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省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科研条件 与设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科技事业发展,改善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科研条件,进一步提高其社会公益研究与服务的水平和能力,特设立江苏省省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科研条件与设备 专项资金(以下简称 “设备 专项 资金” ) 。为规范和加强设备专项资金的管理, 提高财政 资金的使用 效率 ,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备专项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合理安排,专款专用,注重绩效,滚动支持 ”的原则。 第三条 设备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省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为开展公益性
2、研究与服务所需要的实验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文献信息资源、生物种质资源、科学基础数据等基础资源和信息网络的建设以及相关配套环境建设。 第四条 设备专项资金与省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与服务专项资金集成使用,紧密结合江苏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务求实效,为全省社会公益研究与服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设备专项资金主要由完成社会公益性业务定位的省属科研机构按照上述原则,结合各自发展规划组织申报 。 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 第 五 条 设备专项资金的申报要求 : ( 一 ) 各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应编制“十一五”期间发展规划,并通过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和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后,方
3、可申报设备专项资金项目。 (二)设备专项资金原则上采用“统一规划,分年实施,滚动支持”的办法,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 ( 三 ) 申报项目要结合各机构自身“十一五”期间发展规划,主要满足本单位开展主导公益性研究与服务的需要,重点围绕某一研究或服务领域。申报前须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过初步论证。 ( 四 ) 申报单位按省科技厅申报通知要求填报江苏省省属社会公 益类科研机构科研条件与设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提供单位现有的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及运转使用效率情况、资源建设情况等相关材料,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初步论证意见等。 (五)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科技厅。 第六条 设
4、备专项资金的审批程序: (一)省科技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二)省科技厅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进行专家咨询,重点对项目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预期效果及经费预算、仪器设备选型以及其他科技基础资源建设等方面提出咨询意见。重大项目须组织专家论 证。 文献信息、生物种质资源、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基础资源须按照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总体规划要求,遵循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考虑。单件价格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成套价格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须按江苏省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苏财教 2005 86 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评议。 (
5、三)通过专家咨询论证的项目,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确定专项资金资助额度和分年度拨款额度,并下达江苏省省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科研条件与设备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 第三章 项目实 施 第七条 设备专项资金项目及其资助经费额度确定后,省科技厅与承担单位签定项目合同,并会同省财政厅下达项目及经费计划。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定合同的项目,将予以撤销立项。 第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根据专项任务书和项目合同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进度完成专项任务,并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九条 设备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主要包括: (一)仪器设备、软件购置、升级改造及调研、安装调试; (二
6、)文献信息资源、生物种质资源、科学基础数据等基础资源建设; (三)科研用房修缮及配套环境建 设; (四)单位局域网等信息网络建设。 对须新建、扩建科研设施用房的,由承担单位按原渠道解决基本建设经费。 第十条 经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及其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调整。确需调整时,应重新报批。 第十一条 文献信息资源、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生物种质资源等与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相关的资源建设项目同时纳入相应的平台建设内容。 第四章 经费与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 设备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须遵守国家和省有关的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第 十三 条 设备专项资金 形成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应纳入单位 固定 资产统一管理
7、、 合 理使用 、 认真维护。 第十四条 设备专项资金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管理,并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中介服务机构等在管理过程中的审计、监督和评议咨询作用。 第十五条 设备专项资金的支付按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的规定办理 。 第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 截留、挤占 和 挪用专项资金 等违反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的行为, 除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外,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将视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资金,并根据情况采取暂停或取消该单位以后年度设备专项资金申报资格和拨付结转资金等措施。 第五章 项目监管与总 结 第十七条 有关公益类科研院所应建立健全经费使用监管机制,规范管理设
8、备专项经费开支,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对项目实施进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管理。并建立设备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和信誉评价制度,绩效考评和信誉评价将作为申报和拨付以后年度专项资金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十九条 项目承担单位最迟于合同到期后半年内将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和固定资产清单报省科技厅、财政厅。必要时,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 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第二十条 未能按计划完成项目并进行总结的单位,责令限期完成,并停拨下一年度的设备专项资金,取消两个年度设备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第二十
9、一条 项目的中止或撤销参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苏科计 2005 393 号)执行。 因故 中 止 或撤销的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将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收回部分或全部省拨经费。 项目 负责人应配合承担单位财务部门 及时清理账目 与资产 ,编制决算 报表及资产清单, 上报 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 。 第二十二条 因项目负责人或承担单位违反规定而被收回的专项资金, 将继续用于资助省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科研条件与设备专项资金项目。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江苏省 省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 科研条件与设备专
10、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编写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 申报单位: 单位代码: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六年三月 填报说明 1.该申报书是申报江苏省 省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科研条件与设备专项资金项目 的重要文件,各项内容须认真填写。表格栏目不能空缺,无此项内容时填“ /”。 2.“项目名称”要简洁、明确,字数不超过 30个汉字。“申报单位”名称用 全称填写,不能省略。单位代码需与科学事业费决算所用代码一致。 3.“项目周期”指从项目立项起到完成项目任务目标所需的时间,不包括已进行的前期研究所用的时间。 4. 申报书填写要求计算机打印,统一使用 A4纸。 8
11、一、项目基本情况表 申报单位 单位地址 邮编 项目负责人 性别 年龄 职称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开户银行 帐号 项目专业 范围 资源与环境 人口与健康 防灾减灾 社会公共服务 农业 技术监督与质 量检测 其它 项目内容 类别 仪器设备建设 基础资源建设 信息网络建设 配套环境建设 其它 建议由何行业 (专业)的专家咨询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是否经过专家论证 是 否 新增大型仪器设备 其他单位 是否拥有 有 无 若有,请列示单位名称: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业 务 工 作 基 础 已开展 年;投入人员 人年(折合全时), 投入经费 万元 新开展 申请专项资金额 度 万元 项目
12、(任务)周期 月 是否属于本机构 公益性业务范围 是 否 若是,请列示公益性业务名称: 9 二、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说明:项目涉及的公益事业技术领域,国内外发展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发展的主要趋势;项目所构建的公益研究和服务平台对本单位主导公益性业务或支撑的公益性业务对江苏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性,对行业技术进步的主要意义,项目能力、水平提升、人才培养的主要作用 ) 三、项目依托单位情况和基础条件 (说明:单位已开展的公益性业务情况,承担项目的能力:包括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力及业绩情况;相关学科和技术领域科技队伍情况及管理水平;与项目有关的 已有研究成果、服务水平 、公共服务
13、成果,所具备的科研设施、仪器情况,实施项目的准备情况;管理制度与内部运行机制实施情况;历年承担政府重大任务实施情况等) 四、项目的总体思路和预期效果 (说明:项目实施的总体思路,项目内容与本单位“十一五”期间发展规划的联系,以及项目先进性,创新性,预期效果,风险分析等) 五、项目的目标、任务 1、项目任务 (说明:项目任务包括:科学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升级和维护任务,仪器升级改造技术研究 ,分析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研究,以及相关文献信息资源、生物种质资源、科学基础数据等基础资源与信息网络等科研条件建设,配套环境建设,相关设备仪器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建设等) 10 2、项目目标 ( 1)项目实施目标 ( 2)下一步发展目标 3、项目组织形式和管理措施 六、项目计划进度与考核指标 (包括:按季度的计划进度,按年度的阶段考核指标,以及项目验收总体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应具体、量化、可考核) 七、经费预算 1、经费总额(计划新增资金投入) 来源 预算金额 (万元) 占总额的比重 () 申请省拨款 主管部 门匹配 依托单位自筹 合 计 2、分年度经费预算 单位:万元 年度 合计 省拨经费 主管部门匹配 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