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河南师范大学 2018 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 科学选拔 、分类复试 。 德智体全面衡量, 成绩、潜力、业绩 并重, 尊重考生志愿,分类别排队, 择优 录取 ,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根据上级要求, 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并 成立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 复试 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一 )、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督查 小组(以下简称校 督查 小组 ,名单见附件二 ) ; 各学院成立 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 组(以下简称院
2、 复试 领导小组 ,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学科负责人为成员 ) ; 各学科成立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业务小组(以下简称业务小组 ,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其中一人 为秘书 ) , 具体实施相关学科 (类别)、 专业 (领域) 的复试工作 。 三、复试 1. 基本要求 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执行全国统一 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合格生源较多的专业 (领域)可适当加以提高 ,既可提高总分,也可提高单科 。 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对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为: 专业 政治理论 管理 类联考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二 总分 公共管理 5
3、0 25 140 教育学 历史学 体育学 体育 25 25 75 200 其他专业 25 25 38 38 200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 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 (初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
4、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 3 年内参加全2 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所 有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 (见附件四) , 同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 研招办审核并 在申请上 签署意见后由考生交复试学院 。 2. 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 人以下材料: (1)相关证件,包括: 原始 准考证 、 第二代 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 学历 学位证书 (应届生带学生证 ,分段取得学历者应带齐所有毕业证书 )原件及一份复印
5、件 。 (2)一张 1 寸 近期 免冠照片 (体检表用 ),并领取体检表 。体检表填写时,专业和学院 应 填写 参加 复试 的 专业及所在 学院 , 填写 学号 的地方应 填写准考证上的 15 位 考生编号 。 (3)考生自述 (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特长爱好、外 国 语水平和专业兴趣 ),要求 用 A4 纸打印空表后 本人用钢笔 或签字笔 书写 ,详见附件 三 。 (4)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并 加盖 公 章 (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 (5)研究生院 网站 2018 年 3 月 14 日公 布的 报考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的处理 所列
6、考生 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6)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不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复试。 上述材料考生复试报到时到 研究生院 交验有关证书的原件,到 各学院 参加复试时,由 学院 再 次 查 验原件并 留 存复印件和考生自述,待复试结束后与复试记录一并交 研究生院 。 资格审查时将核对 考生的 学历证号 和 学位证号 (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 、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这些信息将上报教育 部,上报后不得改动。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 不得参加复试 。 3. 实施办法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 参加 复试 , 参加复试的考生凭 初试 准考证、身份证 件 (应
7、届生同时带 学生证 ) 入场。发现有替考 者 ,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1)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 (扣除推荐免试) 的 1.2 倍 , 个别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提高 。同一学院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复试线相同,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于复试前或复试后向所属学院申请调剂到非报考的学习方式 。 学院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和总成绩分类排队。 (2)复试 由以下部分组成: 外 国 语 复试 3 外 国 语 复 试全校统一组织,由 研究生院 负责, 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 试卷内容含 听力测试 (占 30 分 , 30 分钟 左右 ) ,英语 听力
8、部分由校外语广播电台播放 (考生自备调频频率涵盖 76 MHz 的收音机) ,非英语的听力在考场用录音机播放。 外国语语种与初试相同,分别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 专业课 考 试 专业课考试为笔试, 个别 专业为技能测试。笔试 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各 学院 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 复试科目 命题,由 各 学院 组织考试。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 包括 综 合素质与专业知识 测 试 , 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 由 业务 小组进行 综合 面试。考生应携带 初试 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以备核查 ,并可 向 综合 面试 考核人员提交任何能证明自
9、身学习、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获得的 科研奖励、参加的科研活动等。 综合 面试可采取口试、笔试 、成果报告、实验技能操作等形式 , 面试小组成员 各自独立按满分 100 分当场给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舍五入取整) 。 综合 面试内容包括业务知识 和专业技能 、专业外语、 外语口语 等 ,具体内容由 学院 确定 ,并在复试前公示 。 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学位必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独立记录得分,满分 100 分。 教育硕士 技能测试为 讲课或说课。 其他类别专业学位技能测试由各学院 制定 测试方式。 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 (以考生报考信息为准,根据招生简章
10、界定 )复试时, 必 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见招生简章) 。 每门 笔试时间 2 小时,满分为 100 分 ,由各学院组织 。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根据教育部 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有关要求,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需在复试阶段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 120 分钟,满分 100 分,由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组织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 对往年研究生考试 中 有违规行为的考生,
11、 由 学院 复试 领导小组 对这 些 考生 加强思想品德 考核。 4 (3)复试程序:考生登录研究生复试系统(网址: http:/ 查询是否进入复试, 进入复试的考生应 选择并确认 复试 科目 ,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各学院、各学科(专业)按学校要求的程序进行。 工作业绩考核 根据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招生定位、学习方式、培养过程特点以及各专业学位的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对 参加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考生进行业绩考核,考核成绩直接增加到根据 成绩计算 公式计算所得的总成绩 中。 工作业绩计分办法如下 表: 项目 计分 备注 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研究项目 5 分
12、 工作业绩总分不超过 5 分,同一项目计分就高不就低 获市级荣誉称号或主持完成市级研 究项目 3 分 获县级荣誉称号或主持完成县级研究项目 1 分 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2 分 /篇 CN 期刊 1 分 /篇 4. 复试时间 一志愿报考河南师范大学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间 为 2018 年 3 月 23日 。详细安排及复试名单以后在网上发布。 调剂考生待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复试报到时间 2018 年 3 月30 日 。 四、录取 标准 录取时 在尊重考生志愿的前提下, 依据考生各项成绩计算 出来的 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但具有以下 2-6 中所列不予录取项的考生除外。总成绩计算如下: 1 学术学位
13、 ( 除 体育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外)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30%, 其中 外国语复试 7.5%, 专业课考试 7.5%, 综合 面试 15%, 总 成绩 计算公式 为 : %15综合面试%5.7专业课考试%5.7外国语复试%705初试总分 体育学 专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 其中 外国语复试 7.5%, 专业课考试 7.5%, 综合 面试 25%, 总 成绩 计算公式 为 : %25综合面试%5.7专业课考试%5.7外国语复试%605初试总分 美术学 、音乐与舞蹈学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其中 外国语复试 7.5%, 专业课考试 25%,综合 面试 7.5%, 总 成绩 计算
14、公式 为 : %5.7综合面试%25专业课考试%5.7外国语复试%605初试总分 专业学位 ( 除翻译、学 科教学(英语)、 音乐、美术、公共管理外)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 40%, 其中 外国语复试 7.5%, 专业课考试 7.5%, 综合 面试 12.5%, 专业技能测试 12.5%, 总 成绩 计算公式 为 : 5%.12专业技能测试5%.12综合面试%5.7专业课考试%5.7外国语复试%605初试总分 专业学位中的翻译(包括英语笔译和日语笔译)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 其中 外国语复试 7.5%, 专业课考试 16.25%, 综合 面试 16.25%, 专业技能测试与专业课 考试
15、 合并,不再单独测试,总 成绩 计算公式 为 : %25.16综合面试%25.16专业课考试%5.7外国语复试%605初试总分 专业学位中的学科教学(英语) 复试成绩占总 成绩的 40%, 其中 外国语复试 7.5%, 专业课考试 16.25%, 综合 面试 16.25%, 专业技能测试与专业课 考试 合并,不再单独测试,总 成绩计算公式 为 : %25.16综合面试%25.16复试专业课%5.7复试外国语%605初试总分 专业学位中的 美术、音乐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 其中 外国语复试 7.5%, 专业课考试25%, 综合 面试 7.5%, 专业技能测试与专业课合并,不再单独测试 ,
16、 总 成绩 计算公式 为 : %5.7综合面试%25专业课考试%5.7外国语复试%605初试总分 专业学位中的公共管理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 其中 外国语复试 7.5%, 专业课考试7.5%, 思想政治理 论 7.5%,综合 面试 8.75%, 专业技能测试 8.75%, 总 成绩 计算公式 为 : %75.8专业技能测试%75.8综合面试%5.7思想政治理论%5.7专业课考试%5.7外国语复试%603初试总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以上计算结果的基础上,再加上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最高 5 分) 作为最终成绩。 2. 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本科主干课程 2 门,单科成绩 低于 60 分 者 ,不予录
17、取 。 3. 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 翻译、 美术、音乐 、学科教学(英语)六 个 学科(类别或领域 ) 专业课考试 低于 60 分 者,不予录取。 其它 学科(类别)、 专业 (领域) 专业课考试 低于50 分 者,不予录取 。 4. 专业技能测试低于 60 分者,不 予录取 。 5. 外国语复试 低于 30 分, 或者 低于 报考门类基本 复试 分数线 15 分 ,不予录取。 6. 综合 面试 低 于 60 分者 , 不予录取。 6 7. 因多数学院按一级学科招生,录取时按研究方向排队, 考生复试的各项成绩由 所在学院自行计算 汇总,并 按前述公式计算总 成绩,张榜公布, 根据录取规定 由
18、高分到低分录取。 8. 校内调剂录取的考生,必须由录取 专业 进行复试。已经参加了 原 报考 专业 的专业课考试 的考生进行调剂,调入 专业 可不再进行 专业课考试 ,如调入专业认为必要也可自行组织 专业课 考试 ,但必须重新组织 综合面试 。 五 .关于 调剂 工作 1教育 部针对不同的学科门类划定了相应的基本复试分数线 , 调剂 复试 必须符合 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和我校 招生简章规定。 2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得 接收调剂 生。 3调剂期 限于 3 月 28 日 前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在 研究生院 规定时间 之前将复试人员名单报 研究生院 ( 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之前在国家调
19、剂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 )。 逾 期不 能 完 成招生计划的专业, 多 余的招生 计划由学校收回 再次分配。 4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对于初试成绩符合要求而我校不予 复试或复试后不予 录取的考生, 考生可自行 调剂 到其他招生单位 。 5. 调剂到我 校参加复试,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6. 所有调剂考生 (包括 校外 调剂和 校内 调剂 )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 六、体检安排 根据教育部规定,须对复试考生进行体 检 。 体检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专业对体检有特殊要求者书面报 研究生院 并校医院 ,体检在河南师
20、范大学医院进行 。 体检标准 参照教育部、原 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3 号)。 一志愿 安排 3 月 26 日 体检,调剂考生 4 月 2 日体检 。 七、 关于录取 录取的基本原则是 : 志愿优先、 分类排队、 择优录取、程序公开 。 录取 时确定 毕业去向( 非定向 就业 、定向 就业 )、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 。 硕师计划录取的研究生 为定向 就业。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限部分专业学位 。 1. 全日制研究生: 毕业去向 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 学校 、用人单位
21、 ( 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 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 研究生 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2. 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我校统一采取 非定向就业形式,以 利于 考生 毕业时的 就业。7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如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 。 非全日制学习时间 的具体 安排发放 录取 通知书前 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 2018 年录取的研究生 全部 缴纳学费 , 学费按 招生简章上发布
22、的标准 执行 。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的 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其他奖学金 按有关 管理办法 (详见 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 校研字 2016 5 号 ) 执 行 。 八 、 本办法由 研究生院 负责解释 河南师范大 学 2018 年 3 月 19 日 8 附件一: 河南师范大学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玉芳 副组长: 杜晓田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白鑫刚 朱命 祺 刘怀光 闫留义 李庆广 李建坡 周营军 徐久成 郭海明 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在 研招办 ,电话: 0373-3329034 附件二: 河南师范大学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23、 组长: 闫留义 金俊岐 成员 (以姓氏笔划为序): 杜晓田 、李清富、宋霞、 郑学山 、 胡松振、 侯帅 校 督查 小组下设办公室 , 设在 纪 委 办公室,监督电话: 0373-33258629 附件 三 :考生自述格式 河南师范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自述 考生编号 姓名 学院 报考专业 代码及名称 复试专业 代码及名称 外语语种 外语水平 考生自述 ,包括 个人基本情况 、 特长爱好 、科研能力和经历(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奖励、参加的科研活动等 ) 本表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后 用 A4 纸打印 ,自述部分 手写,如不够可另附页 10 附件 四 : 享受照顾政策申请 河南
24、师范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享受照顾政策 申请 考生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复试学院 复试专业 在相应 项目名称前的括号 中划 1.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 ( )三支一扶计划 3.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4. (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5. ( )高校 学 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6. (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7. (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符合第 1 6 项 的考生 ,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第 7 项 的考生, 初试总分加 10 分,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 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第 7 项的考生,按相应的分数线执行 列出所附材料清单 研究生院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研究生院(盖章): 2018 年 月 日 本表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后交考生参加复试学院,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复试报到时提交,逾期不能享受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