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镇谢西坑至遂昌阴岱公路松阳段.DOC

上传人:国*** 文档编号:335414 上传时间:2018-09-23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12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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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兴镇谢西坑至遂昌阴岱公路(松阳段) 补充公告 招标序号: SGCJT2018-005 (各章节变动的具体内容) 一、 原招标文件 P2 页说明“一”中 :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丽政发)【 2014】 76号 , 现修改为: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丽政发)【 2017】 49 号。 二、 原招标文件 P18 页条款号 1.3.3 中: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75 分及以上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75 分及以上 现修改为: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90 分及以上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90 分

2、及以上 三、原招标文件 P19 页条款号 2.3.1 中 : 涉及其他修改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7 日前 ,现修改为: 涉及其他修改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 四、原招标文件 P21 页条款号 3.7.3“ 2”纸质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中 :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3.7.7 项有关规定, 现修改为: 纸质投标文件应为电子文件的打印机(其中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应加盖单位公章(非电子公章),除本要求外纸质投标文件无须额外签字盖章)。 五、原招标文件 P20 页条款号 3.7.4“ 4、投标文件说明”中: ( 1)本次招标需打印纸质投标文件(与上

3、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一份,并随身并随身携带与加密电子标书一致的无加密标书备用。 ( 2)因系统原因,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 3)因交易系统原因造成的电子标书上传不成功或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允许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供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 现修改为: ( 1)本次招标需打印纸质投标文件(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一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一份( U 盘,内容为 :以 Excel 格式保存的工程量清 单表)。 ( 2)因系统原因,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六、原招标文件 P21 页增加条款号 4.1.1

4、纸质投标文件密封 :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纸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应单独密封包装。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应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应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投标文件电子文件( U 盘,内容为 :以 Excel 格式保存的工程量清单表)应与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 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七、原招标文件 P21 页条款号 4.1.2 中:封套上写明的编

5、列内容 现修改为: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外层封套: 送达投标文件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 ( 报价文件 ) 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 ( 报价文件 ) 外层封套: 送达投标文件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第二信

6、封( 报价文件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八、原招标文件 P21 页增加条款号 4.2.5 投标文件拒收情形 : (1)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2)投标保证金未与所投标段关联的; (3)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4.1.1、 4.1.2 款密封的。 九、原招标文件 P21 页条款号 4.2.6 中 :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7 天前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 http:/ 现修改为: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 http:/ 十、原招标文件 P21 页条款号 5.1

7、中开标时间和地点的编列内容 现修改为: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 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室 (县城环城西路 121 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市政广场东首)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时通知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 )开标地点: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室 (县城环城西路 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市政广场东首) 十一、原招标文件 P22 页条款号 5.2.1 中开标程序的编列内容 现修改为: 5.2.1 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

8、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或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数字证书。 5.2.2 如发现投标文件有 4.2.5 项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招标人将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 5.2.3 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纪律、项目名称、招标人 代表、监标人

9、等有关人员姓名。 (2)获取保证金缴纳信息 招标人获取投标保证金名单并公布投标人数量,开标系统显示各投标人标书投标状态、标书状况、保证金缴纳情况等信息。 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标书单位数量少于 3 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标书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 (3)投标人解密 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标书单位数量大于或等于 3 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解密时间限制在投标人在解密一体机上点击“解密”按钮后 5 分钟以内。 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 3 家时,招标人宣布招标失败。 (4)招标人解密 解密时间结束,或在规定时间内所有投标人提前完成解密后,招标人

10、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如招标人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为 1 或 2 家时,则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5)公布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果 招标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第一信封开标记录,同时招标人宣布第二个信封预计开标时间。 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在专家完成第一个信封评审后,招标人才能组织进行第二个信封开标。 (6)投标人确认 第一个信封信息公布后,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信息在第一信封开标记录上确认签字,投标人未在 开标结束前完成第一信封开标记录上确认签字的,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第一信封开标记录表中的内容。 (7) 招标人宣布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 5.2.4 要求递交纸质

11、投标文件的,纸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并交监标人密封保存。 5.2.5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1)宣布开始 招标人宣布第二个信封开始开标,宣布开标纪律、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2)宣布第一个信封评审通过名单 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 标人名单。 (3)抽取系数 现场抽取调整系数、复合系数和下浮系数; (4) 公布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果 公布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等相关信息; (5) 投标人确认 第二个信封信息公布后,

12、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信息在第二信封开标记录上确认签字,投标人未在开标结束前完成第二信封开标记录上确认签字的,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表中的内容。 (6) 开标结束 招标人宣布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束。 5.2.6 开标特别说明事项: ( 1)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 3)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在 3 家(含)以上时,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 4)因系统原因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

13、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 ( 5)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 6)未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逾期送达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7)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可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解密机或自带 笔记本电脑,自行登录交易平台解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造成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5.2.7 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所有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开标会上当场、做好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其报价不列入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范围: (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 2)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

14、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及内容有差错的; ( 4)不同投标人 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 5)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编制不规范等非交易系统问题而无法解密的; ( 6)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 ( 7)电子标书的内容和纸质的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情况的; ( 9)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系同一台电脑或同一造价锁制作完成的; ( 10)开标记录表中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项目经理、保证金等相关信息与投标函或报价函相关内容

15、不一致的; ( 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5.2.8 因系统原 因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其开标程序如下 : ( 4)密封情况检查:由第一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 5)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后递交先开标的顺序开标。 十二、原招标文件 P24 页条款号 3.1 中“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现修改为: 第一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 (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及 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 3)投标保证金; ( 4)施工组织设计; ( 5)项目管理机构 ; (

16、 6)资格审查 资料; ( 7)承诺函; (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 ) ( 1)报价函; (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3)合同用款估算表。 十三、原招标文件 P25 页条款号 3.5 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编列内容现修改为: 第 3.5.1 项细化为: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全本 )的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施工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全本 )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以下

17、资料: (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双面扫描)、职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经理的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经延续的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2)项目经理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 (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的 扫描件 , 如上 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则还须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 3.5.3 项细 化为: “ 2013 年 7月 1 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18、协议书、 (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4)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 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

19、程内容的,必须附 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第 3.5.5 项细化为 : 3.5.5 近 1 年内发生诉讼及仲裁的,中标人应在收到时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实向招标人说明相关情况。 第 3.5.7 项细化为 : 3.5.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 第 3.5.8 项细化为: 3.5.8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

20、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 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 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拟派人员的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人员业绩证明)除拟派人员身份证、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外均应提供原件(原件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携带)供评标时备

21、查。凡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阅原件的,投标人须在 30 分钟内提供原件核查,而投标人未按时提供的,其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资格评审不予通过。 十四、原招标文件 P25 页条款号 3.7 现修改为 3.7.4;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的编列内容现修改为: 1 份 ,必须 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协议前,补交 4 份投标文件副本 ),另加 1 份电子文件( U 盘或光盘, 内 容 为 :以 Excel 格式保存的工程量清 单 表,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 )一并密封) 。 十五、原招标文件 P26 页增加条款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第 5.1 款

22、细化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 标文件第二信封 ( 报价文件 )进行 开标。 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若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十六、原招标文件 P26 页条款号 5.2 开标程序的编列内容现修改为: 5.2.8( 7)目细化为: 系数的确定: 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的调整系数、复合系数和下浮系数。 补充第 5.2.9 项: 5.2.9 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 )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并当

23、场宣布为否决投标: (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 标控制价。 十七、原招标文件 P26 页增加条款号 6.3 评标: 本款补充 : 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 (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的、在 30 分钟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的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 )。 第三章“评标办法 ” 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 且经三分之二及以上评标委员认定 其投标文件作出否决处理。 十八、原招标文件 P26 页 10.3 中: 对公示的推荐中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24、招标人将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推荐中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 2015 年 7 月 1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则取消该推荐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现修改为: 招标人对公示的推荐中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 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推荐中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 2015 年 7月 1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则取消该推荐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十九、原招标文件 P28 页附录 4 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最低要求)“注”中: 注: 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认定: 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向检察机关职务 犯罪预防部门

25、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 现修改为: 注: 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认定: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开标时无须提供查询结果,但必须在第八章(八)履约行为表中如实填写内容)。 二十、原招标文件 P29 页附录 5 资格审查资料(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注”的内容现修改为: 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开标时无须提供查询结果,但必须在第八章(八)履约行为表中如实填写内容)。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第八章六资格审查资料( 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3、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

26、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 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 4、“在建合同工程 ” 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5、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信

27、息、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以及项目总工的职称证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可在诚信信息系统一览表后提供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打印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二十一、原招标文件 P32 页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现修改为 : 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 (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及 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4)投标保证金; ( 5)施工组织没计; ( 6)项目管理机构; (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8)

28、资格审查资料; ( 9)承诺函; (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 ( 1)投标函 (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3)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 (如有 ) 二十二、原招标文件 P34 页 3.5 资格审查资料现修改为: 3.5.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

29、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扫描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3.5.2“近年 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协议书、 (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

30、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 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 3.5.8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 款利息不

31、予退还;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 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二十三、原招标文件 P35 页 3.7.3 的内容现修改为: 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文件的打印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应加盖单位公章(非电子公章),除本要求外纸质投标文件无须额外签字盖

32、章。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十四、原招标文件 P35 页 4.1.1 中: 4.1.1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和电子文件一起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现修改为: 4.1.1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十五、原招标文件 P35 页 4.2.5 中: 4.2.5 逾期 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修改为: 4.2.5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十六、原招标文件 P36 页 5.1 中: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现修改为: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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