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房山区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 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房山区域功能定位,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北京市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和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 参与,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2、 助力“一区一城”新房山建设。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防风险 (一)加强预期引导 做好产业、财政、就业等对市场预期有重大影响政策的发布解读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有力引导预期。按月度公开财政收支情况,主动回应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数据,并对经济形势进行解读。每季度组织召开经济 形势分析会,并主动公开相关情况,发布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结构变化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等情况,引导社会各界正确 认识经济形势。 (区发改 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统计局分别负责落实) 2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自助终端等渠道
3、,加大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深入解读税收相关政策措施和操作办法,密切关注企业对政策调整的反映,及时回应关切。 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工作。 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降低物流成本和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等要素成本的政策措施以及执行情况。 (区财政局、房山国土分局、房山规划分局、区地税局分别负责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 置信息公开 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结果公开。及时发布重点建设项目目录,做好招标公告、开标信息、中标公示、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行政处罚结果等事项公开。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计划、专项稽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布重大
4、项目建设重要节点信息。推进全 区 公共资源配置平台建设,制定发布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现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在平台上统一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区 发改 委、区 住建 委 分别 负责落实) (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 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通过 PPP 综合信息平台,全面公开 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审批、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及时公开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阶段的信息,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 3 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 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及时公布政府采购项目采
5、购文件、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 (五)推进财政预决算和审计信息公开 进一步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使用财政拨款的 各乡镇 ( 街道 ) 、区政府各部门 要按规定 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各乡镇 ( 街道 ) 、区政府各部门 要公开收支总体情况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政府采购情况等。公开 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 2016 年末政府债务余额 等。 区财政局牵头, 各乡镇 (街道) 、区政府各部门 负责落实 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单项审计结果公开,推进区 审计部门专项资金单项审计结果公开,
6、继续做好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公开。 (区审计局负责落实) (六) 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做好金融政策对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 本 区交易场所、融资性担保公 司、小额贷款公司审批监管,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提示,依法依规发布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将存在经营异常情形的投融资类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社会公示。(区金融办、区国资委、房山工商分局分别负责落实) (七)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继续做好预售、现售项 4 目信息公示。做好房地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社会预期。按季度公开房地产中介机构“双
7、随机”检查及监管执法情况。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及完成情况,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房源、程序、过程、结果及 退出等信息。公开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家庭户数、任务分解、补助对象范围与标准、建设标准、工作流程等信息。 (区 住建 委负责落实) 加大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审批、实施、进展情况公开力度。 ( 区发改 委、 区 住建 委 负责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强管理 (一)推进简政放权各类清单公开 做好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清理规范工作,制定公布 2017 年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8、编制公布 本 区保留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进政府核准企业投资 项目目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公开。 (区编办、区 发改 委、区人力社保局、房山工商分局分别负责落实) 做好政策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废止、失效等情况。 ( 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 制定深入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的实施方案。完成政务 5 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并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全面公开。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 相关的
9、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区经 信 委 ( 区信息中心 ) 、 区投 资 促 进 局 负责落实 (三)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 依托“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归集汇总并公示。及时公开市场主体年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公示力度,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房山工商分局、区经信委负责落实) (四)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信息,按年度公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信息。 依托 “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实时公开社会组织年检结果信息 、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及时公开慈善组织认定信息和获得慈善组织公开募
10、捐资格信息。( 区民政局负责落实 ) (五)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加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农民创业辅导、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农业补贴、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惠农政策措施公开和解读力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 (区农委、区农业局、 区经管站 分别负责落实) 6 (六)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做好国有产权交 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依法依规公开区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
11、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改革重组情况,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情况。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公开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 (区国资委负责落实) (七)推进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 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的目标 , 要 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 依托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平台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区 编办、区法制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 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
12、查信息公开工作。 重点做好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情 况。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区安监局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单位 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 (区商务委牵头, 7 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检查情况公开,公布旅行社“黑白名单”。按季度发布 旅 游 服务质量投诉情况。 (区旅游委负责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转方式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
13、、培育新动能方面的信息公开 围绕推进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适时做好政策发布公开。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公开,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工作情况公开。加大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等政策措施解读力度。做好“高精尖”产业重点领域项目征集、技术突破、产业应用等信息公开。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研究进展和项目实施情况公开。推进中关村南部创新城发展情况公开。 (区 发改 委、区科委、区 经 信委负责落实 ) (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
14、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上 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负责落实) 8 (三)推进消费升级、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促进消费增长有关政策,重点发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旅游、体育、养老、文化等服务业领域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推进产品质量监管依据、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重要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质量违法行为
15、行政处罚记录信息。加大对 价格欺诈 行为的公开力度。( 区发改委 、区商务委、区质监局分别负责 落实 )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促服务 (一)推进教育信息公开 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制定并公布 本 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公布公办学校的招生区域信息,公开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指导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区教委负责落实) (二)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公开 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集中发布医药分开、药品阳光采购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综合政策。做好社会办医相关政策宣传,推动社会办医健康有序发展。及时公开解读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
16、约服务等政策 , 发 布卫生计生惠民政策信息 。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 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区发 改 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落实) (三)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加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定 9 期公开抽检信息、违法广告监测信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产品召回信息等。及时公开药品 GMP、 GSP 认证公告信息及证书收回撤销情况。及时回应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客观准确发布热点问题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等。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落实) (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 和慈善事业信息公开 做好养老服务政策公开
17、解读工作,加大居家养老、农村互助养老、医养结合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信息。按月公开低保、特困人员的人数、资金支出情况;按季度公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按学年公开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解读慈善事业有关政策。及时公开慈善信托备案事项信息,按年度公开慈善信托检查评估结果。 (区民政局负责落实) (五)推进户籍、居住证管理服务信息公开 围绕户籍和居住证业务办理,及时公开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工作时限、办理机构等信息。 (房山公安分局负责落实) (六)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各项就业创业帮
18、扶政策的公开和解读。积极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就业服务信息公开力度 , 深入高校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做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百姓就业”等专项服务的宣传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落实) 10 (七)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指导教育、医疗卫生、环保、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 位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通过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区教委、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八)推进生活性服务业信息公开 做好“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的解读工作,公开便民商
19、业网点建设情况,开展洗染、家政、餐饮等行业服务规范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区商务委负责落实) (九)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公开 做好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公益惠民活动信息。 (区文委负责落实)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疏功能、促协同 (一)推进京津 冀协同发展信息公开 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发布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文件、共建园区、产业承接、典型案例等信息。推进京津冀医疗合作信息公开。 ( 区发改 委、区经 信 委、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落实) (二)推进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信息公开 推进一般性制造业疏解退出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公开。公开疏解非首都功能重点项目、“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市场和物流中心疏解提升完成情况,做好“疏解提升并举”有关政策解读工作。推进打击“开墙打洞”、整顿“散乱污”企业等工作信息公开, 依法公示疏解整治工作中无证无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