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边县 2018 年小学新生入学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年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 2018 5 号 ) 和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榆政教发 2018 6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推进义务教育均 衡发展,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目标,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位适龄儿童顺利入学,切实维护
2、我县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办学行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划片、就近”的原则,各学校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教育局根据生源、学校数量、分布以及办学规模等情况,确定各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有学上”。 (二)坚持严格控制大班额的原则。 小学班额原则上按照年度招生计划为准,在区域 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可由教育局统筹调整班额上限。 (三)坚持均衡配置师资与阳光招生原则。 各义务教育阶2 段学校,在安排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时,都必须均衡搭配;在编排班级时
3、,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杜绝随意调班、择班等行为;在安排其他教学资源时,一视同仁,不得有所偏重,杜绝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做到操作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开。 (四)坚持以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地为主确定服务对象原则。 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地是划分小学招生区域,确定招生对象的主要依据。根据学校现有布局规模,既考 虑到相对就近,又兼顾学校班额均衡。 三、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年满六周岁( 2012年 8 月 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 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 2018年各小学招生班额人数详见附件 1。 五、招生办法 (一)小学。 1.农村小学。
4、除定边镇、贺圈镇,其它各镇(乡)、村幼儿园与小学学前班适龄儿童就近升入当地小学或九年制学校小学部,具体招生工作由各学区负责组织实施。 2.城区公办小学。 城区各小学由学校按照教育局统一制定的工作方案和要求招生,按照分批次录取和依次公布空余学位3 的办法组织实施。招生区划 范围实际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小学,通过适当调整划片范围和电子派位的方式统筹解决。 ( 1)招生区划。 定边镇、贺圈镇户籍适龄儿童招生服务区划详见附件 2。非定边镇、贺圈镇户籍随迁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照多校联合划片的办法进行招生,详见附件 3。 ( 2)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以下
5、统一简称为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见附件 2),法定监护人在对应服务区内拥有房产,且居住地与房产证信息一致。 第一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计划免疫接 种证、房屋产权证明、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第二批次: 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见附件 2),法定监护人在对应服务区内无房产。 第二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计划免疫接种证、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第三批次: 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内有房产,但户籍不在对应服务区内的定边镇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具有城区小学服务区户籍(见附件
6、 2),但为挂靠户口的(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 4 第三批次对应类型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 簿、计划免疫接种证、房屋产权证明、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挂靠户口簿、计划免疫接种证、父母身份证、父母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第四批次: 适龄儿童无定边镇户籍,但其法定监护人在 2018年 6 月 30 日前已在城区小学服务区内购房见附件 3,并持有房屋产权证的。 第四批次对应类型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计划免疫接种证、房屋产权证明、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第五批次: 既非定边镇户籍,又无城区房产,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的;既非定边镇户籍,也无城区房
7、产,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的。 第五 批次对应类型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全家户口簿、计划免疫接种证、营业执照、 社区(村)出具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非本县户口的提供居住证)、 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特别提醒定边县户籍除定边镇、贺圈镇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学区同意流出就读证明,见附件 5。 全家户口簿、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 社区(村)出具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非本县户口的提供居住证)、 父母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特别提醒定边县户籍除定边镇、贺圈镇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学区同意流出就读证明,见附件 5。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无房屋产权证,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5 的可视作房产依据 。 商品房购房税务发票和银行
8、购房按揭合同书。 拆建房未建的拆建安置合同,房屋拆建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发票。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拥有房屋共有权 50以上(含 50)的,可按房屋所有权证所在地区域划片就近入学,但要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 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确无住房,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并户口共在一个户口簿上的,可按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权证所在属区域服务片区就近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居住的房屋是集体土地未转户的,须提供出让方的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等 相关材料和近三个月水费、电费、电视、电话、天然气等缴费发票及缴费开户合同、门牌证等。 适龄儿童的一方法定监护人具有房屋产权,
9、但与适龄儿童及另一方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及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等证件作为依据。 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厂房等其它非居住房产、租赁居住房和未实际交工入住的小区,不作为学生入学房产依据。 具有定边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户籍信息变更时间须在6 2018年 6月 30 日前完成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具有定边镇房产的,房产证颁发日期须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 ( 3)招 生规程及要求。 网上填报信息,打印新生报名登记表。 符合定边县 2018年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 须在 7 月 1 日至 7 月 10日 (系统将于 7 月 10 日 24 时关闭
10、,停止报名) ,登陆定边县人民政府 网( http:/) ,进入定边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平台,点击“适龄儿童入学网上报名系统”端口,按系统提示凭借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注册用户,根据户籍地址、房产信息及实际住址,选择相应学校填报入学相关信息,信息填报确认后,按系统提示打印定边县 2018年适龄儿童入学报 名登记表 ( 1份) 。填报时法定监护人务必高度重视,所填信息必须准确无误,相关信息将无缝转入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如因法定监护人填报不认真或不重视,造成学籍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适龄儿童学籍信息错误或无法注册学籍的,一切后果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 每个适龄儿童只能填报一所志愿
11、学校。 审查资格。 8月 7 日至 8 月 8 日,定边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定边县 2018 年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登记表及各批次登记所需证件, 参照附件 2到意愿学校进行登记审查。8 月 9 日至 8 月 12 日,非定边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法 定监护人持定边县 2018 年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登记表 及第四、第7 五批次相关类型登记所需证件 ,参照附件 3 到所报志愿学校进行登记审查,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如提供的证件有造假或与要求不符者,将取消所报志愿学校入学资格,由教育局安排适龄儿童在城区有空余学位入学。 核对信息: 8 月 13 日至 8 月 17日。招生学校公示适龄儿童监护人
12、所提供的户籍、房产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将组织专人会同公安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社区等部门,统一对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家庭住址等信息到进行信息调查核实。如因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 际不符,将取消适龄儿童在该校的入学资格。 分段录取: 第一阶段 :由各招生学校按照第一、二、三、四、五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录取时间为 8 月 19日。录取过程中,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时直接录取,多于空余学位时,启用电子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电子派位时间为 8 月 20日。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提供双胞胎出生证明可向学校申请同一个派位编码。电子派位结束后
13、,教育局将在定边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平台公布各片区学校第一阶段新生录取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参与第二 阶段录取。 第二阶段: 录取时间为 8 月 22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 8月 21日,参考各片区第一阶段新生8 录取情况和学位空余情况,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填报意愿信息。如填报人数少于空余学位则直接录取;如填报人数多于空余学位,实行电子派位确定入学对象,电子派位时间为 8 月 23日。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提供双胞胎出生证明可向学校申请同一个派位编码。电子派位结束后,教育局将在定边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平台公布各学校第二阶段新生录取情况
14、和学位空余情况。 第三阶段: 录取时间为 8 月 24日。第二阶段 仍未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在定边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平台查看适龄儿童就读学校。 入学报名: 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于 8 月 26 日到学校报名, 8 月27 日正式上课。 3.城区民办小学。城区唯一民办小学定边镇长城小学,经县政府同意已改制“民办公助”性质的学校,位于长城街刘荣市场院内,学校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付,与公办小学实行同样的收费政策,执行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小班化教学。 (二)注意事项 1. 通过摸底统 计,今年城
15、区新入学的适龄儿童较去年大幅度增长,为 妥善安排新生入学,请随迁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法定监护人,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定边五小等学校 2016、 2017年只录取到第四批次,请9 各位家长不要盲目择校,理性选择就读学校,争取第一阶段成功录取。 审核期间填报的志愿学校不能修改。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 自愿放弃适龄儿童所在招生服务区户籍、房产等入学录取资格,填报其他服务区学生或者转入外地就读,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区学位资格,不再享受原服务区入学权力,望各位家长理性选择就读学校。 3.为确保 随迁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子 女有学上,教育局将定边县第七小学、定边镇西园
16、子小学、定边镇杨寨子小学、定边镇长城小学等 4 所学校确定为 随迁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子 女就读的小学。 六、 编班要求 全县 小学一年级 新生 在 教育局统一规定时间内 , 进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 。 城区编班工作由教育局 、 招生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农村 学校由学区、学校组织实施。均衡编班要充分考虑班级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学生来源 均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均衡搭配, 严格控制班额 ,做到无特殊原因“三不动”原则,即 编班花名册公布后不得变动 ,任课教师公布后不得变动,编班后校际间学生不得随意变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全县小学新生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县教育局成立了以局
17、长任组长,教育局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和招生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10 组负责制定年度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组织招生学校开展招生宣传、报名登记、资格审查、招生录取等工作。各学区、相关学校要依据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全面抓好本辖区、本学校的招生报名工作,确保全县小学新生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资格审查。 各相关学校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成立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招生程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落实 “ 一把手 ” 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 明确分工, 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 全面做好入学对象资格的审查工作,实行
18、“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严把审查质量关。电子派位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并由家长现场推选代表,负责发令、操作、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合理有序,做到环环有人管、事事能落实,对于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一项法规性严、政策性强、管理要求高的重 大民生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教育局将在定边县人民政府网以及微信、短信平台等媒体,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宣传,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并取得家长与社会的广泛支持与积极配合,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严禁”的规定, 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实行 “ 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 。中小学招生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