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先进制造业企业资金配套 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先进制造业与建筑业发展扶持办法(穗南开管办 2017 1 号)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先进制造业与建筑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穗南开工科信 2017 15 号) 二、 申请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我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制造业企业; (二)在扶持办法有效期内获得国家、省、市工信部门扶持资金的制造业企业。 (三)已收到上述工信部门的扶持资 金; (四)项目须在扶持办法有效期内通过完工评价(仅限资金下达文件有明确要
2、求开展完工评价的项目)。 三、奖励标准 对获得国家、省、市工信部门的扶持资金的制造业企业,分别按照资助金额的 100%、 70%、 5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 500 万元、 300 万元、 100 万元。 四、 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按顺序胶装,一式两份。 (一)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先进制造业企业 资- 2 - 金配套 申请表 ,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见附件 2-6) ; (二) 承诺书(承诺对相关奖励政策及约定已知悉;承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自获得奖励 扶持后, 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我区,不改变在我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与我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3、,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见附件 3) ; (三) 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1.营业执照 ; 2.国家、省、市工信部门下达资金文件; 3.扶持资金收款证明 ; 4.完工评价意见书(仅限资金下达文件有明确要求开展完工评价的项目) 。 五、申请时间 2018年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 6月 13 日 -7 月 2日。符合申 请 奖 励 的 企 业 , 可 登 录 广 州 南 沙 政 策 兑 现 系 统( http:/)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六、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四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周五 :上午: 9:00-12:0
4、0;下午: 13:00-1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时限 42 个工作日(形式审查 5 个工作日;实质审查 24 个工- 3 - 作日;资金拨付 13 个工作日) 。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 八、受理部门 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 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 1号南沙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E栋 3 楼 60、 61、62 号窗) 。 联系电话: 020-39053010;邮箱: 。 九、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南沙开发区工业和科技信息
5、化局 联系电话: 020-39053392、 020-39910549 邮箱: 十、 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报。 申请人访问 http:/ 登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政策兑现系统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系统注册通 过后,申请事项预审。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向政策兑现窗口申请,并按办事指南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 4 - (二)部门审查。 南沙区工科信局 会 区有关 部门对企业 申报条件及材料进行 审查 ,形成初步奖补方
6、案。 (三)审定。 南沙区工科信局 对初步奖补方案 提请 评审小组审议 , 对相关奖励存在争议的,提请政策协调工作小组进行研究审议。 (四)公示与拨付奖励资金。 1.评审小组审议同意后, 南沙区工科信局 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挂网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 南沙区工科信局 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扶持奖励资金,并按广州南沙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办法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 3.公示有异议的,由 南沙区工科信局 组织有关部门重新核查,并提请评审小组审议后,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申请企业。 (五)事后抽查。 南沙区工科信局 会同统计、市场监管 等部门 ,分别对企业注册情况、企业在地统计开展
7、情况进行抽查。企业注册地已搬离南沙和统计归属权不属于南沙的,应追缴相关奖励资金。 - 5 - 附件: 1.封面 2.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先进制造业企业资金配套申请表 3.承诺书 - 6 - 附件 1 2018 年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先进制造业与建筑业发展扶持办法 (先进制造业项目 )申报书 (封 面) 申报 专题 : 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20 年 月 日 - 7 - 附件 2: 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先进 制造业企业资金配套申请表 单位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行业代码 主营业务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
8、式 经办人 手机及 办公电话 Email 上级工信部门资金下达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扶持金额( 万元) 文件日期 资金类别 (国家级、省级、市级) 1 2 3 完工评价情况 序号 文号 完工情况 1 已通过 未通过 不需要开展 2 已通过 未 通过 不需要开展 3 已通过 未通过 不需要开展 是否已收到上级工信部门扶持资金 序号 文号 资金收款情况 1 是(已收到 万元) 否 2 是(已收到 万元) 否 3 是(已收到 万元) 否 政策享受情况 是否享受南沙新区(自贸片区)“ 1+1+10”以外的区级政策 是( 简述情况 ); 否 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承诺: 本表所填报内容和所提交材料均真
9、实、合法,本组织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8 - 附件 3 承诺书 对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申报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先进制造业与建筑业发展扶持办法第 条 第 款的有关事宜,我单位郑重承 诺: 一、对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同意有关部门记录入相关的企业征信体系中。 二、对相关奖励政策及约定已知悉;承诺自获得奖励扶持后,10 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我区,不改变在我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与我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单位法人代表 (签名或签章) 单位(盖章) 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