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 2017) 学 科: 土木、水利工程(除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教学 :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1、 主讲 1 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 2、 指导研究生 3 名,其中至少 2 人已毕业。 成果: (包括学术论文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著作等) 1、论文: 第一 或 通讯作者发表 3篇 SCI 论文,其中 1 篇发表在 本学科国际主流 期刊上 。 2、著作: 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 15 万字以上著作或教材 1 部 ; 或2 部 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 门颁布实行的标准、规范或指南(
2、前 5位) ;(未满足著作要求者增加 3 篇 SCI; 或 6篇 EI论文 ;或 3 项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 1 位) 。 3、奖励(含教学成果奖) 、专利 : 国家级奖(前 10 位)或省部一等奖(前 7 位)或省部二等奖(前 5 位)或省部三等奖(第一获奖人) 1 项 ; 或 国家发明专利( 排名第 1位 ) 1 项 转让经费 200 万(或 多项排 1 累计 500 万 )。 (未获得奖项 或专利 者增加 3 篇 SCI、或 6 篇 EI 论文 ) 。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主持 国家级、省部级 重大 、 重大横向科研 项目 2 项 ;或 主
3、 持 千万级科研项目 1 项 。 ( 国家级 *、省部级 重大、重大横向科研 项目 详见附件说明)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 承担学科建设、公共服务(含担任班主任、本科生导师、德育导师等)及学院、所等社会服务工作。 海外引进人员晋职条件 9 篇 SCI,其中至少 4 篇发表在 本学科 国际 主流 期刊上 。 参考条件 学术影响力 : 获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奖; 在国内省市级及以上学会(协会)中担任理事 (委员 )及以上职务; 担任本学科 主流学术期刊编委及以上职务; 作为大会(或组委会) 主席主办国际学术会议; 在本学科重要学术会议上作特邀报告(或主题 报告)。 优质教学 : 第一作者在国
4、内核心期刊(人事处期刊目录)上发表教研论文; 承担 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负责指导省 部 级及以上竞赛获二等奖以上;指导校百优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 省创、国创、挑战杯省级二等奖以上 ; 获 校级以上 教学荣誉称号。 注:( 1)为鼓励团队建设,申报者在满足论文数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作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或指导的学生)发表的论文最多还可以提供 3 篇,供评审时参考。 ( 2)工程管理学科申报教授参照管理学院任职条件。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 2017) 学 科: 土木、水利 工程(除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教学: (包括任中级 3 年者,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
5、中级 3年者助教工作要求;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1、 担任中级 3 年以上申报者:主讲 1 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2、 担任中级 3 年及以下申报者:对主讲课程不作要求,但应协助任课教师担任助教等教学环节工作。 成果 : (包括学术论文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著作等) 1、论文: 第一 或 通讯作者发表 2 篇 SCI 论文,其中 1 篇发表在本学科国际主流 期刊上 ;或 第一 ( 通讯作者 ) 发表 1篇 SCI 论文 ,2项国家 发明专利 ( 前 3 位) 。 2、著作: 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 10 万字以上著作或教材 1 部 ;或 1 部省级及以上
6、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行的标准、规范或指南(前 5 位)。 (未满足著作要求者增加 2 篇 SCI 或 4 篇 EI 论文 或2 项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 1 位) 3、奖励(含教学成果奖)、专利: 国家级奖或省部一等奖(前10 位)或省部二等奖(前 7 位)或省部三等奖(前 5 位)或国家发明专利(前 3 位) 1 项(未获得者增加 1 篇 SCI 或 2 篇 EI论文)。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主持 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大横向科研 项 目 1项 或重要科研项目 2 项。 ( 国家级、省部级 重大、重大横向和重要科研 项目 详见附件说明) 社会服务: (
7、含校内外服务等) 承担学科建设、公共服务(含担任班主任、本科生导师、德育导师等)及学院、所等社会服务工作。 海外引进人员晋职条件 6 篇 SCI,其中至少 2 篇发表在 本学科 国际 主流 期刊上 。 参考条件 学术影响力 :获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奖;在国内省市级及以上学会(协会)中担任理事 (委员 )及以上职务;担任本学科主流学术期刊编委及以上职务;作为大会(或组委会)主席主办国际学术会议;在本学科重要学术会议上作特邀 报告(或主题报告)。 优质教学: 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参与指导省 部 级及以上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参与指导校百优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省
8、创、国创、挑战杯省级二等奖以上;获院级以上教学荣誉称号。 注:( 1)为鼓励团队建设,申报者在满足论文数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作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或指导的学生)发表的论文最多还可以提供 2 篇,供评审时参考。 ( 2)工程管理学科申报副教授参照管理学院任职条件。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 2017) 学 科: 建筑学 、城 乡规划学 教学: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主讲 1 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 指导研究生 3 名,其中至少 2 人已毕业。 成果: (包括学术论文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著作等)
9、 第一 或 通讯作者发表国内一级论文 4 篇;或 第一 ( 通讯作者 ) 发表 国内一级 论文 2 篇, 3 项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 1 位,专利转让经费 500 万以上)。 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 15 万字以上著作或教材 1部 ;或 3 篇国内一级论文 ; 或 5 篇 重要学术 期刊论文 ; 或主讲双语课程一门 ; 或 3项国家发明专利(排 名第 1 位 ) ;或 2部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行的标准、规范或指南(前 5 位)。 国家级奖(前 10 位)或省部一等奖(前 7 位)或省部二等奖(前5 位)或省部三等奖(第一获奖人) 1项(未获得者增加 3 篇一级、重要学术 期刊论文,其中至少
10、 1篇为一级论文 );或 3 项国家发明专利(前 3 位) 。 注:奖项包括相同等级的优秀建筑、规划设计等设计奖;或主持指导学生获得 省部 级及以上学生建筑作业优秀奖(不分等级)及规划作业和相关设计竞赛一等奖 1 次或二等奖 2 次,排名均为第一位。(由 住 建部、中国建筑学会、中国规划学会、全国建筑学专业或城市规 划专业指导委员会、国际建协及各国建协等主办);或主持指导学生获省部级学生竞赛一等奖 1 次或二等奖 2 次,排名均为第一位。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 重大、重大横向科研 项目 2 项 ;或主持千万级科研项目 1 项。
11、( 国家级、省部级 重大、重大横向科研 项目 详见附件说明)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 承担学科建设、公共服务(含担任班主任、本科生导师、德育导师等)及学院、所等社会服务工作。 海外引进人员晋职条件 在海外或境外知名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 在国际有影响的期刊发表论文 4 篇或出版著作、教材 2 部; 独立主持有影响的设计项目 3项或获得国际知名建筑设计奖 2项。 注:为鼓励团队建设,申报者在满足论文数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作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或指导的学生)发表的论文最多还可以提供 3 篇,供评审时参考。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 2017) 学 科: 建筑
12、学 、城乡规划学 教学: (包括任中级 3 年者,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中级 3年者助教工作要求;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担任中级 3 年以上申报者:主讲 1 门本科生或研 究生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担任中级 3 年及以下申报者:对主讲课程不作要求,但应协助任课教师担任助教等教学环节工作。 成果: (包括学术论文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著作等) 第一 或 通讯作者发表国内一级、 重要学术 期刊论文 3 篇,其中至少 1 篇为国内一级论文 ; 或 第一 ( 通讯作者 ) 发表 国内一级、重要学术期刊论文 1 篇 ,2 项国家发明专利(前 3 位)。 第一作者或本人撰
13、写 10 万字以上著作或教材 1 部 ;或 2 篇一级论文 ; 或 3 篇 重要学术 期刊论文 ; 或主讲双语课程一门 ; 或 2 项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 1 位);或 1 部省级及以上行 业主管部门颁布实行的标准、规范或指南(前 5 位)。 国家级奖或省部一等奖(前 10 位)或省部二等奖(前 7 位)或省部三等奖(前 5 位) 1 项(未获得者增加 1 篇一级论文或 2 篇 重要学术 期刊论文 );或 2 项国家发明专利(前 3 位) 。 注:奖项包括相同等级的优秀建筑、规划设计等设计奖;或主持指导学生获得 省部 级及以上学生建筑作业优秀奖(不分等级)及规划作业和相关设计竞赛一等奖或二等奖
14、 1 次,或三等奖 2 次,排名均为第一位。(由建设部、中国建筑学会、中国规划学会、全国建筑学专业或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国际建协及各国建协等主办);或主 持指导学生获省部级学生竞赛一等奖或二等奖 1次,排名均为第一位。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 重大、重大横向或重要科研 项目 1 项。 ( 国家级、省部级 重大、重大横向和重要科研 项目 详见附件说明)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服务等) 承担学科建设、公共服务(含担任班主任、本科生导师、德育导师等)及学院、所等社会服务工作。 海外引进人员晋职条件 在海外或境外知名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
15、年以上; 在国际有影响的期刊发表论文 2 篇或出版著作、教材 1 部; 独立主持有影响的设 计项目 1项或获得国际知名建筑设计奖 1项。 注:为鼓励团队建设,申报者在满足论文数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作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或指导的学生)发表的论文最多还可以提供 2 篇,供评审时参考 。 国家级、省部级重大 科研项目 及重大横向科研项目及重要科研项目说明 一、 国家级、省部级重大 科研项目 及重大横向科研项目 :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除小额资助外各类项目;总装预研基金项目。 2、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973 计划)项目、科技部重大基础研究前期研究专项。 3、国 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
16、划( 973 计划)项目骨干成员(须 提供首席科学家签字的合同或证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课题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中的骨干成员(须在项目申请书成员名单中列入),每项合同或任务书经费须在 30 万元及以上 , 管理学科须在 20 万元及以上。 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一级子课题视同一般项目(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合同或证明)、全国教育规划项目中的国家级项目。 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国家科技 支撑 计划 、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863 计划) )项目 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 (政府拨款合同经费在 *50 万元及以上);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政府拨款实
17、际经费 80 万元及以上)。 6、 政府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联合国所属机构和外国政府设立的国际基金项目(实际到校经费 30 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类经费 15 万元及以上);非政府组织国际基金、中央各部委立项的国际科技(教育)合作项目(实际到校经费 40 万元及以上 , 人文社科类经费 25 万元及以上)。 7、 国防 973 项目合同经费在 30 万元及以上;国防科研纵向项目合同经费在 40 万元及以上;一般国防科研项目合同经费在 8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8、 国家新世纪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 9、 省部各类重大 项目(政府拨款合同经费 *50 万元及以上,人文社
18、科类不受此限)。 10、 境内 重大 横向项目 ( 实际到校 或 经费单个合同 100 万元及以上 ;经管类 60 万元及以上 )。 11、 境外 重大 横向项目的指标在以上第 10 款的基础上降至 60%执行。境外项目定义依据是:项目合同直接是与境外企业或其在国内的独资企业签订。 12、 有合同经费要求的科研项目,实际到校经费须达到经费标准的 80%以上。 二、 重要 科研项目 :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小额资助项目。 2、 省社科规划项目、全国教育规划项目中的教育部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重大项目子课 题视同一般项目,需有相关项目下达部门批件);上述各类项目中的重点项目。 3、 省部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 4、国防科研纵向项目没有达到国家级项目经费要求的项目;国防科研项目合同经费在 30 万元及以上。 5、教育部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 。 6、国家级 有经费要求的国家纵向科研项目( 3、 5、 6、 7、 9 款),实际到校经费未达到 国家级科研项目 各款要求但已达到该款合同经费标准的 50%以上。 7、 省级新世纪教改工程项目。 8、 厅局级重大项目(实际到校经费 30 万元及以上)。 9、 国内外横向项目实际到校经费单个合同 50 万元及以上 ;经 管 类 30 万元及以 上。 标 *者为 2017 年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