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浏阳市承接长沙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长沙市实施机关 我市实施机关 事项类型 下放方式 设定依据 办理科室(窗口) 申请条件 法定期限 承诺时限 需提供的文本资料 办理流程(另附流程图) 是否收费 是否进入政务中心窗口 备注 21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批准(县域内国省干线建设项目施工批准)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许可 直接下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行政许可法、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及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基
2、建 2013 年第224 号) 规划建设科 1、 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2、 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审批同意; 3、 建设资金已落实并经交通主管部门审计; 4、 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 5 、 施工、监理单位已依20个工作日 13 个工作日 1、 施工许可申请书; 2、 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 3、 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4、 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 5、 建设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局规划建设科受理人员电话:0731-83629098 2、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
3、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做出处理: (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不收费 是 2 21 法确定; 6、 已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 6、 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复印件; 7、 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8、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申请材料。 ( 3)申请材料存在
4、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 4)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 5日内 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3、时限:即时。 二、审查: A、初审: 1、岗位责任人:规划建设科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 2)提出初审意见,规划建设科负责人复审; 3、时限: 6 工作日。 1、岗位责任
5、人:主管领导 2、岗位职责 及权限: (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 3 21 员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核意见,报局主管领导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与申请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 3 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局主要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 2)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3、时限: 3 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1、岗位
6、责任人:规划建设科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及时将已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发放给申请人; (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回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 3)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 4 21 档。 3、时限: 1 个工作日。 22 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评标报告)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其他管理事项 直接下放 1、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 2、交通部公路工程资格预 审 办 法 ( 交 公 路 发200657
7、 号)第四十二条 3、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 2006 年第 7 号)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 5、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浏政发 2013 9 号) 规划建设科 一、资格预审文件备案 1、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已经核准; 2、初步设计已经批复。 二、招标文件备案 1、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受理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一、资格预审文件备案 1、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核准文件; 2、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专家或者委托审查单位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审查意见; 4、全套资格预审文件; 5、
8、行业主管部门的报备报告。 二、招标文件 1、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 2、专家或 者委托审查单位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局规划建设科受理人员 电 话: 0731-83629098 2、岗位职责及权限: 查验申请备案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备案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做出处理: ( 1) 申请备案事项不需要备案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 2)申请备案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3)申请备案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 4)
9、申请备案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 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5)申请备案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备案申请 。 不收费 是 限县域内国省干线项目的备案 5 22 对招标文件的审查意见; 3、全套资格招标文件; 4、行业主管部门的报备报告。 三、资格预审结果备案 1、行业主管部门的报备报告; 2、资格预审评审报告。 四、评标报告备案 1、行业主管部门的报备报告; 2、评标报告。 3、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
10、、岗位责任人:局规划建设科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 1)按照备案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备案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 2 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 2)提出备案意见,局规划建设科负责人审签; ( 3)时限: 2 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局规划建设科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 1)按照备案要求,对申请备案材料进行审查; (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审查初审人员拟 定的备案意见,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签,报主管局领导签署;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与申请备案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
11、 4)时限: 1 个工作日。 四、备案: 1、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 1)按照备案条件及标准,对申请备案材料及备案意见进行审定; 6 22 ( 2)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在报备报告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签署不予备案的意见及理由; ( 3)时限: 1 个工作日。 五、告知: 1、岗位责任人:局规划建设科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 1)对准予备案的, 工作人员及时将同意备案的意见告知申请人及相关行业管理局; ( 2)对不予备案的,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并将申请备案材料一并退回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 3)按要求将备案材料归档。 3、时限: 1 个工作日。 23 水运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 市交通运输局 没有下放 7 8 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和评标报告备案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审核 申请人的申办材料是否齐全合法 进行 材料 审查 报请批准人审核 批准人提出审核意见 批准文件 不符合要求退回 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应补办的材料 通过审查 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