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石桥头镇石桥街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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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温岭市石桥头镇石桥街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温岭市石桥头镇石桥街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 招 标 人:温岭市石桥头镇人民政府(盖章) 联 系 人: 周冠镔 电 话: 1356668653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杨桂芹 联系电话: 0576-86151909、 13706542363 2018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招标文件 第三节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发包价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五节 投

2、标文件的递交 第六节 开标 第七节 评标 第八节 合同授予 第九节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第十节 纪律和监督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二、评标程序 三、评标标准及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六章 工程建设项目 廉政责任书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 第八章 工程预算书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温岭市石桥头镇石桥街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 ,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建设资金来 为 上级补助及自筹 , 招标人为 温岭市石桥头镇人民政府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温岭

3、市石桥头镇石桥街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1、道路部分:停车位分隔线: 60 厚 200*100 绿色透水砖车位分隔线; 30 厚 1: 3 干硬性水泥沙浆;素土夯实; 停车位: 90mm 厚级配碎石面层; 人行道: 60*200*100 透水砖铺装; 30mm 厚 1: 3 水泥砂浆; 100mm 厚 C20 素砼结构层; 100mm厚碎石垫层(压实度 93%);画停车位;止车石; 混凝土路面: 180mm 厚 4.5MPa 水泥砼路面; 150mm 厚 5%水泥稳定碎石; 2、排水部分: HDPE 缠绕结构壁管,环刚度大于 8 级, DN225 管 155 米、 DN300 管

4、220 米、DN400 管 10 米,单箅雨水口 29 座, 1000 圆形砖砌检查井 11 座,钢板桩及圆木桩。 2.2 计划工期 : 30 日历天内(含 30 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价: 1127063 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停车场建设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 ,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 次 招标要求项目 经理 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书)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5、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或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 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www.tz-)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32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9 月 19 日 9 时 ,地点为 温岭市石桥头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6、:/ )、温岭市石桥头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及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 www.tz-) 公开发布。 7. 其他事项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市石桥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温岭市石桥头镇石井南路与龙岗路交汇处附近西 联 系 人:周冠镔 电 话: 13566686536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城东街道广明大厦 12 楼 1206 室 联 系 人:陈文彪 电 话: 0576-86151909、 13706542363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

7、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制内容 1 1.1 工程说明 项目名称 温岭市石桥头镇石桥街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温岭市石桥头镇 招标人 温岭市石桥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2.1 质量要求 质量标 准: 合格 3 2.2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内(含 30日历天) 4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停车场建设工程 5 3.1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自筹 6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

8、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书); 7 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8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 备会 不组织 9 6.1 分包 不允许 10 9.1 投标人提出问题及要 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 11 9.2 招标人书面澄清招 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 天前 12 10.1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 天前 4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制内容 13 16.1 投标有效期 90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算) 14 1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万贰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

9、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18日 16: 00 时整 户 名:温岭市石桥头镇财政所 开户行:农村商业 银行石桥头支行 账 号: 231000000958234 电汇或转账时需在用途栏中注明“石桥街停车场”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汇出(或转出)。 15 18.2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后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6 20.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与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 2018年 9月 19日 9时 地点: 温岭市石桥头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17 22.1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 点 开标时间: 2018年 9月 19日 9时 开标地点: 温岭市石桥头镇人民政府二

10、楼会议室 18 30.1 履约保 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 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5% 采用现金形式:(电汇或转账)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石桥头支行 户名:温岭市石桥头镇财政所 账号: 231000000958234 5 二、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总则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标条件已经具备,现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用承包人。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第 1项所述。 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温 岭市石桥头镇石桥街生态停车场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1、道路部分

11、:停车位分隔线: 60 厚 200*100 绿色透水砖车位分隔线; 30 厚 1: 3干硬性水泥沙浆;素土夯实; 停车位: 90mm 厚级配碎石面层; 人行道: 60*200*100 透水砖铺装; 30mm 厚 1: 3 水泥砂浆; 100mm 厚 C20 素砼结构层; 100mm 厚碎石垫层(压实度 93%);画停车位;止车石; 混凝土路面: 180mm 厚 4.5MPa 水泥砼路面; 150mm 厚 5%水泥稳定碎石; 2、排水部分: HDPE 缠绕结构壁管,环刚度大于 8 级, DN225 管 155 米、 DN300管 220 米、 DN400 管 10 米,单箅雨水口 29 座, 1

12、000 圆形砖砌检查井 11 座,钢板桩及圆木桩。 2. 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及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述。 2.2 本招标工程工期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 项所述。 2.3 本招标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项所述 。 3. 资金来源 3.1招标人的资金已通过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第 5项所 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审查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项所述。 ( 1)投标人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

13、人须知前附表; 6 4.2 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4 投标人不得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三)为本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 (四)为 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五)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六)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七)与

14、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标中如有瞒报、漏报、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取得中标资格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 理。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投标人可自行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

15、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5.3 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 分包 6.1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7. 投标费用 7.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2 中标人 在合同签订之前,须按合同价的 0.5%支付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二节 招标文件 7 8. 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六章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及图

16、纸 第八章 预算书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8.2 除本须知 8.1条内容外,按本须知第 9、 10、 11条发出的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自相矛盾、多种含义等问题的,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正。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号码: 0576-86152909)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9.2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

17、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或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天,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9.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在接到澄清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并明知其内容。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 1 在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发给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或在温岭市公共资

18、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0.2 投标人收 到修改文件后,应在接到修改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并明知8 其内容。 11. 招标文件的异议 11.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2 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节 招标控制价 (预算价)、发报价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2. 计价依据取费标准 12.1 本工程计价依据取费标准: 12.1.1 本工程招标

19、控制价计价依据: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2010)、浙江省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0)、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10)、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 2010)、 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 2010)、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 2010)、建建发 2016144号文件、浙建站定 201623号文件、浙建站定 201625号文件、浙建站定 201635号文件、浙财综201618号、台建( 2016) 52号文件、财税 【 2018】 32号文件 省市有关补充规定和解释。 12.2 取费标准: 12.2.1本工程道路部分施工组织措施费仅 计: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1

20、0.19%、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0.1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04%、二次搬运费 0.71%、提前竣工增加费为 2.04%、行车行人干扰费 2.5%、工程定位复测费 0.04%。雨水部分施工组织措施费仅计: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10.19%、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0.1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0.04%、二次搬运费 0.71%、提前竣工增加费为( 20%)为 2.04%、行车行人干扰费 2.5%、工程定位复测费 0.04%。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单列费用,仅计民工工伤保险费和税金,列入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12.2.2企业管理费道路部分费率按 19.81%计取;雨水部分费率按 16.98%计取。 12.2.3本工程规费 1(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费率 7.3,规费 2(危险作业 意外伤害保险费)不计取,规费 3(民工工伤保险费费率 )0.195%,税金按 10%计取,规 费、税金均列入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12.3 本清单计价编制有关说明。 12.3.1 本工程工程量结算时按实计算; 12.3.2 本工程 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用仅计履带式挖掘机 1M3以内一台班及压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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