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 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 二、申请条件 新引进人才指 2017 年 1 月 1 日 起,首次与区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员、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经认定的科研院所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新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需在南沙区范围内,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经 营范围中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 新引进人才同
2、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住房补贴: (一)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二) 具有南沙区户籍(港澳台和外籍人才除外); (三) 在南沙区范围内有合法住所(购房或租房); (四) 未享受过南沙区安家补贴、购房优惠等相关政策,未(租)住过南沙区人才公寓; 2 (五) 与 本 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1 年(无代缴情况)或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 件:学士未满 30 周岁、硕士未满 35 周岁、博士未满 40 周岁(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 1 月 1 日为计算时点)。 三、 申请时间
3、 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 申请每年 分两次 集中 办理 , 第一次4 月 9 日 -5 月 31 日,第二次申办公告将于 8-9 月在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沙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发布, 申报 单位应按照通知或公告的要求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 或未按时补充材料的 视为自动放弃。 四、 资助标准 及发放注意事项 住房补贴标准如下: (一)具有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的人员 2 万元 /人; (二)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 历及硕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的人员 4 万元 /人; (三)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的人员 6 万
4、元 /人。 1、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分两次等额发放,首次申请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引进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社保满 1年时提出,第二次申请在首次申请获批 1 年后提出(具体将在2019 年 3-4月份 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沙人才微信公众号 公告),经审核申请人户籍仍在本区(港澳台和外籍人3 才除外),且在本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发放剩余补贴。 两次申请均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内 提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 申请人在领取住房补贴期间离开原用人单位的,区人社部门停止发放其住房补贴。 申请人又被本区单位录用的,按规定持申请材料,重新申请继续发放住房补贴。
5、 3、 新引进人才不得重复享受住房补贴,已享受优惠租住人才公寓的,不再发放住房补贴。 五 、申请材料 申请人通过 http:/ 南沙区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 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验原件,复印件1 份,如属于集体户则提供集体户首页复 印件并注明签章与原件相符即可,无需原件); 2.学历和学位证明(验原件, 学信网申请的网上学历学籍备案 /认证 原件 1 份); 3.劳动合同或相关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验原件,复印件 1 份); 4.在南沙满 1年的社保证明(或个人纳税清单证明,原件); 5.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验原件,复印件 1 份)
6、; 4 6.购房或租房相关材料,验原件,复印件 1份。(购房者提供在本区范围内拥有房地产权的固定住所的合法产权证明, 如房产证或房产中心出具的查册证明等 。采取租房方式的需提供被单位录用后,在本区范围内合法承租且依法 办理了一年以上 经流管 中心 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 7.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1 份 (同时要求提供开户行名称。为便于补贴尽快到账,建议提供工商银行账户复印件 );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受理 地点和时间 1.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兑现窗口( 4、 5、 6 号)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 道 1 号 E 栋 1 楼 联系电
7、话: 020-39053010 邮箱: 2.受理时间 周 一至周四: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3:00-17:00时 周 五: 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3:00-15:30时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时, 14:00-17:00 时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 17 号 联系方式: 020-39096651 八 、办理 流程图及各阶段 时限 主要流程 兑现窗口收件进行 形式审查并受理 ( 2 个工作日 ) 通知区 人社 部门 ( 3 个工作日 ) 区人社及相关
8、部门审核、区人才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 44 个工作日 ) 区人社部门在广州市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申报公 告 申请阶段 审核公示阶段 5 个 工 作 日 内 49个 工 作 日 内 6 九 、办理流程 文字说明 (一)申请人访问 http:/ 南沙区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 下载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汇总表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填写、 打印 ,将填写好的整套申请材料扫描上传系统 申请预审。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 办事指南 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 区 政务 服务 中心 “政策兑现 服务 窗口 ”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
9、策兑现申请, 区政务服务中心 形式审核通过后 通知用人单位到政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材料 ,转送 区人 社 部门 审查、核准 ; 对缺少申请材料或递交材料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 ,一次 性 告知办事群众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对明显网上公式( 5个工作日) 区财政局核拨 ( 13个工作日) 拨付阶段 313 个 工 作 日 内 7 不符合申请条件 的 , 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明确 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 的具体原因 及依据 ,并将申请材料退回。 8 附件 1 广州南沙 新区(自贸片区) 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姓
10、 名 学历 出生日期 首次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期限 在我区参保日期 是否享受安家补贴、购房优惠、租住人才公寓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账号 备注 9 填表人: 联系方式: 10 附件 2 广州南沙 新区(自贸片区) 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申请单位 基本信息 名称 地址 信用代码 证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学历 个人 联系电话 学位 劳动合同签订 期限 劳动合同 签订 时间 在我区参保起始时间 南 沙区内住所地址 (注明购房或租房) 户籍地址 本人及其配偶 是否享受 本区 区安家补贴、购房优惠或租住人才公寓 个人开户 银 行名称 个人开户 银 行账号 符合哪种申请条件 1. 应届毕业生( ) 2. 新调入的在职人员( ) 3. 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 ) 4. 其他: ( ) 用人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