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大洋村三友分友文化墙彩绘工程 招 标 人: 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人民政府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招标代理单位: 中洋国际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2018 年 03 月 29 日 适用于经评审最高优惠率中标法 1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总则 (三)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评标及定标 (七)授予合同 (八)标后管理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格式) 2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
2、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大洋村三友分友文化墙彩绘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莆田市涵江区 3 1.1 工程预算价 约 16.8 万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2.1 招 标范围 按照施工图纸及甲方现场指定范围施工 7 2.2 工期要求 15 日历天 8 3.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9 4.1 投标人 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三级及以上 (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与投标文件同时评审 11 6.1 招标答疑 投
3、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招标人咨询,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12 10.1 投标保证金 0.4 万元 13 8 工程投标报价依据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8 条款 14 15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时 间: 2018 年 4 月 28 日 地 点: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四层投标会议室 15 16 开标 开标时间: 2018 年 4 月 28 日 地 点: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四层投标会议室 16 17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经评审的最高优惠率中标法 17 18 履约保证金 同投标保证金 备注:招标文件中字符底纹部分(即 )的内容,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
4、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工程项目的实际情 况取舍或选择。 3 (二)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4 项; 2 工程的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标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5 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 2.3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3 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 附表第 10 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
5、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审查资料。 (三)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 5.1 招标人应认真如实填写 工程招投标 备案表并附招标文件 报送区住建局 (或水务、交通运输局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备案 。 5.2 经相关部门备案 二 个工作日后方可发出招标邀请函 (格式详见附表 1) 和招 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和施工图纸以及第 6 条投标答疑澄清文件组成。 5.4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 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招标人咨询,并在投标截止
6、时间前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 7 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7.1 本工程的竣工结算方式为工程合同价款按实结算。工程量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竣工图纸 (可由设计施工图和设计变更 资料组成) 及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的现场签证资料为依据。 套用定额及计取各项费率按下列标准执行: 7.2 工程竣工结算时结算价执行的定额标准: 7.2 1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2017 版) 7.2 2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17 版) 4 7.2 3 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 2017 版) 7.2 4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17 版) 7.2 5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20
7、17 版) 7.2 6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 2017 版) 7.2 7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17 版) 7.2 8 签订施工合同时已经生效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7.3 工程竣工结算时结算价套用的材料信息价及机械台班费 7.3 120 18 年 2 月份福建工程造价信息之莆田信息价格。 7.3 2 2010 年莆田市建筑工程材料价格 。 7.3 3 2014 年莆田市安装工程材料价格。 7.3 4福建省 2017 年第 04 季度机械台班 7.4 投标人的投标优惠率。 7.5 其它条款: a、 竣工结算时提供图纸。 b、 标后补充协议价格需报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备案,未经备案确认
8、,结算审核时不予认定(备案材料、补充协议、询价单)。 8 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及 分部分项施工项目 的约定 8 1 工程所使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标准及相应的价格 : 序号 主要材料、设备的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或标准 单位 单价 1 8.1.1 招标人对该工程主 要材料、设备的协议价格进行约定时,应当在充分的市场价格调查基础上,充分考虑材料 、设备的 销售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率、 采保费及检验试验费 等诸多因 素。 8.1.2 招投标文件中未明确的主要材料 、设备 ,施工时由招标人选定品牌,后由招标人和中标人通过签订材料 、设备 单价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并作为 工程竣工 结算依据
9、。 8.1.3 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协议价格没有约定的,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信息价为准。 8.1.4 以上 工程所使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标准应作为中标人工程现场施工要求和招标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8.2 工程分部分项施工项目的协议价格(含税): 序 施工项目名称 施工主要内容 或工 所采用材料 单位 单价 5 号 序 名称、品牌等 1 墙体彩绘 先根据业主要求,设计彩绘图案,根据墙体大小放样调整;后清理墙面浮灰 ,用铅笔勾画线条,打好草图;调浆、调色、上颜料,不断的深入刻画细节、调整修改,形成图案;最后保持通风,干燥后针对细节进行维护。 M2 275 2 3D 墙体彩绘 先根
10、据业主要求,设计 3D彩绘图案,后清理墙面浮灰 ,用粉笔打好草图;再用排笔轻轻把粉笔扫淡些,保留一点点痕迹;调浆、调色 、上颜料,不断的深入刻画细节、调整修改,形成 3D 立体效果图;最后保持通风,干燥后针对细节进行维护。 M2 400 8.2.1 招 标人对以上工程分部分项施工项目的协议价格进行 约定时, 应当充分考虑分部分项施工项目的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 费、管理费、利润,施工内容或工序,施工项目所采用材料名称、品牌及施工项目的质量标准 等诸多因素。 8.2.2 招投标文件中未约定的 工程分部分项施工项目的协议价格 ,在施工时,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可由招标人和中标人通过签订 分部分项
11、施工项目 单价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并作为 工程竣工 结算依据。 8.3 经招标文件或补充协议约定的主要材料、设备及分部分项施工项目的协议价格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当列入优惠范围。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由工程资格审查文件和工程投标函 (格式 详见附表 2)组成。 9.2 工程资格审查文件 必须包含以下有效资料: 9.2.1 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需盖公章)。 9.2.2 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需盖公章)。 9.2.3 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需盖公章)。 9.2.4 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需盖公章)。 9.2.5 投标人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
12、证书复印件 (需盖公章)。 其中项目建造师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职工,建造师的单位以其资质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6 9.2.6 a:法人代表本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公章) b: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格式 详见附表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公章) 9.2.7 以上各种证件需年检的均应经年检有效。 投标人应当 对所提 供的 资格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9.3 工程投标函 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9.3.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函中明确工程总造价投标优惠率、 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及 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 名称等内容。 投标函需盖公章并由法
13、人代表或其代理人签字。 10 投标报价依据 10.1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人工预算单价、材料信息价、机械台班费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协议价格自主确定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工程总造价的优惠率,投标优惠率应当作为 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11 工程投标优惠率 11.1 本工程的 起点投标优惠率为工程总造价的 12 %。工程的起点投标优惠率应当根据本工程的类型参照涵政综 2016116 号文件进行确定。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投标优惠率低于起点投标优惠率时,视为废标。 12 投标保证金及 合同履 约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现场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得低于合同估算价
14、的百分之二。按照涵政服【 2012】 10号文件要求,已预缴投标保证金 6 万元的施工企业可不用 现场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12.2 评标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履 约保证金。 合同履 约保证金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后,中标人 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 。 13 投标工期及质量 13.1 招标人要求总工期不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 项规定的工期时间。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历天 100 元赔偿招标人损失。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工期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和自身优势填报工期。 13.2 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
15、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14.1 投标人应将以上投标文件材料装订成册密封在标函袋中, 标函袋的密封口7 及骑缝处需加盖单位公章,标函袋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 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15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1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15.2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应事先 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存在不良记录的在规定不能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时限内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拒收
16、其投标文件 。 15.3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签收,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标注 、盖章的投标文件或 投标截止后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均 应不予接收。 15.4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六)开标、评标及定标 16 开标 16.1 开标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进行 ,由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及所有投标人参加。 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不得少于3 家。 开标程序 : ( 1) 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
17、关单位。 ( 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及现场监督人员对业主发放的邀请函 (格式详见附表1) 进行查验, 如发现业主对符合资质要求的 施工单位 所发放的邀请函 少于 3 家 ,则此次开标会流标。 ( 3) 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格式详见附表 4) 。 ( 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封,并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及参加现场监督的有关部门人员不对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对其负责。 ( 5)唱标并作相应记录 。唱标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优惠率)、工程质量承诺、工期承诺、建造师姓名及其它必要的
18、内容。 17 评标 17.1 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人) 对投标人资格资质、投标保证金到位情况、投标承诺函的有效性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 17.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并由招标人存档 : 8 ( 1)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盖单位公章的; ( 3)代理人没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 4)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6)承诺函中对工程投标优惠率、施工工期和质量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7) 近三年内,曾被本市县 区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
19、入不良行为的。 ( 8) 投标文件经评审后被鉴定为其它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8 定标 18.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完成评审工作后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进行汇 总,对资格审查合格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推荐一名 投标报价优惠率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18.2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撰写开标、评标及定标情况记录 (格式详见附表 5)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七)授予合同 19 中标通知 19.1 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 后(即定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人 。 19.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
20、的一个组成部分。 20 签订合同 2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施工承包书面合同。 20.2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施工安全规范组织完成施工,并负责全部施工安全责任,同时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21 合同的备案 21.1招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区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八)标后管理 22 工程 款支付 22.1 工程进度款根据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 85%拨付。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的 85%时,暂停付款,预留 15%作为工程尾款,待9 工程竣
21、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后, 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 95%,余下的 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还清,保修期限为壹年 。 23 合同管理 23.1 招标人及中标人 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内容签订合同,不得再另行签订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23.2 招标人及中标人不得以补充协议等其它任何形式对工程主要 材料、设备及 分部分项施工项目 的协议价格不参与优惠进行约定,若 违反规定进行约定的,审核单位在结算造价审核时应不予确认。 23.3 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 招标人及中标人不得以补充协议等其 它任何形式对工程施工风险包干系数、 施工干扰费或赶工措施费进行约定。若违反规定进行约定
22、的,审核单位在结算造价审核时应不予确认。 23.4 招标人及中标人若有以上违法行为的,由行政监察部门、行政监督部份依照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4 招标人的标后管理 24.1 招标人应当重视工程设计工作,杜绝“三边”(边设计、边施工、边结算 )工程,并建立 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控制工程进度款及尾款的支付。 24.2 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必须对隐蔽签证及现场签证资料中的 内容进行认真核实,确保有关签证的真实性,以防止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 24.2.1 隐蔽签证及现场签证资料必须由两个以上的招标人现场代表签名确认,而且招标人现场代表必须有一个以上为正式职 工或干部。 24.
23、2.2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当招标人为村委会时, 隐蔽签证及现场签证资料必须由该村委会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并由两个以上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现场责任人签名确认,而且现场责任人 必须有一个以上为正式职 工或干部。 24.3 招标人、监理单位和中标人在办理工程隐蔽签证及现场签证时, 应当坚持“随做随签,一项一签,一事一签,工完签完”的原则。不能先斩后奏,事后超时限补签。签证各方在签字、盖 章认可时,应当签明具体认可时间。 24.4 招标人应严把设计变更关, 设计变更不得提高或降低原设计标准,不得扩大建设规模。 工程结算总造价不得突破 50 万元,否则,纪检监察部门应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违法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和检察部门依法处理。 24.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当及时向招标人递交完整的工程 竣工结算资料。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一般应包括:招标文件及其备案表、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