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村镇旧圩农贸场二层租赁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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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陈村镇旧圩农贸市场二层租赁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GZSWSD17FG2071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 /报价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 /报价供应商请注意区分标书款账号、投标保证金及中标 /成交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 /成交服务费存入中标 /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 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四、 为避免因投标 /报价保证金未达账

2、而导致报价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转账(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 /报价人须知)。 五、 投标 /报价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六、 请仔细检查投标 /报价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七、 请正确填写报价一览表。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子包号与子包名称必须对应。 八、 如投标 /报价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九、 若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报价的,请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 投标 /报价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 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

3、加本次投标 /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投标 /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十二、 投标 /报价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三、 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投标人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首页左侧“用户登录” -“立即注册”进行注册登记,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部分

4、:投标邀请函 1-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4-11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2-23 第四部分 :合 同 条 款 24-29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0-53陈村镇旧圩农贸市场二层租赁项目 GZSWSD17FG2071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陈村镇旧圩农贸市场二层租赁项目 GZSWSD17FG2071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投 标 邀 请 函 各(潜在)供应商: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商业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对 陈村镇旧圩农贸市场二层租赁项目 进行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 G

5、ZSWSD17FG2071 二、采购项目名称: 陈村镇旧圩农贸市场二层租赁项目 三、 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中标人 每月最低租金(元) 备注 陈村镇旧圩农贸市场二层租赁 1家 33600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4年零 2个月(其中 合同生效的第一、二个月为免租期,用 于中标人对 租赁物 的装修 ),合同生效的第三个月起为计租期,计租期的第三第四年月租金在计租期的第一年月租金基础上递增 5%。 四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邮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 当在 2017 年 9 月 21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办公时间内,公休节假日除外),企业 凭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国、地)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凭其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自然人签字及右手食指指印)至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良路 71 号投资大厦 11 楼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购 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 递交上述资料及标书款凭证并与工作人员联系。选择邮寄方式需 另付快递手续费用人民币 60.00 元 , 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只向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售卖招标文件。 注:标书款账号信息 户名: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

7、公司顺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大良南门支行 帐号: 01078800027349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0月 20 日上午 09: 30(注: 2017 年 10 月 20 日上午 09: 00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 七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大厦 3 楼招标会议室 八 、开标评标时间: 2017 年 10 月 20 日上午 09: 30 九 、开标评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大厦 3 楼招标会议室 十、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十一、信息查询

8、 (在以下媒体中发布公示及公告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 陈村镇旧圩农贸市场二层租赁项目 GZSWSD17FG2071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 陈村镇人民政府网( http:/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姚先生 采购人 联系人 : 冯小姐 电话: 0757-22120222 电话: 0757-23351225 传真: 0757-22366178 传真: 邮箱: 邮箱: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云良路 71 号投资大厦 11 楼 地址: 佛山市顺

9、德区陈村镇行政服务中心 4 楼 邮 编: 528300 邮编: 528300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 2017 年 9 月 陈村镇旧圩农贸市场二层租赁项目 GZSWSD17FG2071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 第二部分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陈村镇旧圩农贸市场二层租赁项目 GZSWSD17FG2071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 一、 供应 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3、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

10、文件的。 (注: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为准。)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二、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陈村镇 旧圩 农贸市场二层,计租面积: 2800 平方米,现将该部分整体对外招租(详见附件图示)。 2、本次招标不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前往租赁物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租赁物位置、情况、面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所作的任何判断和决策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租赁要求 1、用途仅限于商场使用,不能作为肉菜市场使用,不得转包或分包,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环境污染等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或任何非法行业,不得进行无证

11、经 营。 2、中标人自承租期起,须按本项目约定的用途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租赁物之用途。中标人为经营活动所投入的所有资金和财物均由中标人自行筹集,并自负盈亏。 3、 本项目租赁物 需新增手扶电梯一台,位置由采购人确定安装位置。手扶电梯的日常管理及购买费用、安装费用、电费、保养和维修费,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还需承担电梯的安全责任。若在装修期间以及合同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产生不良影响的,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中标人迁出租赁物时,物业内所增设的一切嵌装在建 筑物结构内的装修及附属设施均无偿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拆除及损坏,采购人对中

12、标人的全部装修费用及附属设施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4、 本项目 C 区外墙东边允许中标人作为自身相关宣传广告使用,但不允许将其对外出租,安装时须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相关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人在租赁期内负责对物业进行修缮维护,以确保物业使用安全性,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如因中标人维修、装修不当,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及法律责任。 6、中标人在租赁期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以及有关安全规定,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采购人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中标人不得无理拒绝。

13、 陈村镇旧圩农贸市场二层租赁项目 GZSWSD17FG2071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 7、 采 购人 根 据 管 理 需 要 , 有权 将 采 购 人 名 称 变 更 为 陈村 镇 政 府 属 下 的 其 他 部 门 , 合 同 条 款 不变 。 8、中标人若需对经营场所结构进行变更的,须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按规定执行,保证场所变更后的安全性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关变更费用。 9、采购人只按物业现状移交,中标人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须将装修方案报采购人批准后才能付诸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租赁物的 主体结构,所有装修维护费用及清理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四、维修责任 1、采购人

14、责任:合同期内如租赁物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结构安全出现问题需要大修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维修。 2、本项目租赁期限内,如租赁物出现小修,有下列情况属中标人责任: ( 1)给排水管漏水、下水道堵塞及维修; ( 2)门窗维修; ( 3)租赁物内的地面修补等其维修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五、相关约定 1、中标人经营的行业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所需的相关证照,禁止无证经营。 2、如因中标人维修、装修不 当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并须配合采购人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

15、检查。 4、中标人在接收采购人的租赁物起至合同期满交回租赁物前,中标人必须自觉做好治安管理和防范措施,如出现治安案件,均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5、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中标人负责该租赁物水费、电费、垃圾处理费、经营税费等属中标人在租赁期内产生的全部费用。此外,中标人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6、中标人在租赁期限内,如因中标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合伙 人或任何相关人士之行为或疏忽,而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及第三方损失的,中标人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7、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中标人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不得在租赁物内储存及使用危化品、易燃易爆违禁物品,不得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 8、在租赁期

16、内因中标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改的,所造成的损失均 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同时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须承担赔偿采购人损失的责任。 9、租赁期满或因其它原因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中标人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不论是否经采购人同意增加的建筑物、搭建的附 属设施、装修,及增设的水、电、消防、配套管线等一律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拆除。若中标人强行损坏或拆除以上附属设施,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有补充协议约定除外)。 10、撤场须知: 撤场 时中标人先电话通知采购人 审查租赁场地 (含清理租赁物内所有杂物,核对已使用陈村镇旧圩农贸市场二层租赁项目 GZ

17、SWSD17FG2071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 的水电表底数),收回锁匙后,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此外,合同到期后, 1-15 号撤场的按半月计收租金; 16 号后撤场的按整月计收租金。 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中标人留存在租赁物内的一切物品视为中标人放弃,采购人有 权作无主物处理,收回租赁物,中标人须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采购人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 1)合同到期后,如中标人超过 15 日内未办理续签合同手续或退租手续; ( 2)中标人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形的,达 15 天还未交还所租赁物给采购人; ( 3)如退还租赁物中还存有中标人物品,中标人应及时处理该物品,如中标人

18、在应退还租赁物时尚有未清理或未处理完毕的杂物。 12、租赁期间,中标人对租赁物自行管理利用,自享盈利、自担风险。因此产生的债务、损害赔 偿、工伤赔偿、追偿、追诉等争议纠纷、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由中标人 自行承担,引致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13、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保证不改变租赁物用途和闲置租赁物,承诺不对租赁物进行转租、转让、担保、闲置或交由第三人使用。 六、违约责任 1、采购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采购人无息退回保证金,并给予中标人相等于保证金的额度补偿,除此之外,采购人不需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给中标人。 2、中标人违反本合同以下约定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没收

19、中标人 租赁保证金 ,采购人有权继续追讨中标人尚欠租金及其他费用,中标人无条件交还租赁物给采购人。中标人在租赁物安装水、电设施 的使用权及增加的一切附属设施无偿归采购人所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 担,同时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予赔偿。 ( 1)拖欠当月租金到次月 15 日止尚未缴清的; ( 2)违反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物的; ( 3)拖欠员工工资超过两个月的 ( 4)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转租、分租、转让,改变租赁物使用功能和用途的; ( 5)违反双方签订的合同其它约定的。 3、 中标人赔偿采购人的损失应 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的实际损失及采购人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险费、差旅费等。 七、合同的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的,本项目租赁合同将终止: ( 1)本项目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 ( 2)在本项目租赁期限内,租赁物因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项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而由此导致毁损并造成的损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 3)在本项目租赁期限内,如遇政府建设使用需要收回或拆除租赁物及设施时,本项目合同同时提前终止,但采购人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期退回租赁物给采购人,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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