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高镇卫生院内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招 标标 公公 告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8 年 8 月 2 江高镇卫生院内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云发改投资 2016 13 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卫生院 现对 江高镇卫生院内改造项目 进行 施工总承包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 江高镇卫生院内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二、 招标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卫生院 联系人: 彭先生 联系电话: 020-2626113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工
2、 联系电话: 020-83560819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卫生院 监管电话: 020-26261132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神山镇镇中南路 43 号 。 四、项目概况: 对江高镇卫生院进行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总投资 500.00 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 : 对江高镇卫生院门诊部及住院部进行升级改造,包括拆除墙体、地面、门窗、屋面、墙 面及天棚,铺贴块料地面,安装门窗,墙面抹灰油漆,天棚油漆及吊顶,安装灯具,敷设线管,新建雨棚及污水处理工程等建筑与装饰及安装工程。 具体工作内容
3、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为准。 3、招标 规模: 升级改造建筑面积约 3500 平方米。 4、招标控制价: 2602671.07 元 。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七、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 2018 年 8 月 24 日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 12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 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18 年 9 月 14 日 11 时 00 分,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14 日 12 时 00 分。 2、开标时间:
4、2018 年 9 月 17 日 9 时 40 分。 注: 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3 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 开标室出席开标会。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 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
5、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 。 注: 资质标准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 2016226 号 )执行。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
6、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 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
7、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10、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
8、的在册人员。 注: 1、 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第 11.2.3 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 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 10 项的诚信档案取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企业库内的信息)。其中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的,则不取自企业库。若
9、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 ,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 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2、未在招标公告第 九 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 1、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
10、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 两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和递交投标文件手续。 2、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办理投标登记时缴纳。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 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5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
11、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卫生院 异议受理电话: 020-26261132 地 址: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神山镇镇中南路 43 号 十七、本公告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八、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 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
12、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8 年 8 月 23 日 6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 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江高镇卫生院内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13、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 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
14、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 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7 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 “ 无 ” 。)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