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抚州市东乡区 2017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 DXQGBZ/JL-/01/02/03/04】 招标人: 抚州市东乡区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江 西 宏 大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二 0 一 七 年 十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6 第五章 监理工作量清单 . 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9 第七章 监理工程情况说明 . 58 2 抚州市东乡区 2017 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招标
2、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州市东乡区 2017 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抚州市 东乡区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东乡区境内 ; 2.2 招标范围: 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3 招标金额:施工标约 8500 万元;施工监理标约 120 万元; 2.4 标段划分: 9 个施工标; 4个施工监理标; 2.5 计划工期: 126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3.投标
3、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1.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以上(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 职安全员必须执
4、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1.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3 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1.7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
5、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1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2.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2.3 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4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2.5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6、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 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下同); 3.2.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办法 5.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 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 30 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7、)。 5.2 施工监理标: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 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9 日 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4 交易网(抚州市本级)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
8、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8503300)。 6.2 施工监理标: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0 月 30 日起 在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地点:东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
9、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 8.有关说明 8.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 材料;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 施工标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3 本次施工标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
10、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 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4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8.5 施工监理标:各潜在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四个标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8.6 施工标:各潜在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若投二个或以上标段,均视为无效。 8.7 施工标各潜在投标人违反以下规定一经核实,业主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将该企业列入东乡区招标办黑名单并没收其投标保金或履约保证金,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1、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围
11、标、串标、转包 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 2、为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企业挂靠及中标单位管理人员弄虚作假现象,业主单位将对中标企业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人脸图像及指纹考勤,每月5 考勤少于 15 天的; 3、中标公示结束后一周内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到场与业主签订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本级)、抚州日报、东乡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抚州市东乡区整合资金推进高标 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
12、话 : 138794300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 0791-83811663/13970811831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西雅图国际会馆 1#22 楼 监督机构:东乡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 0794- 4232408 2017 年 10 月 27 日 招标情况一览表 标段号 标段地点 招标金额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施工 1 标 马圩镇、杨桥殿镇 约 952 126 施工 2 标 瑶 圩乡、红光垦殖场、王桥镇 约 1129 施工 3 标 珀玕乡、小璜镇 约 1347 施工 4 标 邓家乡 约 490 施工 5 标 孝岗
13、镇 约 689 施工 6 标 红星垦殖场 约 940 施工 7 标 圩上桥镇、占圩镇 约 1275 施工 8 标 虎圩乡(麻溪村张家组)、黎圩镇、甘坑林场 约 670 施工 9 标 岗上积镇、红亮垦殖场 约 725 监理 1 标 马圩镇、杨桥殿镇、瑶圩乡、红光垦殖场、王桥镇 约 32 监理 2 标 珀玕乡、小璜镇、邓家乡 约 21 监理 3 标 孝岗镇、红星垦殖场、圩上桥镇、占圩镇 约 44 监理 4 标 虎圩乡(麻溪村张家组)、黎圩镇、甘坑林场、岗上积镇、红亮垦殖场 约 21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 标 人 名称: 抚州市东乡区整
14、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 抚州市东乡区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付 先生 电 话: 13879430035 1.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丽景路西雅图国际会馆 1#22 楼 联系人: 胡女士 电话: 13970811831 1.1.3 质量监督机构 抚州 市 水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1.1.4 工程名称 抚州市东乡区 2017 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1.5 工程地点 东乡区 境内 1.1.6 工程建设范围 抚州市东乡区 2017 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5、施工监理 1.2 监理任务 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监理 1.3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 包含施工期、保修期( 1年)及工程竣工验收。 其中:施工期计划 126 日历天 。 暂定开工日期: 2017年 11 月 25 日 暂定竣工日期: 2018年 3月 31 日 1.4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3 投标有效期 6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 形式: 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 金 额: (1标 6000 元; 2标 4000 元 ; 3标 8500 元 ; 4标 4004 元 ) 汇出账户要求:从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企业账户汇入以下
16、帐户: 户名、开户银行、账号:汇入以下任意银行: 收款单位:东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东乡支行 账号: 794900028900029; 开户行:上饶银行东乡县支行 账 号: 2066 0311 0000 000 178; 开户行:江西省东乡县工行营业部 账 号: 1511 2070 2920 0052 687; 开户行:东乡农行营业部, 账 号: 14-055101040023616; 开户行:中国银行东乡县支行, 账 号: 194 717 127 051; 开户行:江西东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 195039224000019949; 7 开户行:建
17、行东乡县支行 帐号: 36001551210052503110; 注: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月 17 日 17:00 时前。 注 :投标人办理转账手续时请注明“抚州市 东乡区 2017 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标 *标段 ”字样,由于标注不清楚影响了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 现场踏勘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 3.6.1 投标文件 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再向招标人提供 3 份 ) 4.2 投标截止时间与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时间 : 2017年 11 月 20 日上午 10时 30 分 开标地点 :
18、东乡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开标截止时间 开 标地点 : 东乡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4.1 履约担保 履 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8.1 中标人须支付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 建设工程 场地租赁 费 8.2 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提交的原件 1、本招标文件第 3章评标办法第四条资格审查内容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原件,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本招标文件第 3章评标办法第七条评分标准内容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原件,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不予相应 计分; 3、应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 ,未提供或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
19、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且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8.3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要求 投标人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且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在开标会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8.4 招标人书面澄清在 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 7 天 前在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网 站 上公布。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注:本项目由投标人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及补充通知,无法确定投标单位
20、,因此原则上招标人不会在上述时间 (招标人书面澄清 截止 时间 )后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但为避免由于在上述时间后招标人临时发现或投标人临时提出招标文件的重大遗漏,招标人不得不在上述时间后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故郑重提醒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该招标文件,并及时提出澄清或疑问。 其他 1、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递交的材料: ( 1)本招标文件 第 3章评标办 法第四条资格审查部分所涉及的所有材料 原件,未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2)本招标文件第 3章评标办法第七条评 分标准内容所涉及的的所有材料原件,未按要求 提供原件的不予相应计分; ( 3)投标
21、保证金进帐单凭证。 原件递交封装要求: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被查验人居民身份证除外)投标人均应封装在档案袋内,并在封面处标注清楚投标人名称及相关原件清单列表(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封装影响评审或现场查验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与开标现场查验内容要求: ( 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与查验 : 签到要求:接受现场查验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须手持出示委托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会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8 现场查验:投标人代表人需持出示委托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证
22、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会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 2)投标保证金查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进帐 单 或未按要求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3、中标人须支付费 用 ( 1) 中 标人须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 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 2002 1980 号、发改办价格 2003 857 号 )及发改价格 2011 534 号文的规定按中标金额计算 ,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需缴纳的招标服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
23、到单价中,不单独列项。 ( 2) 中 标人须支付建设工程 场地租赁 费。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工程交易机构交纳其规定的建设工程 场地租赁 费,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需缴纳的 建设工程 场地租赁费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到单价中,不单独列项。 4、 施工监理标:各潜在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四个标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按金额大的先中) 。 总 则 1.1 工程概况 1.1.1 招标人 (委托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质量监督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地点:见投
24、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建设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监理任务 监理任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 1.5.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9 (3)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5、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 被责令停业的; (8)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的; 1.6 注意事项 (1) 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 任一投标人均不准以任何方式联合其他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投标。 (3)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 1.7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8 语言 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文件、信函等均使用汉语文字,计量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9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 1.10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 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技术条款; (6) 招标图纸(另册); (7)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