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桂林市七星区 资助 残疾人 参加社会保险 实施 暂行 办法 为加快推进 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建设 ,逐步解决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的问题 , 做到应保尽保,实现 “十二五”残疾人社会保险全覆盖 ,根据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 市 政办 2014 76 号) 和 桂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 市政发 2008 90号)以及 桂林市 城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制度 实施细则 ( 2015 年度) (市合管中心 2015 2 号) 文件精神, 对 辖区 残疾人 参加城 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以下简称 城居保)和城镇居民基本
2、医疗保险 (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 个人缴费部分 实行政府补助,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按照 “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的原则 , 对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实施补 助,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险全覆盖。 二、 补助对象 (一) 城居保补助对象 具有七星区户籍,年龄为 16 周岁至 59 周岁(不含在校生) ,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的三、四级非低保 残疾人。 (二)居民医保补助对象 具有七星区 户 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的三、四级非农业户口 非低保 残疾人。 (三) 新农合补助对象 具有七星区 户 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3、疾人证 的农业户口 非低保 残疾人 和 依法生育的 残疾人 以及 超生并 已接受处罚、交纳 社会抚养费 的残疾人 。 不属于本办法补助对象 ,包括: 1.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 的残疾人; 2.参加城居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已享受政府全额补助政策的 残疾人 : 一是参加了城居保的 16-59岁的重度(一、二级)残疾人 和贫困残疾人(已享受低保的三、四级残疾人) ;二是参加了居民医保的低保户残疾人、重度(一、二级)残疾人;三是参加了新农合的低保户残疾人 ;四是参加了新农合的 农 村独生子女和依法生育的双女结扎户 残疾人 。 3.计划外 生育二孩(多孩) 未接受处罚 、 未交纳 社会抚养费
4、的残疾人。 三、补助 办法及标准 (一) 对参加城居保, 属于本办法补助对象的残疾 人,政府给予最低缴费档次的补助。 参保人补缴应缴或中断缴费期间的保险费,政府不给予缴费补助。 (二) 对参加居民医 保 ,属于本办法补助对象的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 ,政府给予全额补助。 (三) 对参加新农合 ,属于本办法补助对象的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 ,政府给予全额补助。 政府只对当年参保费用给予补助(凭缴费凭证)。 四、补助程序 (一) 个人申请。符合 本办法补助对象的残疾人,须填写七星区残疾人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补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或七星区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
5、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并持户口簿、残疾人证和本年度个人基本社会保险缴费有效凭证,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本人无法办理申请手续的重度残疾人,可书面委托监护人或有关人员办理。 个人申请 和递交材料 截止时间为每年的 7 月 31 日 前 ,过期未申请 或材料不全 和不符合要求者 当年不予补助。 (二)村(居)民委员会初审。村(居)民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在 5 个工作 日内完成核实工作,将申请人情况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 5个工作日,并设立投诉电话。公示内容应包括姓名、残疾等级、家庭详细地址、补贴金额等。公示无异议后,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
6、 、缴费凭证 (复印件) 、 报乡(街道办事处) 残联 审核。 不符合 补助 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三)乡(街道办事处) 复 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审批。 不符合条件的 ,要将书面通知通过村(居)民委员会送达申请人。 (四)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填报 七星区残疾人社会保险补助 发放情况汇总表报财政 局和区 分管领导审批后,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金融代理机构“ 一卡 (折 )通”,直接拨付到重度残疾人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或福利机构账户中。社会
7、化发放确有困难的,可采取现金形式发放 。 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乡(街道办事处),并通过村(居)民委员会送达申请人。 五、资金筹措 补助资金 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 从 地税代收的 残疾人 保障 金 中支出。 六、工作 职责 各乡 (街道办事处 )、村 (社区 )和区 人社、 财政、 民政、卫计、 残联 、 扶贫办、社保经办机构 等部门 要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各司其职 ,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乡(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要做好政策宣传、人员登记、材料收集、初审上报等工作; 人社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残疾人参保登记工作;财政部门要保证 补助 资金落实到位;民政部门负责对 残疾人低保资格的
8、审核认定 并 每年 提供 享受补助 的 人员 名单 ;卫计部门要 年度新农合实施细则和 每年 提供 计生户并享受补助的残疾人名单; 残联 和扶贫办要做好 实施方案和材料审定、经费发放等工作。 同时 各单位要及时通 报残疾人参保情况, 做到信息共享 。 七、监督 管理 各级要对 本 办法进行广泛宣传, 将政策讲明、讲深、讲透, 对残疾人 参保 申请 补助的 材料 各级 要认真进行 受理、审核 , 既要 确保应保尽补 ,又要避免与民政、 卫 计 等部门的相关 补助政策重复 。 残疾人社会保险补助资金 发放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财政、残联要 加强补 助资金 审核、发放工作的规范管理, 及时
9、对补助 对象进行 清理和 督查, 防止弄虚作假 , 确保补助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扩大补助发放范围,对骗取补助资金的,除追回补助资金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 八、本办法 由 七星区 残联负责解释 。 九、本办法自 发文之日起试行 。 附件: 1.七星区残疾人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补助申请审批表 ; 2.七星区残疾人参加城 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申请审批表 七星区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补助申请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残疾 类别 残疾等级 残疾证号( 20 位数) 户籍类别 1.农业 2.非农业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手
10、机) 养保证号 个人缴费 金额(元) 补助金额 (元) 开户银行 帐户名 帐(卡)号 个人申请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村(社区)初审意见 审核人: 签章: 年 月 日 乡(街道) 残联意见 审核人: 签章: 年 月 日 区残 联 审 核 意 见 审核人: 签章: 年 月 日 申请表 一式三份,村(社区)、乡(街道 )、区残联各留存一份。 附件 1 七星区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申请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残疾 类别 残疾等级 残疾证号( 20 位数) 户籍类别 1.农业 2.非农业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手机) 医保证号 个人缴费 金额(元) 补助金额 (元) 开户银行 帐户名 帐(卡)号 个人申请 (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村(社区)初审意见 审核人: 签章: 年 月 日 乡(街道)计生部门 意见 审核人: 签章: 年 月 日 乡(街道) 残联意见 审核人: 签章: 年 月 日 区残 联 审 核 意 见 审核人: 签章: 年 月 日 申请表一式三份,村(社区)、乡(街道)、区残联各留存一份。 附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