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清市 清源 畜牧有限公司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 简本 ) 环评单位: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 院 FUZHOU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环评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 2206 号 二一八年一月福州 2 目 录 一 建设项目概况 . 4 1.2 项目概况 . 5 1.2.1 项目基本情况 . 5 1.2.2 改造前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已采取的改造措施 . 5 1.2.3 项目组成 . 6 1.2.4 生产工艺 . 7 1.3 产业政策分析 . 8 1.3.1 产业 政策 . 8 1.3.2 其他政策 . 9 1.4 选址合理性分析 . 9 1.4.1 项目
2、选址可行性分析 . 9 1.4.2 规划符合性分析 . 10 1.4.3 周围环境相容性分析 . 17 1.4.4 环境功能区划适应性分析 . 17 1.4.5 小结 . 18 二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 19 2.1 环境质量现状 . 19 2.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 19 2.1.2 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现状 . 19 2.1.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 20 2.1.4 声环境质量现状 . 20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 20 2.2.1 环境空气 . 20 2.2.2 地表水环境 . 21 2.2.3 地下水环境 . 21 2.2.4 声环境 . 21 2.2.5 固体
3、废物 . 21 2.2.6 生态环境 . 22 2.2.7 环境风险 . 22 三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 22 3.1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生情况 . 22 3.1.1 废水 . 22 3.1.2 废气 . 23 3.1.3 噪声 . 23 3.1.4 固体废物 . 23 3.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 24 3.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评价结果 . 25 3.3.1 大气环境 . 25 3.3.2 地表水环境 . 26 3.3.3 地下水环 境 . 26 3.3.4 声环境 . 27 3.3.5 固体废物 . 28 3.3.6 土壤环境 . 29 3.3.7 生态环
4、境 . 29 3 3.4 污染防治措施 . 30 3.4.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30 3.4.2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 32 3.4.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32 3.4.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33 3.4.5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 33 3.4.6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 33 3.4.7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36 3.5 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 . 36 3.5.1 动物疫病影响分析及措施 . 36 3.5.2 环境污染影响分析及措施 . 38 3.5.3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 40 3.5.4 动物疫病事故应急预案 . 41 3.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经济
5、损益分析结论 . 42 3.7 建设项目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制度 . 43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44 五 联系方式 . 45 4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背 景 福清市清源畜牧有限公司位于福清市高山镇前岭村。福清市清源畜牧有限公司项目始建于 2004 年 9 月,成立至今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尚未办理环保审批以及环保验收手续。项目目前最大 年存栏量 为 4629 头, 原有的粪污治理模式是采用水冲粪工艺,产生的养殖废水及办公污水经 “ 干湿分离机 +格栅机 +水压式沼气池 厌氧处理 ” 后 排入人工湿地。原有治理模式产生的污水量大,且出现污水溢流问题,污染较大。因此,业主委托福建省
6、农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生猪标准化改造,经过改造后本项目目前已经采用干清粪工艺 +异 位垫料发酵处理系统进行养殖场 粪污治理 ,并委托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现有工作人员 15 名。 2012 年 7 月福州市环保局通过了福州市畜牧业发展规划( 2011 2015)环境影响报告书 (后简称“规划环评” )审查,根据规划环评划定结论,福清市清源畜牧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位于福清市畜禽养殖可养区内;根据福清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项目位于福清市畜禽养殖可养区内。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拟保留养猪场名单的函融政函【 2017】 18 号,将福清市清源畜牧有限公司养猪场
7、调整出存栏 5000 头以上养猪场名单。本项目目前最大 年存 栏量 为 4629 头,现有养猪规模符合福清市人民政府核定的指标要求。 本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营多年,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福清市清源畜牧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委托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 院 认真研究了该项 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和现场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根据相关技术规定,开展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完成了 福清市清源畜牧有限公司 项目
8、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供建设单位提交报送 。 5 1.2 项目概况 1.2.1 项目基本情况 ( 1) 项目名称: 福清市清源畜牧有限公司项目 ( 2) 建设性质: 已建,补办环保手续 ( 3)建设单位:福清市清源畜牧有限公司 ( 4) 建设地点: 福清市高山镇前岭村冬瓜石南外前( N25 27 43.8, E11931 42.7) ( 5)项目投资:总投资 800 万元,环保资产 250 万元。 ( 7)劳动定员: 15 人 ( 8)生产时间:年工作天数按照 365 天计 1.2.2 改造前基本情况 、 存在问题 及已采取的改造措施 项目粪污改 造系统运行前, 该公司 的养殖模式 采用
9、水冲粪工艺 清粪 ,厂区 未 实现雨污分流 。 养殖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 经干湿分离机进行 固液分离 后,经格栅过滤,进入水压式沼气池进行厌氧处理 ,沼气池处理后的污水 最终排入人工湿地,部分 用于周边林地灌溉,部分 处于溢流状态 。产生的沼气用于 周边村民的 燃料、供暖等。 干湿分离机分离出来的猪粪送入堆肥车间集中堆积,作为有机肥外售。 项目改造前存在以下问题: ( 1)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办理环保审批以及环保验收手续。 ( 2)未实现雨污分流;采用水冲粪工艺,污水量较大,部分污水经人工湿地后处于溢流状 态;用于 林地灌溉 的污水管网未铺设完善。 ( 3)根据现场查看,本项目 消毒水容
10、器及包装物、兽医诊断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等,业主将这类废物堆放于储坑内自行焚烧处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不得自行处置,应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6 经过现场调查,项目已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 ( 1)委托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2)实线雨污分流;采取人工干清粪工艺;猪舍改造成漏逢式,基本实现免冲洗;拆除原有沼气池和人工湿地,新建异位垫料发酵处理系统用于处理养殖场粪污,基本实线粪污零 排放。 ( 3) 消毒水容器及包装物、兽医诊断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等 集中收集,尚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1.2.3 项目组成 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
11、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生活办公区组成。总占地面积 60 亩 ,如下表 1.2-1 所示: 表 1.2-1 现有 项目组成 序号 项目组成 类别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建筑面积 m2 备注 1 主体工程 养猪生 产区 公猪站 幢 1 168 已建 待售舍 幢 1 160 保育舍 幢 2 387 分娩舍 幢 6 1382 配种舍 幢 1 20 怀孕舍 幢 3 1430 菜猪栏 幢 1 512 活动栏 幢 1 132 合计 幢 16 4191 2 辅助工程 配套生 产 饲料加工车间 幢 1 150 已建(饲料外 购) 兽药房 幢 1 30 已建 消毒室 幢 1 8 已建 干湿分离漏缝板 130
12、 已建 储液池 座 1 40m3 已建 3 公用 工程 配套 设施 污水管道 条 800m 已建 集污池管道 条 200m 已建 供电工程 市政电网供应 7 序号 项目组成 类别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建筑面积 m2 备注 4 环保工程 异位垫料发酵系统 异位微生物发酵床 座 1 1400 已建 垫料存放阳光棚库房 座 1 300 已建 异位发酵配套储液池 座 1 200m3 已建 固废处理设施 病死 猪 化尸池 座 1 200m3 已建 5 其他 办公区 办公楼 座 1 290 已建 1.2.4 生产工艺 本项目采用自繁自养、全进全出、集约化养猪工艺,生产工艺流程每个阶段都有计划有节奏地进行
13、,生产周期以周为节拍,体现了集约化,专业化,商品化生产的特点。项目养殖生产工艺流程见下图 1.2-2。 图 1.2-2 养殖工艺流程图 污染源: 废气:猪舍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 化尸池 恶臭、异位微生物发酵系统臭气和翻抛粉尘、运输恶臭; 废水:猪舍冲洗废水、猪尿、场内员工生活污水; 噪声:猪叫声、风机、水泵、异位微生物发酵系统设备、饲料加工设备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员工办公和生活垃圾、猪粪、病死猪及胎衣、医疗废物和垫料。 8 1.2.5 粪污处理方案 ( 1)干清粪工艺 本项目采用人工干清粪工艺对猪尿液、粪便进行收集和清运。人工干清粪工艺是指在猪舍地面全部铺设漏缝板,猪
14、粪、尿液通过漏 缝板空隙落入下方集污槽。猪粪采用人工清理,猪尿顺着坡度自流到污水沟,猪粪和猪尿最终一起送往集污池,送入异位垫料处理系统处理。 整个干清粪过程均不用冲水。猪舍漏缝板只在猪只移栏时才冲洗一次。 ( 2) 异位 垫料( 微生物 ) 发酵系统工艺 本项目主要采取室外 异位垫料 发酵处理系统对粪污进行降解处理,猪舍内的粪污经管道进入集污池,利用切割泵和搅拌机 进行搅拌 ,确保粪污在集污池内不会分层。通过自动喷淋装置,将粪污均匀的喷洒在垫料上,采用发酵菌株发酵处理粪污,利用翻抛机翻耙,使猪粪、尿和垫料充分混合,增加通气量,通过有益发酵微生 物菌落的分解发酵,使粪污、尿有机物质得到充分的分解
15、和转化,同时微生物分解发酵产生大量的热量,促使垫料中的水分蒸发至空气中,使污水达到减量化,其中 30%的粪污干物质被垫料截留分解, 70%的水分蒸发至空气中。 ( 3)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程 对病死猪和分娩物采用化尸池进行无害化处理,现有化尸池 1 座,容积 200m3,用烧碱片消解,漂白粉或生石灰消毒。 1.3 产业政策分析 1.3.1 产业政策 经核查,本项目属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40 号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3 年修订 )鼓励类中第一项 “ 农林业 ” 第 5条 “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 。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
16、策。 本项目未被列入国土资源部、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9 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项目用地符合用地计划。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1.3.2 其他政策 本项目未被列入国土资源部、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项目用地属于允许建设用地、园地和设施农用地,因此,符合建设用地计划。 据国务院 2007 年 7 月 30 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切实搞好市场供应的同时,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
17、长效机制,调动养殖户(场)的养猪积极性,从根本上解决生猪生产、流通、消费和市场调控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 、 “ 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 ” 本项目符合该意见的要求。 由此可见,从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文件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是属于 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 1.4 选址合理性分析 1.4.1 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的主要判据是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81-2001)和村镇规划卫生规范 GB18055-2012 中有关选址要求。环评对照这些规定就本项
18、目的实际情况作了分析,详见表 1.4-1。 表 1.4-1 项目厂址选择合理性论证 序号 有关选址的具体规定与要求 本项目选址实际情况 符合性分析 1 禁止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本项目地处农村 满足要求 2 禁止生活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 本项目周围多为高山林地,不属 满足要10 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于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 求 3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和限养区区域 不属于 满足要求 4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不属于 满足要求 5 种猪场应建在地势高、干燥、背风向阳
19、、排水良好、符合防疫要求。 项目地地势高、干燥、背风向阳、排水良好、符合防疫要求 满足要求 6 种猪场区土地质量应符合 GB15618 的规定。 符合 满足要求 7 种猪场水源充足、水质应符合 NY 5027 的规定。 采用地下水,水源充足,水质符合 NY5027 的规定 满足要求 8 符合畜禽养殖场环境质量标准 符合 满足要求 9 与禁建区距离在 500 米以上 符合 满足要求 10 村镇规划卫生规范 GB18055-2012 要求 “ 养猪场规模为 500 1 万头的防护距离为 200800m, ” 本项目养殖规模 控制为 4629 头,项目 200 米范围内没有集中居民区。 基本满足要求
20、 11 养殖场应配套设置储液池,储液池的总容积不得低于 3 个月内养殖场排放污水的总量。 本项目污水 实现“零排放”,有 储液池 40m3。 基本满足要求 从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各项指标除均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 2010151 号)中有关选址要求,而且满足村镇规划卫生规范要求的防护距离。而且项目用地为农业设施用地,项目励志发展清洁养殖,重视圈舍粪污清理、饲料配比等环节的环境保护要求;注重在养殖过程中降低资源耗损和污染负荷,实现源头减排;提高末端治理效率,实现达标排放。 同时,对照国家国土资源部、发改委 2012 年 5 月 23 日联合发布实施的限制 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本项目不 在其发布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用地政策。 本项目未占用林地、基本农田,也未占用生态公益林,项目占地合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1.4.2 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建设是否合理需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和整改后的情况与国家、省、地区等相关政策规划进行分析,主要涉及的政策规划包括福州市畜物业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