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绍兴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 2011年度 “ 平安家庭 ” 创建活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 县(市、区)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市直三个开发区 “平安家庭”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妇工委) : 根据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平安办、综治办的工作部署要求, 为全面考核 2011 年度 我市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近期请各地对本地 2011 年度“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行考核总结,现将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 一 、考核内容 及细则 : (一)开展创建“平安家庭”活动,组织宣传工作,共2 分。 即: 1、建立“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协调组织 或相应机构 、制定年
2、初计划及进行年终总结 , 1 分 ; 2、开展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利用新闻与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平安家庭”宣传活动达到 3 次以上 , 1 分 。 (二) 落实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工作经费, 1分。 即:“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相关经费 ,并 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 1分 。 2 (三) 创建活动达到规定标准, 创建面达到 90%以上, 共 4分。 1、积极开展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传教育活动 和 “零 家庭暴力”社区 (村 )创建活动, 1 分; 县(市、区)建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 , 1 分。 2、开展 “毒品知识进我家”宣传教育工作, 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 活动 ; 开展妇女“面对
3、面”防艾、反邪教等宣传教育活动, 1 分。 3、 力争做到 “五清五帮” ,即 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特困低收入家庭、外来流动人口家庭、 吸毒人员家庭、刑释解教人员家庭的底数清,做好这些特殊家庭的关爱、帮扶和管理, 1 分。 ( 四 ) 进一步建立健全妇女维权站, 强化妇女维权站功能,共 3 分。 1、 100%街道(乡镇)、 90%以上社区(村) 建立妇女维权站 , 2 分; 2、 参与基层 大调解工作体系, 积极 做好 乡镇(街道) 妇女维权站“三进三联”工作, 即妇女维权站进入综治中心、妇联主席进入综治领导机构、妇联维权干部进入综治工作班子 ,实行来信来访联接、矛盾纠纷联排、维权服务联动 ,
4、 1 分。 二、考核注意事项 1、请各县(市、区)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市直三个开发区 “平安家庭”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妇工委) 对照考核重点内容及细则的要求,对“平安家庭”创建 活动 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考核评分表及全年工作总结于 2011 年 12 月 10 日前 以电子文档形式 报 绍兴市 “平安家庭”3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 12日前纸质表格一式四份 ,总结一份 由主要领导 签字 并 盖章后寄达绍兴市妇联。 2、 由 市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及平时 综 合 了解情况核定各 地 最终评分,并形成全年工作总结于
5、 12 月 15日 前报 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 平安办、 综治办。 联系人: 陈 洁 联系电话: 85098170 85098165( 传真) 电子邮箱: 绍兴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0 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4 附件: 2011年 绍兴市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考核评分表 填表单位: (盖章) 考核内容 分值 自评得分 市审核得分 建立“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协调组织 或相应机构 、制定年初计划及进行年终总结 1 分 开展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利用新闻与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平安家庭”宣传活动达到 3 次以上 1 分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1 分 创建活动达到规定标准,创建面达到90%以上 4 分 进一步建立健全妇女维权站,强化妇女维权站功能 3 分 总计得分 10 分 各县( 市、 区) 、市直三个开发区 “平安家庭” 创建活动情况统计 活动创建 面 ( ) %街道(乡镇) ( ) %以上社区(村) 社区(村)建立妇女维权站个数及建立面 ( )个,( ) %建立面 已开展妇女维权站“三进三联”工作的乡镇(街道)个数 ( )个 领导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