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产 司法鉴定估价报告书 项目名称: 河北骏广木制品有 限公司 位于 广宗县创业大道 东侧 的 公共租赁住房 强制 拍卖 价值评估 委 托 方: 广宗县人民法院 估价单位:邢台卓勤立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估价人员: 霍志宏 刘剑 报告出具 日期: 2017年 11月 24日 报告编号:卓 勤司 鉴 2017字第 1110号致委托方函 广宗县人民法院 : 接受贵院委托的 司法 鉴定业务,我们对 河北骏 广木制 品有限公司 位于 广宗县创业大道东侧 的 公共租赁住房 进行了实地勘查和有关资料的收集、评估等工作。 依据委托方提供的 河北省 广宗县人民法院( 2017)冀 0531 司 26 号
2、司法鉴定对外委托书 , 估价对象为河北 骏广木制品 有限公司 的 公共租赁住房 24 套(住房套型建筑面积 58.9 ,共计 1413.6 ) 。 结合该估价对象的建造年代、建筑结构、配套设施、功能等因素,按照国家制定的各项法规文件及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及贵院提供的有关资料等,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对 其 以 2017 年 11 月 15 日 为 价值时点 的 强制 拍卖价值进行了评估, 为 贵院 司法 鉴定 房地产 强制 拍卖 价值 提供参考 。估价人员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通过进行科学的测算和对影响 房地产价值因素的客观分析, 综合确认估价对象在 价值时点 的
3、强制拍卖价值 采用 成本法 、收益法下进行 的 测算结果 为人民币 3342000元(人民币大写 叁佰叁拾肆万贰仟 元整,本次测算结果取整到 仟 位)。 估价结果明细表: 序号 所在层数 建筑面积 评估单价(元 /) 评估价值(元) 1 1 58.9 2341 137885 2 1 58.9 2388 140653 3 1 58.9 2388 140653 4 1 58.9 2341 137885 5 2 58.9 2411 142008 6 2 58.9 2460 144894 7 2 58.9 2460 144894 邢台卓勤立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桥东区泉南大街 123 号德
4、邦写字楼六楼 - 1 - 电话: 0319-8210099 8 2 58.9 2411 142008 9 3 58.9 2458 144776 10 3 58.9 2507 147662 11 3 58.9 2507 147662 12 3 58.9 2458 144776 13 4 58.9 2341 137885 14 4 58.9 2388 140653 15 4 58.9 2388 140653 16 4 58.9 2341 137885 17 5 58.9 2271 133762 18 5 58.9 2316 136412 19 5 58.9 2316 136412 20 5 58.
5、9 2271 133762 21 6 58.9 2224 130994 22 6 58.9 2269 133644 23 6 58.9 2269 133644 24 6 58.9 2224 130994 合 计 1413.6 3342456 评估价值为 3342456元,估价结果取整至千位后为 3342000元。 特殊提示: 1、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2、在司法拍卖实践中, 强制拍卖所实现的价值不包含房地产交易时应由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本报告遵循司法拍卖惯例,评估结果已考虑了应由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对估价结果的影响。 邢台
6、卓勤立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桥东区泉南大街 123 号德邦写字楼六楼 - 2 - 电话: 0319-8210099 3、不考虑其他特殊交易方式下的特殊交易价格。 4、估价对象为公共租赁住房,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能 于出租,不能出售买卖。 房 地产处置后公共租赁住房 性质不变 ,请报告相关使用人注意。 本报告交付委托方估价报告原件 五 份,报告复印件无效。 特此函告 邢台卓勤立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邢台卓勤立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桥东区泉南大街 123 号德邦写字楼六楼 - 3 - 电话: 0319-8210099 目 录 目录 - -
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3 页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 - - - - - - - -第 4 页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第 5-6 页 结果报告 -第 7-12 页 附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1 3 - 33 页 邢台卓勤立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桥东区泉南大街 123 号德邦写字楼六楼 - 4 - 电话: 0319-8210099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
8、是真实和准确的。 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 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0291-2015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我们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看。估价人员不承担对评估标的物建筑结构、质量、数量进行调查的责任和其他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于接触到部分进行检视的责任。 6、没有人对评估报告提供重要的专业帮助。 7、委托方只可按照本估价报告的估价目的使用,不
9、可用于 其他用途。未经估价师和评估机构同意,估价报告不得向委托方及案件相关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因使用不当引起不良后果的,估价师和评估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8、本次估价报告及依据的有关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资料失实造成结果误差的,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 9、我们会妥善保管委托方的文件资料,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会将上述文件资料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邢台卓勤立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桥东区泉南大街 123 号德邦写字楼六楼 - 5 - 电话: 0319-8210099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 、 一般假 设 1、本次
10、估价是以估价对象 被 强 制 拍卖 为 假设前提。 2. 本次估价是以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属实为假设前提。建筑面积以委托方提供的 广宗县骏广木业共租住房共建协议书 复印件记载的面积为依据 ,面积如有变动估价结果应进行相应调整。 3.假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状况与在完成实地查勘之日的状况一致。因为勘察时只能对委估建筑物外观、现状进行一般性勘测 ,无法对其内部质量进行实质性检测,只能以其建筑物质量符合原设计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为假设前提。 4.假设房地产市场在报告有效期内没有较大波动,在报告使用有效期内如有较大波动,提醒报 告使用者慎用本估价结果。 二 、 未定事项假设 委托方 未 提供估价对象的房屋所有
11、权证 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复印件 。依据其提供的土地登记审批表复印件显示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依据其提供的 广宗县骏广木业共租住房共建协议书复印件显示房屋用途为公共租赁住房 。 本次评估设定估价对象为工业用地上的公共租赁住房。 三、不相一致假设 经向委托方询证: ( 2017)冀 0531 司 26 号河北省广宗县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对外委托书记载的河北 骏广木制品 有限公司与土地登记审批表、广宗县骏广木业租赁住房共建协议书等 资料 上记载的河北 骏广木制品有限公司为同一家公司。 四 、 本报告使用的限制条件 邢台卓勤立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桥东区泉南大街 123 号德邦写字楼六楼 - 6
12、 - 电话: 0319-8210099 1、估价结论为满足以上全部假设与限制条件下的 强制 拍卖 价值 ,本估价报告只能用于与本次估价目的相符的用途,若改变用途,必须重新估价。 2、本报告使用期限 自出具日起 一年 内有效 ,超过使用期限需重新估价。 3、未经估价机构书面同意,本估价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及任何参考资料均不允许在任何公开发表的文件、通告或声明中引用,亦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公开发表。 4、如发现本估价报告文字或数字因校对或其他类似原因出现差错时,请通知本公司进行更正。 5、本报告加盖的机构印章均为 原件,复印件无效。 邢台卓勤立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桥东区泉南大街 123 号
13、德邦写字楼六楼 - 7 - 电话: 0319-8210099 司法鉴定 估价结果报告 一、委 托 方 广宗县人民法院 二、估 价 方 邢台卓勤立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贰级 资质证书编号:冀建房估(邢) 21号 法人代表: 陈振国 联系人:许 乐 联系电话: 0319-3890609 地 址:邢台市桥东区泉南大街 123 号德邦写字楼 601室 三 、估价目的 此次估价目的 是 为 委托方强制拍卖估价对象提供强制拍卖价值 参考 。 四 、估价对象 1.估价对象区位状况 估价对象 位于 广宗县创业大道东侧 , 西距 创业大道 较近 、北临富强路 ,区域 内 交通 较 便利 。 市政 基础
14、设施条件达到“ 六 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 、通 暖 ) , 基础设施齐全; 附近 为 工业、商住混合区,有御湖大酒店、河北广玉淀粉糖业有限公司企业。居住环境一般、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 。 2.估价对象 权属状况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 编号为 2010-0027的土地登记审批表 复印件 ,登记类型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使用权人姓名为河北 骏广木制品有限公司,座落于广宗县创业大道东侧、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属性质为国邢台卓勤立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桥东区泉南大街 123 号德邦写字楼六楼 - 8 - 电话: 0319-8210099 有、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期限为
15、 50 年,终止日期为 2060 年 7月 28 日 。 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广宗县骏广木业租赁住房共建协议书 复印件 ,公共租赁住宅楼 1 栋、套型建筑面积 58.9 、共设计住宅 144 户 、设计年限50 年,河北骏广木制品有限公司拥有 24 套产权 。 依据委托方提供的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复印件 , 工程名称为广宗县骏广木业租赁房 1#楼,建设单位为河 北骏广木制品有限公司,已办理备案。 依据委托方提供的编号广规竣 1017邢台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复印件,建设单位为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名称为广宗县骏广木业公共租赁房,建设位置广宗县创业大道东侧,建设规模 84
16、81.5,发证机关为广宗县城乡规划局,发证日期为 2012年 12月 6日。 据委托方提供的现有资料显示: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不存在他项权利。 3.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经现场勘查, 估价对象 所在楼 位于 广宗县创业大道东侧 。 砖混结构, 总层数为 6层,建成于 2012 年 9月。外墙一层贴文化石、二至六层外墙涂料,塑钢窗、塑钢封阳台 、单元楼宇对讲门。 一梯四户,单户设有进户防盗门 。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卫,客厅、卧室为地砖地面、内墙涂料、木门。厨房、卫生间为防滑地砖、内墙面砖到顶、设有坐便、洗手池、洗菜池。社区内建有公共停车棚、门卫室 ,完成了绿化和地面硬化。 五 、 价值时点 本次 估价 以现场 勘察 日 “ 2017年 11 月 15日 ” 为 价值时点 。 六 、价值定义 强制 拍卖 价值是指估价对象在 价值时点 被强制 拍卖 变现所能实现价值的估计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