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沟县崔桥镇 2017 年统筹整合资金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 标段)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扶财采购2017011047号招标人: 扶沟县崔桥镇人民政府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 0 一七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第二部分 项目要求第三部分 须知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第五部分 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扶沟县崔桥镇 2017 年统筹整合资金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扶沟县崔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扶沟县崔桥镇 2017
2、 年统筹整合资金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人参加。1、谈判相关信息:1.1 项目名称:扶沟县崔桥镇 2017 年统筹整合资金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 采购编号:扶财采购2017011047号 1.3 采购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1.4 工期要求:30 日历天;1.5 质量要求:合格;1.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4 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一标段:仁和村下水道建设 二标段:薄庄村机井道路建设三标段:张坞岗村 30 眼机井建设四标段:张坞岗村 26 眼机井建设2、谈判人资质要求: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2 谈判
3、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第 1 标段谈判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第 2 标段谈判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凿井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第 3
4、-4 标段谈判人具备凿井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3、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3.1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法定节假、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到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周 口市 工 农 路 南 段 康 馨 商 务 三 楼)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5、委托人(须本单位在职员工)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有效安考证;近三年类似施工业绩合同二份;无在建工程承诺书;2016 年度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授权委托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留存。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3.2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方
6、式:现场出售、售后不退;4、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及谈判信息:4.1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4.2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谈判地点:周口市大庆路南段世纪星酒店十七楼会议室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6、本次谈判联系事项:采购人:扶沟县崔桥镇人民政府地 址:扶沟县境内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 0394-6331001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周口市工农路南段康馨商务三楼联 系 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3947890188
7、2017 年 11 月 20 日第二部分 项目要求本次谈判项目为扶沟县崔桥镇 2017 年统筹整合资金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标人应当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标人近几年的类似项目的合同经验。并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扶沟县崔桥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联系,并踏勘现场。 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全费用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本项目的报价范围为清单上的全部内容。3、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并出具个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证或法人委托书
8、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有效公章),随时接受谈判小组的询问,并予以解答。4、成交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中标项目,否则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另行选择其它投标人。5、谈判截止日期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纳一标段:10000 元人民币,二标段:10000 元人民币,三标段:6000 元人民币,四标段:6000 元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作为其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成交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投标人将合同同时送到项目代理机构备案。6、项目款支付方式: 项目全部提交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90 % ;剩余 10% 作为项目后
9、期服务费,待审查合格后一次付清。7、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第三部分 项目须知A 说明1. 适用范围1.1 竞谈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中所述的“扶沟县崔桥镇 2017 年统筹整合资金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 定义2.1 本次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2.2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项目的扶沟县崔桥镇人民政府2.3 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在报价前,应赴需方所在地查勘现场情况,以避免报价失误。3. 合格的投标人3.1 凡符合“项目要求”条件,承认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内容的投标人。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4. 谈判费用4.1 无
10、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项目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B 竞争性谈判文件说明5. 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5.1 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项目货物及服务、谈判程序、付款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 谈判公告(2) 项目要求(3) 谈判须知(4) 项目需求说明(5) 谈判文件格式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谈判签到截止时间 3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项目代理机构。项目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于谈判签到截止前给予答复。7.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7.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通知
11、、答疑纪要等文件也将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C 承包商谈判(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本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可能被拒绝参加谈判。9. 谈判(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9.1 谈判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但不限于):(1) 企业简介、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质量承诺及供货期保证措施。(2) 所供项目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承包商提供的技术是合格的,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及承包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0.报价10.1 本项目的
12、投标报价采用全费用报价方式(所谓全费用是指完成本次招标全部内容及供货期的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施工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也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首次报价为投标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且不能超过一标段:最高限价 700000.00 元,二标段:最高限价 700000.00 元,三标段:最高限价 376131.60 元,四标段:最高限价 325980.72 元若超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不能再参与此项目谈判。10.2 本项目的报价范围为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决算时不再另行调整。承包商应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
13、环境进行,以获取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业主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的资料、数据及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项目造价或索赔的要求。10.3 投标人应按项目分别填写的工程量清单,并计算总报价,如果总报价与项目单价有出入,则以项目单价为准。11. 谈判保证金11.1 本次谈判的谈判保证金为一标段:10000 元人民币,二标段:10000 元人民币,三标段:6000 元人民币,四标段:6000 元人民币民币。11.2 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在谈判签到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的,将拒收其文件,取消谈判资格。11.3 成交承包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时需将合同同时送到项目代理机构备案。11.4 未成交的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在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1.5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 投标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声明;(2) 成交方因其自身原因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之日未能与项目方签订项目合同的。(3) 投标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 成交投标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按时向项目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