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布时间: 2016 年 2 月 18 日 实施时间: 2016 年 2 月 18 日 调整时间: 2018 年 9 月 7 日 LB 指南 31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合并办理 一、适用范围、申请条件、事项类型及数量限制 : 柳州市本级辖区范围内的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 预告登记,依申请进行,无数量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办理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提交材料 : (除说明外,均须提供原件) 1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 委托
2、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 3 申请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 定(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和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 ; 4 经备案的 商品房 买卖 合同 ; 5 抵押合同 及 主债权合同; 6 项目 所占土地有抵押的须 提交 抵押权人 同意转让抵押物证明 。 四 、不动产 登记程序 : 申请 受理 核定 登 簿 发证 五 、 不动产登记 受理环节流程图 : (咨询、领表、发号窗口为 咨询发号台 ) 申请人 咨询导办台 填表 领号 咨询领表 办证资料 齐全 , 按叫号显示 申请人到场 受理人员就有关申请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打印受理单 受理人员查验申请登记资料及当事人身份 (受理环节结束) 六
3、、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 若需公告的,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证期限内。 七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受理窗口口 发布时间: 2016 年 2 月 18 日 实施时间: 2016 年 2 月 18 日 调整时间: 2018 年 9 月 7 日 LB 指南 31 八 、注意事项 : 1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需亲自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能亲自办理的, 需提交经公证或登记机构认可的委托书。 2港、澳居民提交港、澳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港、澳特别行政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外国公民的,需提交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其
4、所在国护照;境外委托书或转让合同须公证或大使馆认证(须提供中文文本及中文名)。 3 申请 人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交其与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 4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为机关、事业、社团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5 经济适用住房参照商品房办理。 6 在柳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注明该预购商品房所占土地是否有抵押情况。 7 领证时需提交权利人(或代理人)身份证件及受理单。 九、办理部门: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柳州市鱼峰路 68 号鱼峰山商业城六楼(可乘 45 路、 81 路、 33 路到谷埠路站下,乘 10 路、 19 路、 48 路 、 2 路、 4 路到鱼峰路站下) 邮编: 545005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9:00-12:00,13:00-16:00 咨询电话: 0772-2625950 投诉电话: 0772-2866438 网址: Http:/ 官方微信公众号: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