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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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细则 根据国家和学校对培养研究生高层次人才的要求,突出学术主线,兼顾全面发展的目标导向,充分调动我院广大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学习、实践和科研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发挥奖学金制度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制定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申请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已注册非定向研究生(联合培养、延期毕业除外),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和 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参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 的相关规定以研究生院 最后发文为准。 二、评选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

2、律和校规校纪,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文明礼貌,积极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2、 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 认真钻研业务,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4、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参加评选: (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 警告以上处分者 。 ( 2) 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有不合格者。 ( 3) 拒绝参加学校要求的社会实践者。 ( 4)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或必修实践环节不通过者。 ( 5) 考试和评奖过程有不端行为。 ( 6)延期毕业者。 ( 7) 本人不提出参评申请者。 ( 8)导师不同意参评者。 三、评审机构 初评:各班评审委员会 各班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

3、:班主任、班委、学生代表 终评:学院评审委员会 学院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专家、学院导师代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 注:各班评审委员会产生方法:学生代表自荐产生,人数不多于班级总人数的 5,要求做2 事公道的学生;若自荐人数多于 5,由班主任及班委磋商并决定代表人选。名单公布 2 天后,如无异议,自动通过; 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四 、评选具体量化办法 奖学金评审采用定量化形式。将总评成绩按从高到低的方式排定名次,得分靠前者获奖。 总评定量化公式为: M = M1 + M2 + M3 + M4 M5 其中: M1 评审委员会思想品德 评分; M2 修课平均

4、成绩; M3 科研加分; M4 社会活动、荣誉类加分; M5 各类扣分。 1、 M1 M5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评审委员会 评分 M1 班委根据每位同学在本学年的综合表现,对每位同学评定其综合表现分。本项评分上限为 10 分。 修课平均成绩 M2 研究生修课各门修课成 绩以培养办给定分数为标准。 硕士研究生修课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 二年级: 95% 所修学位课总学分 该门课学分)总和(每门学位课分数 三年级: 5% 所修非学位课总学分 该门课学分)总和(每门非学位课分数 博士研究生修课 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 5% 所修课程总学分 该门课学分)总和(每门课分数 如个别班级没有非学位课程或者只是部

5、分同学有非学位课程的,由班级初评委员会在不违背 学校和学院原则的情况下,酌情商定非学位课程的计算方法,但必须征得班级多数同学的同意。 科研加分 M3( 1)三大索引收录论文(检索证明)基准分:其中 SCI 源刊基准分 15 分 /篇, SCI 收录论文按学科划分(参照 研究生院最新 SCI 期刊分区表 (按照大区划分) , 若在第一区另外加 15 分,第二区另加 10 分,第三区另加 5 分,第四区不再另加分; EI 源刊基准分 10 分 /篇。国内大学学 报 (综合性期刊 )SCI、 EI 源刊,其基准分按相应基准分的 1/2 计,如 EI 源刊华工学报按 5 分计。(华工学报限一篇)。 (

6、 2)学院认定(鼓励)的重要核心期刊,以附件规定的具体分值为准。 ( 3)除学院认定(鼓励)重要核心期刊外的一般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基准分 1.5 分 /篇,统计源期刊论文基准分 1 分 /篇(以论文发表当年的华工图书馆 中文核心刊要目总览 和统3 计源期刊目录为准)。 (限一篇 ) ( 4)其他国内外正式发行的一般学术期 刊论文基准分 0.5 分 /篇。(限一篇) ( 5)在国内外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论文加 0.5 分 /篇,如被 ISTP 或 EI 收录基准分为 1.5分 /篇,如学生本人出国(需提供相关证明)参加学术会议另加 1.5 分 /篇。(限一篇 ) ( 6) 发明专利 授权 加 10

7、 分 。 ( 7)发明专利受理加 0.5 分, 实用新型专利 授权 加 0.5 分 。 (以专利 (受理) 证书 原件 为准)(限一项 ) ( 8)获得国家级科研比赛 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8 分、 5 分和 3 分; 省级科研比赛 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3 分、 2 分和 1 分 ;校级科研比赛 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1.5 分、 1 分、 0.5 分 。参 与学生排名第一位加全分,排名第二、三位按照相应等级乘以 3/4,排名第四至第六位按照相应等级乘以 1/2,其余同学按照参加活动加 0.2 分。(限一项) 科研加分的情况说明: ( 1)论文作者排序只算排名前二位,得分系数分别为 9/10

8、 和 1/10。论文作者的排名,将自己导师的排名除外,再计算学生的实际排名,若非导师的其他老师为第一作者,则按照实际排名计算;例如:某论文的作者排名为王老师、张三、李四,王老师为张三导师,不是李四的导师,张三计算成绩时则为第一作者,得分系数为 9/10,由于王老师不是李四的导师故李四为第三作 者不加分。第一作者的得分系数为刊物基准分的 9/10;第二作者的得分系数为刊物基准分的 1/10,不再另外加分区的分值。以 SCI 为例,无论是第几区间的文章,第二作者的加分分值为 15*0.1=1.5。 ( 2)专利的排名,将导师的排名除外,再计算学生的排名,若非导师的其他老师为第一作者,则按照实际排名

9、计算;专利的排名计算前二位,得分系数分别为 2/3、 1/3,申请人得分由其位次分值系数乘以基准分得到。 ( 3) SCI、 EI 源刊和学院认定(鼓励)核心期刊论文(见附件)录用即可加全分;由于 EI源刊种类每年变动很大,因此, EI 源刊的认定需要申请者本人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李四的某篇期刊论文处于录用阶段,请李四务必提供论文录用当年该刊物属于 EI 源刊的证明材料,可以通过该刊物其他已经被检索的论文来证明该刊物当年是否属于 EI 源刊,检索证明必须是图书馆出具。除 SCI、 EI 源刊和学院鼓励核心期刊论文外,其他论文必须见刊才能加分。 ( 4)对于处于录用阶段的论文,凭借录用通知加

10、分的,需附版面费的邮寄单或发票,同时4 填写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研究生论文录用通知使用声明,经导师签字确认情况属实,所在学科 /专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所有发表的 论文、专利申请第一单位必须是华南理工大学,否则不予加分。 ( 5)对科研竞赛级别和成绩的认定:第一、比赛级别认定:比赛级别以证书中盖章单位(政府机构、学校)级别为准,盖有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省政府等省部级单位公章的活动认定为国家级;盖有厅、局、司级单位公章,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力学学会等全国性学术性学会认定为省部级(不包括商业性质的企业行业学会)。第二、比赛成绩认定:鉴于现在很多比赛都会设置分项并且颁发证书

11、,比赛的成绩认定以总成绩为准。比如在某项比赛中获得某个单项第一,总成绩第三,按照第 三名计算;同一类型竞赛以最高级别获奖成绩为准,不累计加分。 ( 6)论文 /专利 /科技竞赛等各类学术成果按照年级划分,二年级参与评奖的成果总数限定为1 项,三年级参与评奖的成果总数限定为 3 项。若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的成果参与评奖,按照不同年级划分,可在限定的成果总数里再增加 1 项,但参与评定的竞赛类获奖成果总数限 1 项。 ( 7)论文 /专利类学术成果,以非第一作者身份参与评奖的限报 1 项。 ( 8)特殊情况的处理:在跨学科的一级学会主办的高级别学术期刊(未列入学院认定核心期刊

12、)上,以第一作者(除导师外 )发表与研究课题或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论文,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由学科 /专业(小组)导师集体讨论,根据该刊物和论文对本学科专业的重要作用,提出分值建议,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认定分值。 社会活动和荣誉类加分 M4( 1)所在班级、支部等学院集体被评为广东省或学校“先进集体”,担任主要干部的加 1 分, 其他干部加 0.5 分 ,成员加 0.2 分; ( 2)获得广东省“南粤优秀研究生”、“广东省优秀干部”等省级以上个人荣誉奖项者加 2分;获得学校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等个人荣誉类奖项者加 1 分;获 得研究生院及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积极分子加 0.6 分;

13、(限一项) ( 3)获得校级各类大型比赛第一名的加 1 分,二、三名加 0.8 分,四八名加 0.5 分。获得校级各类中型比赛和研究生院各类大型比赛第一名的加 0.8 分,二、三名加 0.5 分,四八名加 0.3 分。研究生院各类中型比赛和学院各类比赛奖励第一名的加 0.5 分,二、三名加 0.3分,四八名加 0.2 分,参加同一项目各种层次的比赛获奖按获奖得分最高分记。大型活动和中型活动的确定以研究生院的规定为准,非研究生院和本院研究生会主办的活动,获奖者按照参加活动加 0.1 分,没 获奖者不予加分 。(上限为 2 分) 5 ( 4)在研究生文化节和平时各种集体活动中,积极协助配合研究生会

14、和班级、党支部、团支部做好工作,并认真参与,参加每项活动加 0.1 分;参加学院志愿者服务队的,按照团组织活动的相关记录加分,若参加了其他组织的志愿者活动,以相关证书或证明为依据,参照学院志愿者活动予以计算服务时数;各类优秀志愿者不加荣誉分。服务时数 3-5 加 0.2 分;5(不含 5) -10 加 0.3; 10(不含 10) -15 加 0.4; 15(不含 15) -20 加 0.5; 20(不含 20)-25 加 0.6; 25(不含 25) -30 加 0.7; 30 以上(不含 30)加 0.8 分。 (上限为 1 分) ( 5)特别情况,酌情加分。若参加学校或学院活动并获奖者,

15、只加获奖类分,不再另加参加活动分。参加各类活动者,根据研究生分会、班委在各种活动时的记录情况予以确认后方可加分,对于弄虚作假者,将给予处分,直接取消评优资格。所有学生干部均不加职务分。 各类 扣分 M5 ( 1)未按照学校要求缴交各类相关费用、未按时注册(截止日期 2016 年 9 月 20 日),在M1 项评分扣 2 分; ( 2)党员组织生活和其他集体活动无正当理由缺席者,在 M1 项评分里一次扣 0.5 分。 五、评选程序 1、 学院向全体参评研究生公布关于各类优秀奖学金名额和评奖条件,提出评比要求。 2、研究生个人对照有关条件向学院申请,填写有关表格。 3、各班级初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

16、情况进行初审,并将结果提交学院终审委员会。 4、终审委员会对参加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同学提供的评审材料或者现场表现进行打分,评出 最终获奖名单。 5、获奖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5-7 天,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如有必要,对复议后的评选结果再次公示。 6、学院 将研究生各类优秀奖学金的评选结果和相关材料按要求送交研究生院汇总再统 一评审。 六、其他有关问题 1、获得各类优秀奖学金的研究生,由学校发给奖学金和证书; 2、研究生提交的参评论文等学术成果,必须是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期间实际参加的工作,须由导师亲笔签名确认并担保属实,同时需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名确认。如发现学生有

17、冒签导师名字情况,有重复使用、论文造假、挂名造假 (包括排名与实际学术贡献不符) 等情况的,则立即取消当年评奖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 凡已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撤消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 3、如发现弄虚作假, 除按第六条第 2 款处理外,学院给予通报批评,导师承担连带责任:根据造假类型(如虚假录用通知、成果挂名等),在下一年内,对于责任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的该类型成果不得参评;如专业把关不严,有严重失职的,承担连带责任:减少该专业的一等奖学金比例,减少企业奖学金及以上奖学金的申报比例。一年后,责任导师可提出申请,学科 /专

18、业导师会议(或小组)评议通过、学院审批同意后,其指导的研究生方可恢复正常参评资格。 4、学校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各类企业奖学金种类及分配指标,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其他企业奖学金名额由学院统筹安排。 5、只有在班级以上层面组织的活动才有效,其它的以小团体形式的不予加分。非本学院和班级活动,需要递交申请,具备学校相关主办单位盖章并经研究生院认可才有效。 6、学习成绩和科研加分的计算时段: 2016.9.1 2017.8.31,包括已发表的论文和正式录用通知书。已计入上年评分的不允许重复计算,此期限计入的论文不再计入下一年评优的论文统计中。其它项目统计的计算时段: 2016.9.16 2017.

19、09.22。 七、附则 本细则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通过,院务会议批准。解释权归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所有。 本细则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附件 : 学院认定(鼓励)的重要核心期刊目录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7 年 1 月修订 7 附件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认定(鼓励)的重要核心期刊目录 根据国家和学校关于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指导方针,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的研究论文,结合学院的学科发展需要,由各学科专业提出,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和导师会议讨论确定,特制定学院认定(鼓励)的重要核心期刊目录(简称“目录”)。希望我院研究生突出学术研究主线,加强科研工作,取得成果,按照本

20、目录的推荐,发表高水平论文。 1. 所有被 SCI、 EI(光盘版)收录的期刊(论文)或源刊和国际专业期刊(外刊,须投稿)都是学院认定(鼓励)的重要核心期刊。附录(表)为除 SCI、EI 源刊之外的学院认定(鼓励)的国内重要核心期刊目录。 2. 推荐分值:根据认定刊物发表的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对学科的重要程度确定的指标,推荐分值高,则刊物或论文的重要程度高,推荐权重高。 3. 专业期刊的 SCI收录论文的推荐分值(基准)为 15 分, EI(光盘版)收录为 10 分; SCI 收录论文按学科划分(参照 研究生院当年最新 SCI 期刊分区表 )(按照大区划分) , 若在第 一区其推荐分值另加 15

21、分,第二区另加 10 分,第三区另加 5 分。 4.国际专业期刊论文未被 SCI 或 EI(光盘版)收录时,推荐分值为 4 分,如被 SCI/EI 收录,则按相应收录的推荐分值(基准)计。 5. 国内大学学报 (综合性期刊 )SCI、 EI 源刊,其推荐分值按相应基准分值的 1/2 计。 本目录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通过,院务会议批准。 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所有。 附录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认定(鼓励)的重要核心期刊目录(国内部分)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7 年 9 月 15 日 8 附录: 机 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认定(鼓励)的重要核心期刊目录(国内部分) 注:本附

22、录(表)仅规定除、源刊之外的国内重要核心期刊(按期刊名称汉语拼音顺序排列)。 认定 核心期刊名称 推荐分值 主 办 单 位 安全与环境学报 3 北京理工大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车用发动机 3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 中国北方发动机研究所 电源技 术 2 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八研究所 动力工程学报 4 中国动力工程学会 、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 锻压技术 3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塑性工程(锻压)分会 粉末冶金工业 2 中国钢协粉末冶金分会、中国机协粉末冶金专业协会 粉末冶金技术 3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金属学会 、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高分子通报 4 中国化学会 工程

23、机械 3 机械部天津工程机械研究所 工程设计学报 2 浙江大学、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工程塑料应用 2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五三研究所、中国工程塑料工业协会 焊接 2 中国机械工程学 会焊接学会 化学工程 3 全国化工化学工程设计技术中心站 机械传动 2 机械工程学会机械传动分会 机械工程材料 3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材料分会 机械设计 3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机械设计分会 计量学报 4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 流体机械 3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流体工程分会 暖通空调 2 中国建筑学会暖通空调分会 汽车工程 4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主办 汽车技术 3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 长春汽车研究所 润滑与密封 2 中国机械工程

24、学会摩擦学学会 塑料工业 3 中国工程塑料工业协会 9 认定 核心期刊名称 推荐分值 主 办 单 位 特种铸造及有色合金 2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铸造分会 系统仿真学报 4 中国系统仿真学会 现代制造工程 2 北京机械工程学会 消防科学与技术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管、中国消防协会主办 液压与气动 3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流体传动与控制分会、机械部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应用激光 2 中国光学学会激光加工专委会 制冷学报 4 中国制冷学会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4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中国表面工程 3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表面工程分会 中国测试 4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报 4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中 国机械工程 4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中国塑料 2 北京工商大学轻工业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 铸造 3 沈阳铸造研究所、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铸造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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