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其他行政权力实施清单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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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行政权力事项(其他行政权力)实施清单标准 食品摊贩备案 食品摊贩备案(变更) 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食品摊贩备案 子项名称 食品摊贩备案(变更) 5 实施主体 合山市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律授权机构 7 承办机构 合山市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政务服务窗口 8 联办机构 无。 2 9 办理地点 合山市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地址 请登陆: http:/ 见广西各乡镇级食药监管机构政务服务工作窗口名录。 10 办理时间 合山市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政务服务窗口办理时间

2、请登陆: http:/ 见广西各乡镇级食药监管机构政务服务工作窗口名录。 11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合山市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政务服务窗口咨询电话,请登陆: http:/ ;详见广西各乡镇级食药监管机构政务服务工作窗口名录。 监督电话 0772-8919785 12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15年国家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2015年 10月 1 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2.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 2017年3 月 29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

3、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 2017年 7月 1日起施行 ;以下简称:广西食品三小条例) 第二十三条规定, 自治区对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 。 3 13 实施对象 在合山市辖区内 , 食品摊贩备案卡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需要申办变更手续的食品摊贩经营者 。 14 行使层级 乡镇管理层级 15 权限划分 根据广西食品三小条例规定,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食品摊贩备案工作。 16 行使内容 根据广西食品三小条例规定,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食品摊贩备案工作。 17 通办范围 无。 18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 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

4、 时限 当场办结。 19 实施条件 根据 广西食品三小条例) 第二十三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摊贩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桂食药监规 2017 4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 食品摊贩备案卡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摊贩应当及时向办理备案机构提交变更情况登记表。持旧的备案卡换领新的备案卡,编号不变,发卡日期为办理变更的日期。 20 申请材料 ( 1)申请材料目录(见附件 2); ( 2)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摊贩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3); ( 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摊贩备案 申请表(填写范本)(见附件 4)。 4 21 特殊环节 (含中介服务) 环节名称 无 办结时限 无 22 审查方式及 标准 1.审查方式:

5、书面审查。 2.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 3)登记表应由申请人签名。 3.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健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 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 24 数量限制 无。 25 收费标准 及其依据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26 结果名称 广西壮

6、族自治区食品摊贩备案卡。 27 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 4 5 28 办件类型 即办件 29 办理形式 1.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两者均可。 2.办理 建议 申请人先通过 登陆 “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填报平台 ” (平台网址如下) 进行网上填报,符合要求后,再按 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以便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或者经本级政府授权承担食品药品业务的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许可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能快速协同办理。 平台网址: http:/ 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31 网上支付 不可网上支付。 32 物流快递 自取。 33 运行系统 自 治区食品药品综合业务监管平台

7、 、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 34 常见问题及 注意事项 问:食品摊贩 是 指哪类人员: 答: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门店,摆摊设点销售食品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 35 责任事项 1.接收材料责任: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备案人补正的全部材料; 2.备案责任:当场赋予备案号。 3.送达责任:制作发放备案凭证。 4.事后监管责任:对取得备案号食品摊贩的监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6 36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食品摊贩备案不予受理、; 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食品摊贩备案而予以 审核同意

8、的; 3.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的; 4.擅自增设、变更食品摊贩备案条件的; 5.在食品摊贩备案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37 备注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小餐饮登记证和食品摊贩备案卡的公告。请登陆如下网址: http:/ 7 廉政风险点 风险点 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1 形式审查环节:不严格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摊贩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的 完整性、规范性和符合性 的形式审查把关不严、不公正。 低 1.建立健全各项规定制度,切实规范各环节工作行为; 2.加强对工作

9、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 政务窗口 首问责任人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 食品摊贩备案 工作 流程图; 2.申请材料目录; 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摊贩备案申请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摊贩备案申请表 (填写范本) ; 5.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摊贩备案卡 样本(图片) 。 8 附件 1 食品摊贩备案(变更)工作流程图 (当场办结) 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食药监管机构政务服务窗口 首问责任人审核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即予受理。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 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制证(送达) 申请人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 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10、 不属本部门职权范围的 9 附件 2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 (原件 /复印件) 是否需 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 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 要求 备注 1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摊贩备案卡变更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摊贩备案管理暂 行办法(桂食药监规 20174 号)第八条 原件 否 1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自 备 本人签名 填写说明: 1. 来源渠道:填写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对于中介机构或者法定机构产生的申请材料,提供该类机构业务查询及联系方式。 2. 必要性及描述:填写必要或非必要,如为 “非必要 ”的,则一并填写在何种情况下需提供该项材料。 3. 签名签章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可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 “与原件无异 ”章。 10 附件 3 广西壮族自治区 食品摊贩备案卡变更 情况 登记表 经营者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案卡编号 变更项目 变更原因 变更后情况的 详细描述 保证申明 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 经营者(签名及盖章): 年 月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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