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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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2 福建省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专项监督检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社会办医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引导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检查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含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 (二)检查方式: 采取 民营医疗机构自查、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监督检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内容 1. 人员与机构: ( 1)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各类证照 ;( 2)执业登记在床位、科室设置、人员、房屋、设备和制度职责方面是否符合医

2、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3)是否租借执业证照开业和承包科室;( 4)是否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5)执业人员是否取得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6)执业医师是否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 3 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医师多点执业是否进行备案;( 7)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8)是否违规开展放射诊疗、医疗美容、健康体检、母婴保健、人类辅助生殖、计划生育等诊疗活动。 2. 文书与技术: ( 1)执业医师是否未经 亲自诊查病人,违规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 2)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违法行为;(

3、3) 是否规范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研究项目;是否违规开展禁止类医疗技术 。 3. 药品与器械: ( 1)是否规范采购、存储和使用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2)是否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3)是否规范配置和使用大型医用设备。 4. 临床用血与传染病防控: ( 1)是否规范开展临床用血、预防接种等;( 2)是否规范开展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处置医疗废物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3)是否规范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5. 医疗广告: ( 1)是否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2)是否按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 6.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

4、制度: 重点对术前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 (四)时间安排 1. 部署自查阶段 : 2018 年 6 月 8 月。各地结合本方案要求,全面安排部署本辖区专项检查工作。全省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对照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对发现 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送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2. 全面检查阶段: 2018 年 9月 2019 年 2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发现 违法违规的,依法严肃查处。 3. 督查落实阶段

5、: 2019 年 3 月 5 月。省卫生计生委将抽调相关专家组成督导组,对各地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现场抽查 部分民营医疗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 级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从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明确责任,全 面部署开展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到位,决不可有案不查,包庇纵容。 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全面开展依法执业情况自查和整改

6、。 5 (三)密切协调配合。 各地要将监督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评审、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挂钩,建立法人“黑名单”制度,依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对不属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医疗广 告、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或移送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 各地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 要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实名举报要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加强与媒体的沟通,积极宣传有关工作进展,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

7、舆论导向。 请各地于 2019 年 3 月 5日前将专项工作总结及福建省民营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汇总表(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报送省卫 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和医政处 。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 孙丽平 联系电话: 0591 87863907 电子邮箱: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 林世丹 联系电话: 0591 87812113 电子邮箱: 6 附件:福建省民营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汇总表 附件 福建省民营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汇总表 市 /平潭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机构资质 检查医疗机构数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各类证照 医疗机构数 执业登记在床位、科室设置、人员、房屋、设备和制度职

8、责方面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医疗机构数 租借执业证照开业和承包科室医疗机构数 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数 违规开展放射诊疗医疗机构数 违规开展医疗美容医疗机构数 违规开展健康体检医疗机构数 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人类辅助生殖、计划生育等服务医疗机构数 人员管理 执业人员未取得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医疗机构数 执业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或医 师多点执业未进行备案医疗机构数 7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疗机构数 文书与技术 执业医师未经亲自诊查病人,违规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

9、文件医疗机构数 未规范书写医学文书,存在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违法行为医疗机构数 违规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研究项目、禁止类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数 药品与器械 未规范采购、存储和使用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医疗机构数 未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医疗机构数 未规范配置和使用大型医用设备医疗机构数 临床用血与传染病防控 未规范开展临床用血医疗机构数 未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医疗机构数 未规范开展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医疗机构数 未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医疗机构数 未规范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医疗机构数 医疗广告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数 医疗质量安全

10、核心制度 未遵守 术前讨论 制度的机构数 未遵守 查对 制度的机构数 未遵守 手术安全核查 制度的机构数 未遵守 手术分级管理 制度的机构数 8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未遵守 危急值报告 制度的机构数 未遵守 病历书写与管理 制度的机构数 其他 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医疗机构数 行政处罚 情况 立案数 做出处罚决定数 结案数 移送案件数 罚没款金额(万元)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数 吊销诊疗科目单位数 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医师数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单位数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人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填表说明:( 1)检查结果 填具体数字; ( 2) 被吊销执业许可证(科目) 的附上机构和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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