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城大厦项目造价咨询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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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广州知识城大厦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招标人:广州知识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 八 月 日 1 目 录 第一篇 招标文件 .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 ) 总 则 . 5 (二 ) 招标文件 . 6 (三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7 (四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1 (五 ) 开标与评标 . 13 (六 ) 授予合同 . 14 (七 ) 其他 . 15 第 二 章 评标办法 . 16 1评标委员会及其职责 . 16 2.评标依据 . 16 3.评标专家守则 . 16 4.开、评标程序 . 17 5.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 1

2、8 6.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 18 7综合评审 . 18 8推荐中标候选人 . 18 9审定中标人 . 19 第 三 章 造价咨询任务大纲 . 28 一、项目概况 . 28 二、服务内容 . 28 三、对造价咨询单位投入本项目的 人员 要求 . 30 第二篇 合同条款 . 31 第三篇 投标文件格式 . 51 一、商务服务标部分 . 53 二、经济标部分 . 67 2 第一篇 招标文件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栏 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知识城大厦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 1.1 建设地点 中新广州知识城 3 1.1 建设规模

3、 新建项目总用 地面积 79572 平方米,净用地面积 55672 平方米。该大型综合体公共建筑,建筑面积 186503 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4975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11528 平方米,总投资约为 14 亿人民币,建筑物最高高度为 70 米。该建筑包括:总部经济商务办公、会议中心、公共展览空间、市民服务中心、管理中心、员工食堂、餐饮、商场、休闲康体、银行、邮局等功能。 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87500 万元。 详见第 三 章造价咨询任务大纲。 4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5 1.2 招标场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 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 32 号四楼)。 6 1.3

4、 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单位要求进行 广州知识城大厦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详见造价咨 询服务大纲。 7 1.3 计划服务期 详见第 三 章造价咨询任务大纲及第二篇合同条款。 8 1.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9 1.5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 甲级资质。 10 1.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11 1.9-11 踏勘现场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集合投标人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踏勘现场 。 12 1.15-16 提出答疑要求的 限期 1.方式: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20 日 3.招标人澄清

5、、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3456 5.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3 1.29-36 本项目招标控制 价 广州知识城大厦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控制价为 440.37 万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4 栏 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4 1.35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之日算起) 15 1.37-1.4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 2 万元 人民币,在投标截止日前 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其它有关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须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交款证明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的中, 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 16 1.38 招标人接受的投 标保证金方式 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17 1.46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电子文档两份; 18 1.59 投标会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会召开时间: 2018 年 月 日 9:30 时 ; 投标会召开 地 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

7、水西路 32 号四楼)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10 时 ; 地 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 32 号四楼) ;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9 1.49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月 日 10 时 地 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 32 号四楼) 室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1 评标方法及标准 见附件第二 章评标办法评标细则 22 中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5 (一 ) 总 则 工程综合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 造价咨询任务大纲 。 1.2 招标方式和招标场所

8、见前附表,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见 造价咨询任务大纲 。 招标范围及设计服务期 1.3 见前附表,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见 造价咨询任 务大纲及合同条款 。 资金来源 1.4 本工程全部投资来源见前附表。 合格投标人及合格投标 1.5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 的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现场踏勘 1.6 本项目招标人不集合投标人共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对 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投标人进入现场踏勘时无须签到,也无须将单位名称、参与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任何关于投标人的信息告知招标人 。 1.7 考察

9、现场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8 招标人准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为了考察现场而进入现场和 有关场地。但投标人及其代表应对由于现场考察而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的损失或损坏,以及任何其它的损失、损坏费用负责,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投标费用 1.9 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 (二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0 用于招标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第 1.15 条、第 1.16 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的补充通知书,及在必要的情况下发出的补充通知,所有招标文件均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2、 评

10、标方法 3、 造价咨询任务大纲 4、 合同条款 5、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 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 招标文件的澄清 1.1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限期前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1.13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

11、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 本须知第 1.15 款所述时间 前以 有编号的补充通知 予以澄清 , 同时将 补充通知发给所有投标人 。该 补充通知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4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1.15 在投标文件截止提交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本须知第 1.12 条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和解 答,以发出有编

12、号的补充通知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 1.16 补充通知中对 招标文件的修改 或补充 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 补充通知中 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 补充通知 为准。 1.18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 补充通知 中予以明确。 (三 )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语言 及度量衡 1.19 招标文件及投标 文件语言应使用简体中文。 1.20 除

13、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 技术标、经济标三部分 组成 。 1.21 资格审查文件部分,包括内容: ( 1) 投标人 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按国家法律经营; (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 3) 投标人必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提 供网页打印页) 8 ( 4) 项 目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是本

14、企业中的在册人员;(提供 3 个月社保证明) ( 5) 投标人由 2014 年 1 月至今曾 完成过 一项 投资额 1 亿元人民币 及以上造价 咨询业务。 (证明材料:提供咨询合同和咨询成果复印件加盖公章。咨询成果可以是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咨询报告、定案表,业主评价意见表等,时间、造价均以咨询成果为准。) ( 6)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7) 投标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广州开发区建设局不良记录(不需提供); ( 8)投标人认为 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2 商务技术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内容: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5、明书;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招标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 4)造价咨询单位组织机构表; ( 5)投标人拟投入人员情况及实力证明材料,按综合评分表得分情况进行编制: ( 6)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 7)需要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工作条件、原始资料,以及其他需要配合的事项。 ( 8)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所有资料; 1.23 经济标部分: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以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440.37 万元为基数下浮,投标报价以招标 控制价为基数下浮,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格式 1.24 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编制。 1

16、.25 投标人必须提交能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咨询费总价 1.26 造价咨询费总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 三 章 “造价咨询任务大纲 ”中 的 要求, 完9 成所有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管理、设备、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可能发生的费用 。 1.27 本项目 咨询费招标控制价见投标须知前 附表第 13 项,投标人的咨询费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1.28 投标人对造价咨询的咨询费总价需考虑全部风险,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任何其他因素而变动(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服务期也应作

17、相应调整,招标人不另外增加服务费用)。 1.29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 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造价 咨询费总价 报价。 1.30 投标人投入到本工程的设备的保险和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等由投标人自行担保,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 咨询费 总价中 。 1.31 咨询费总价 包括为完成本项目 造价咨询 工作的 全部 相关费用 。 1.32 凡涉及本 次招标 造价咨询工作 范围 的 所 有 费用均认为是包含在咨询费总价中 。 1.3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更改咨询费总价的函件(包括折扣函、提价函、降价函等),投标文件中任何更改咨询费总价的函件将视为 非响应 性投标,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投标货币 1.34 本工程咨询费总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投标有效期 1.35 投标有效期见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 所规定的期限, 在此期限内,所有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 1.36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 地 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 第 1.40、 1.41 条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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