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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采购编号: FEGD-CT18044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 洗涤服务项目 2 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 洗涤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 件 (服务类) 采购项目编号: FEGD-CT18044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发布日期: 2018年 2月 采购编号: FEGD-CT18044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 洗涤服务项目 3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用户需求书 附件一: 评标工作大纲 附件二: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第四篇 合同条款 格式 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编号: FEGD-CT18044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 洗涤服务项目

2、 4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 的委托,对 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 洗涤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FEGD-CT18044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 洗涤服务项目 三、项目类别: 服务 类 四 、采购预算: 人民 币 1284000.00元 /2年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医疗布类物品洗涤服务 2 年 1284000.00 1284000.00 本项目采

3、购本国 服务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第三 编用户需求书。 2.采购项目品目: 3.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拟采购的服务是为了满足我院的临床 需求。 4. 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4.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 181号) 4.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 68号 ) 4.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号 ) 六 、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

4、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单位 (且须处于有效期)。 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放 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具有其他合法的排污渠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5、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4.投标人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 2012 275号)要求提供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 (格式见招标文件中附表 2.12) , 且在该 证明 出具之日 至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行为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且 未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格式见招标文件中附表采购编号: FEGD-CT18044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 洗涤服务项目 5 2.15并同时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格式见

6、招标文件中附表 2.13) 原件 ) 。 5.提交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近 1年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纳税或完税证明文件; 7.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9.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10.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原件现场查验) (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 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 3)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原件); ( 4)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7、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排污证无需带原件) 。 七、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 2月 12日起至 2018年 3月 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 222号 越良大厦 6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8、 3月 7日 下 午 14时 30分 十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 222号越良大厦 6楼开标室 十 一 、开标评标时间: 2018年 3月 7日 下午 14时 30分 十 二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 222号越良大厦 6楼开标室 十 三 、 本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自 2018年 2月 12日至 2018年 2月 23日止。 代理机构联系人: 戴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叶先生 电话: 020-83642820转 825 电话: 020-82621539 传真: 020-83642820转 804 传真: 020-82610600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

9、 222号越良大厦 6楼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市荔城街民生路 50号 邮编: 510095 邮编: 511300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越秀桥支行 帐号: 3602064919200117660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 2月 11日 采购编号: FEGD-CT18044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 洗涤服务项目 6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资金来源 财政监管 资金 ,资金已落实。 2 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篇第六 条 关于联合体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 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篇第五 条 投标人

10、所投 服务 必须满足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4 定义 ( 1) 采购人:本项目的采购人是 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 。 (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 广州市 增城 区 财政局 。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 答疑会 2.投标人质疑期限: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采购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11、日 6 投标样板 根据用户需求书要求设定; 7 投标报价 本采购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详见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 8 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维护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投标人公章 ):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证明书及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授权书原件; 3) 投标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4) 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 证明 、 公平竞争承诺书 及诚信投标承诺书 ; 5)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 招标公告中的其他要求。 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12、 15, 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万伍仟 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天(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方式:以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 (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 文件 予以拒绝) 采购编号: FEGD-CT18044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 洗涤服务项目 7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 款 人: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越秀桥支行 银行帐号: 3602064919200117660 10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 11 投

13、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由自查表、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 三部分 组成,合编成一本投标文件。 2.唱标信封一份。 3.电子文件一份。 投标文件 一式六份 ,其中,一份正本, 五 份副本。 投标文件密封包封为 1 包(内含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 唱标信封密封包封为 1 包(内含唱标信封 1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 1 份) 12 投标 文件的递交、接收和密封 详见投标邀请书 13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投标邀请书 14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 5名成员组成 ,除 1名采购人指派评委外 ,其余 4名均由 广州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1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6 信

14、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 广州市 政府采 购网( http:/); 17 履约保证金 为合同金额的 5%,允许以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b.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或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c.有效期超过实际交货验收时间 30天。 18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参照国家发 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目收费标

15、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11534号 )的服务类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 采购编号: FEGD-CT18044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 洗涤服务项目 8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资金来源:详见 投标须知前附表。 2 招标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采购。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固定,且只能作一个最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方案,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招标适用的法律: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 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

16、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相关法规。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合格的投标人”。 4.2 投标人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 4.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 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4.4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4.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17、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4.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纪律与保密事项 5.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 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2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5.3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

18、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5.4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 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5.5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阶段,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产生影响,都采购编号: FEGD-CT18044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 洗涤服务项目

19、9 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6 其它说明 6.1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2 踏勘现场 ( 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 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 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

20、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 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 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合同条款格式 第四篇 用户需求书 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评标工作大纲 附件二: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

21、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7.3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 一、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 二、 “采购代理机构 ” 系指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它法人(负责人)证书。 采购编号: FEGD-CT18044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

22、院 洗涤服务项目 10 四、 “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经法定程序确定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 标人。 五、 “评标委员会” 系指依法组建,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机构。 六、 “甲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采购人。 七、 “乙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八、 “招标文件”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九、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十、 “书面函件”系统手写、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十一、 “合同”系统由本次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十二、 “日期”系指

23、公历日。 十三、 “时间”系指北京时间。 十四、 “货物”系指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全新原厂生产的产品,并满足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所有国内制造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所有进口货物必须均为合法正当渠道进口的且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在验收货物 时,

24、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上述全部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 十五、 “服务”系指与本项目有关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十六、 “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 十七、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十八、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25、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4 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技术和商务的疑问,请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 或传真等(应加盖公章),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 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采购编号: FEGD-CT180

26、44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中医医院 洗涤服务项目 11 8.2 根据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组织相关专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答疑会,解答投标人在此之前以书面或当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答疑或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答疑或澄清文件的内容为准。 8.3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 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8.4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

27、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 ,同时经采购人同意后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 书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8、,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 24小时内 应立即以书面 形式(应加盖公章) 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逾期不提交书面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9.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 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10.2 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29、定计量单位。 10.3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 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0.4 招标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指标,投标人须进行实质性响应,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0.5 招标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 10.6 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清晰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投标人对招 标文件的对应要求应当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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