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钟楼电路改造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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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江苏师范大学 钟楼电路改造工程 ( No. 2018G20106) 招 标 文 件 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 2018 年 7 月 27 日 2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现对钟楼电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2018G20106 2项目名称: 钟楼电路改造工程 3项目概况: 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敷设铜芯电力电缆 YJV22-4*120+1*70: 140 米,安装室外落地柜 1 台,拆除、新装各楼层配电箱 5 台,拆除原房间 内线槽、配电箱,重新敷设室内照明、空调、插座线路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 3.2 工期:自报,不超过 25 天(日历天),具体期限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3.3 资金情况:自筹,已落实。 3.4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不少于 一 年。 3.5 项目地点: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 。 3.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负责清运出 校 。 3.7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 7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付到工程结算价 95%,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确定无需要维修的相关事项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3.8 本项 目 控制价 : 371171.09 元。 3.9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就施工组织方案、工期等与施工质量、进度相

3、关内容进行磋商,不需要二次报价。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具有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 4.3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投标单位对应专业的 二 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并无在建项目。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均应具有类似业绩。 4.4 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与必要的施工条件。 4.5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两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4.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澄清与答疑: 5.1 询标:投标人可对施工现场(必须勘查现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内容进行询标。 5.2

4、答疑:不再组织集体答疑,如有答疑内容将在我校招标网上公告。 6投标、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见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在投标时进行。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准时参加。 3 一 总则 7.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 8.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 9.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所产生的全 部费用。 10.本次招投标活动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国家法律制约和保护。 11.凡参与此项目的投标人,除投标人有特别说明外,均视为接受并遵守本招标文件。 12.本次招投标活动细则由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负责解释。 13.现场勘察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勘察

5、,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勘察的责任和风险,现场勘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 招标文件 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做的书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招标文件的澄清 14.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有关招标资料有异议或疑问需要澄清,必须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我校招标办,招标办将适时在“江苏师范大学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做出澄清。 14.2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做出的任何推论、解释、误解和结论,所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均由投标人自负。 15.招标文件的修改 15.

6、1 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进行修改。 15.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江苏师范大学招标网”( http:/ 15.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日期,并将具体变更情况通过上述网页公告。 16.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也将通过上述网页公告送达。 三 投标报价 17.投标报价应包含的内容 17.1 投标报价应是指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所有内容需要的全部费用,其根据为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文件。 17.2 投标 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填报价格。填写的

7、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17.3 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勘查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合价。若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合价中。 4 18.投标报价方式 18.1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再调整,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 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风险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以后不再另外计算。 1

8、8.2 本工程材料风险约定: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价格结算时均不再调整。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发生变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9.工程价款调整 19.1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19.2 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 变化幅度超过 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

9、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19.3 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 2014 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 2014 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20.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 本工程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 2014),江苏建筑与装饰工程

10、计价表( 2014),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土建工程( 2009)、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安装工程( 2009)等有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本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 20.1不可竞争费用: 执行江 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6)的各项要求,该项费用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6)文件规定计算。(不可竞争费用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监督费、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税金)。 20.2本工程的其他规定: 20.2.1 招标控制价编制价格执行 2018 年第 6 期徐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投标人的材料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20.2.2 招

11、标控制价人工费调整执行苏建价 2012 633 号文件和苏建函价 2018 156号。 20.2.3 暂估价材料的单价由招标人提供,材料单 价组成中应包括场外运输与采购保管费。投标人根据该单价计算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并在材料暂估价格表中列出暂估材料的数量、单价、合价和汇总价格,该汇总价格不计入其他项目工程费合计中。 20.2.4 根据徐建价 2018 1 号关于增列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通知,施工期间,承包方应积极主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必要防治措施,对发生的费用单独计量和核算,费用从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费中列支。 5 20.2.5 根据徐建价( 2018) 2 号

12、关于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费在造价软件中计取方法的补充通知,在 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时,将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费费率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标化增加费费率合并,一并计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标化增加费费率中。该费用计费基础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的20%计取,该费率为固定费率,投标人投标报价和结算时均不得调整。 21.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 不早于答疑更改公告发布时间,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师范大学招标网”公告。 22.随本文件发布的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在答疑结束后不做修改,如确实存在需要调整的,按我校有关规定办理。 23.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 组成 23.1 分部 分项

13、工程费: 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及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14)、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土建工程、江苏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表( 2009)等有关文件规定。 23.2通用项目( 投标人可自主报价,结算不调整) ( 1)夜间施工。 ( 2)二次搬运。 ( 3)冬雨季施工。 ( 4)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5)施工排水。 ( 6)施工降水。 ( 7)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 8)已完 工程及设备保护。 ( 9)临时设施。 ( 10)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 ( 11)赶工措施。 ( 12)

14、工程按质论价。 ( 13)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 ( 14)垂直运输及超增加费。 23.3其他项目费 ( 1)材料暂估价。无 (2) 计日工。无 ( 3)总承包服务费:无。 23.4措施项目费、规费 、税金的取费率按照工程量清单载明的标准计价。 四 投标文件 24.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24.1 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 24.2 投标文件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25.1 投标文件分为商 务和技术两个部分。为了方便评审,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6 须按照本文件附后格式要求制作。 25.2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

15、件。技术文件主要指投标人按照本文件要求而制作的有关报价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质量服务承诺等文件。 25.3 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25.3.1 投标函 25.3.2 授权委托书 25.3.3 投标承诺书 25.3.4 投标单位情况介绍(简要说明) 25.3.5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5.3.6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5.3.7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个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5.3.8 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工程技术人员情况、投标人及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一览表、相关业绩复印件等。 25.3.9 投标报价单

16、,具体要求参见“本文件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按招标人提供的规定格式)。 25.3.10 投标综合说明书:施工队伍组织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工期承诺、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25.3.11 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说明 25.3.12 投标人供应主材品牌、产地、规格 、型号一览表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5.3.13 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如公司所在地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换照手续,请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原件) ,法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个人身份证原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投标

17、人与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在开标地点递交审验。 26.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26.1 投标人应认真按照本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有格式要求的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没有格式要求的文本,其 格式应与整本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26.2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7.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编目 投标文件统一按 A4 规格幅面,并统一按照规定的顺序编目编码、装订成册, 并编制目录,在每

18、页按顺序打印页码, 所有标书统一密封为一包,严禁分开密封,密封的第一本应为正本。 2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28.1 法定代表人 如果授权投标人代表处理一切与本次招投标有关事宜,须将书面形7 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28.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中文全名。 28.3 投标文件必须在期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28.4 投标文件一律打印,须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果有修改错漏处,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19、。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 承担。 2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9.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应统一装入同一个密封袋中。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要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9.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30. 无效标书的判定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参加评标: 30.1 投标文件中的投 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

20、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0.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0.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30.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30.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等与原件不一致的。 30.6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30.7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 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0.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30.9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

21、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30.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30.11 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 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30.12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格、暂列金额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30.13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30.14 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0.15 经评标 小组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30.16 未按规定递交 25.3.13 要求的必须持有的相关证书原件的。 30.17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2、规定的无效投标规定的。 31.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投8 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其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但是按照本招标文件第 26 条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32. 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32.1 评标小组 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2.2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2.3 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

23、除非评标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4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3.投标文件的修改 和撤回 33.1 如果投标人有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并经招标人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 3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提交,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 (并注明项目编号 )”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33.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

24、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此行为将被记录在案,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34.投标截止时间 34.1 投标文件须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 34.2 招标人 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34.3 不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5.投标要求 35.1 本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为本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 35.2 招标人不接受不明确的投标方案和投标。投标人对投标如果有说明应在投标一览表上显著位置予以注明。报价表必须按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35.3 投标人如中标,其中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

25、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5.4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36.转包、分包 36.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禁止转包,禁止中标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7.投标保证金 37.1 投标保证金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规定递交。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结果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后退还。 9 37.2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8.投标文件的

26、有效期 38.1 自投标日起 90 日历天内。如投标人无特别说明,则视为接受此条款。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38.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其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五 评标、定标 39.开标 39.1 开标将由我校监督部门监督,由招标办统一组织,投标人应准时参加开标。 39.2 开标时,投标代表、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技术人员)须到开标现场参 加开标。 40 述标 40.1 根据 现场 需要 , 投标人可做现场

27、述标或澄清。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 40.2 述标内容包括投标人阐述其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完成本项目的有效措施、投标价格、投标人单位基本情况、施工工艺与施工方案等,以及评标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 40.3 如果评标小组确认需要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相关问题作出补正,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40.4 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小组对本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变更,招标人将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使每个 投标人均有同等机会根据修改后的招标条件提交新的方案。 40.5 每个投标人的述标时间 3-5 分钟。 41 评标 41.1 评标:在学校监

28、督部门参与下,由我校招标办负责组建的评标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41.2 总分值为 100 分。 评审因素中投标报价 50 分,企业规模、实力与资质 5 分、业绩与信誉 10 分,工程主材质量 10 分,施工组织方案 5 分,施工机械与施工队伍 5 分,质量保证措施 5 分,安全文明 5 分,工期 5 分。具体评分细则将在本项目开标当日举行的“标前会”上由评标小组确定后向所有投标人宣布。 41.3 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编排有序、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 41.4 如果投标文件未实质性

29、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2.定标 评标小组根据评标情况推荐一个中标候选人 。 43 中标通知 43.1 在确定中标人三日后,在江苏师范大学招标网( http:/)发10 布中标公告。 43.2.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 原因的解释。 43.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 合同签订 44.授予合同的顺序 评标小组将根据最终定标的结果将合同授予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正序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正序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

30、则该项目择期另行招标。 45.合同签订 45.1.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订立背离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5.2.中标人与招标人 签订合同时,除按照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外,还应接受本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内容的约束。 45.3.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 询问和质疑 46.询问和质疑 46.1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 46.2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

31、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如果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进行质疑并要求答复。 46.3 招标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6.4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我校有关监督部门投诉,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 保密和披露 47.保密和披露 47.1 投标人自领取本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 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47.2 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投标文件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 47.3 招标人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方提出要求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同的资料、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及合同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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