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县 纪检会 2017 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 )景县纪委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职责 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课题研究、法规起草修订等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同时,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教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开展教育活动次数每年不少于 5 次。 二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检查党内法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 党风廉政建设等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县委有关部署,开展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查
2、监督,加大问责力度,促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2017 年将对 16 个乡镇和 48 个县直部门开展“回头看。受理信访、举报,集中管理问题线索、对有关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维护党纪国法尊严,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同时,按照预算项目管理规定,规范、高效使用专项资金,确保案件查处顺利进行。 三是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针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不足与薄弱环节,采取上级调训、集中轮训、以会施训、庭审旁听、实践锻炼等方式 ,抓好业务培训,同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切实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教育纪检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3、决议、国家法规等,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年内开展纪检干部培训不少于 3 次。加强乡镇纪委建设,提高基层纪检干部履职能力,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2 、机构设置情况 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后,县纪委、监察局共有人员编制 65 名(不含县委巡察办编制 6 名)。其中,行政编制48 名、全额事业编制 14 名、工勤编制 3 名。监督类和纪检监察类内设 机构编制数量之和占全部编制数量的 70.8%。内设机构正副科级领导职数共 22名,其中,正科级 5 名,副科级 17 名。 县纪委机关内设机构按照纪检监察类、监督类、综合保障类三类设置,共计 17 个。其中,纪检监察类 1
4、0 个: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监督类 5 个:第一至第五监督室,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综合保障类 2 个:办公室、宣传部,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保留县纪委培训中心。 2、景县纪委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法等有关预算管理 规定,我县县级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 1)收入说明 2017 年预算收入 619.9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19.9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收入 0 万元,事
5、业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 2)支出说明 2017 年部门预算支出 619.9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85.2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 418.67 万元和公用经费 66.53万元;项目支出 134.75 万元,主要是用于纪检监察办案经费、网络涉密终端经费、廉洁文化宣传经费、“双权双责”机制建设经费以及对 2016 年李占旻、张国臣调资增补。 (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 年部门预算收支 0619.95 万元,较 2016 年预算增加 59.6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类调资增加、年初项目增加。 3、机关
6、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 66.53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 6.5 万元、邮电费 4.45 万元、差旅费 5 万元、维护费 5 元、会议费 5 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 11.2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5 万元、印刷费 5.5万元、特出因素费用 0.36 万元、其它支出 18.52 万元。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7 年,财政拨款本部门“三公”经费 17.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1.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2 万元);公务接待费 6.4万元。与 2016 年相比公务用
7、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下降 0.1 万元,原因是按照三公经费相关规定逐年递减的原则。与 2016 年相比公务接待费下降 0.1万元原因是按照三公经费相关规定逐年递减的原则。 5、 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 建设。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课题研究、法规起草修订等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同时,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教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开展教育活动次数每年不少于 5 次。 二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检
8、查党内法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等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县委有关部署,开展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查监督,加大问责力度,促进“两个责任” 有效落实。 2017 年将对 16 个乡镇和 48 个县直部门开展“回头看。受理信访、举报,集中管理问题线索、对有关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维护党纪国法尊严,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同时,按照预算项目管理规定,规范、高效使用专项资金,确保案件查处顺利进行。 三是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针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不足与薄弱环节,采取上级调训、集中轮训、以会施训、庭审旁听、实践锻炼等方式,抓好业务培训,同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
9、式,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切实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教育纪检干部遵守和执 行党章以及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规等,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年内开展纪检干部培训不少于 3 次。加强乡镇纪委建设,提高基层纪检干部履职能力,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222 中国共产党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 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办案问责 44.00 受理信访、举报,集中管理问题线索、组织协调案件查办,调查、审查违纪违法案件,对案件审理提出处理意见。 维护 党纪国法尊严,坚决惩处腐
10、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现象。 案件查办 44.00 对有关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组织协调案件查办工作 ;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承担县县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有关条规的起草工作。 维护党纪国法尊严,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现象。 案件查办率 党风廉政建设 45.00 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课题研究等工作;承担县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预防腐败局的日常工作。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党风廉政 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党风廉政建设 45.00 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
11、廉洁自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教育活动完成率 90% 80% 70% 70% 222 中国共产党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 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教育。承担县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预防腐败局的日常工作。 监督检查 10.00 监督检查党内法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等的执行情况;履行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贯彻落实县委有关部署,开展常 态化全覆盖监督。 加大问责力度,促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监督检查 10.00 贯彻落实县委有关部署,开展常态化全
12、覆盖监督有关工作;做好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监督检查工作完成率 监督检查工作完成率 纪检事务管理 35.75 纪检政策宣传,办公场 所运行维护。 为案件查办、纪检监察业务、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服务和保障。 综合事务管理 35.75 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教育纪检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规等,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 质;负责办公场所运行维护。 为案件查办、纪检监察业务、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服务和保障。 综合事务保障率 100% 95% 90% 90% 6、景县纪委政府采购信息 2017 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 7、景县纪委国有资产信息 本部门
13、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174.0361 万元,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 0 万元。 景县纪委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景县纪委 截止时间: 2016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数量 价值(万元) 资产总额 174.0361 1、房屋(平方米)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2、车辆(台、辆) 5 75 3、其他固定资产 8、名词解释 (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 3)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14、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 5)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 6)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 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7) 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