。 4. 合格的投标单位和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4.1 被邀请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须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且经营业绩良好的供应商

9、。 4.2 投标单位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为 “ 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 中所述的买方(以下称为买方)在本投标邀请下拟采购的货物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 4.3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作,且不是买方附属机构的企业才可以参与本采购项下 的投标。 4.4 投标单位不应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按投标单位须知规定宣布为不合格。 4.5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其来源地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4.6 本款所述的 “ 来源地 ” 是指货物开采、生产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

10、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的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在基本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4.7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投标单位的国籍。 5投标费用 5.1 投标单位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不 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8 -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阐明所需服务、投标文件的编写、递交、招标投标程序、评标原则、中标条件、合同条款的文件。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招标邀请书 1 投标单位须知及前附表 2 货物需求一览表 3 各种格式 4 资格证明文件 5 评标办法 6.2 投标单位

11、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章节、条款、格式、附表和附件。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 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属于投标单位的风险。根据 “ 投标单位须知 ” 的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 ,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单位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单位,均应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将澄清要求以传真形式通知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书

12、面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 问题的来源。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和电子邮件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单位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如传真和电子邮件等)确认已收到了修改通知。如无书面回复,则视为投标单位已确认。 8.3 为了使投标单位编写投标书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8.4 投标单位收到推 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的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

13、予以确认通- 9 - 知招标单位,如无书面回复,则视为投标单位已确认。 三、投标书的编制 9. 投标要求 9.1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且此种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单位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单位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 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0.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

14、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 11.投标书构成 11.1 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部分: ( 1)按照投标单位须知要求填写的投标函格式、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汇总表及报价明细表; ( 2)按照投标单位须知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单位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 3)按照投标单位须知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 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4)按照投标单位须知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 ( 5)投标单位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可以参考附件) 。 12 投标函 12.1 投标单位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货物简介、来源、数量及价格。 12.2 如本文件表格中的栏目与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投标单位可按照同一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13. 投标报价 13.1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第 4 章中所附的 “ 投标报价表格式 ” 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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