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 勘察设计企业月报表 201 年 月 有效期至: 年 月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报告期 自年初累计 一、营业收入合计 万元 01 其中:市外完成营业收入(国内) 万元 02 港、澳、台及国外完成营业收入 万元 03 二、工程完成合同额合计 万元 04 其中:市外工程完成合同额(国内) 万元 05 港、澳、台及国外完成合同额 万 元 06 工程勘察完成合同额 万元 07 工程设计完成合同额 万元 08 三、月末从业人员合计 人 09 其中:月末专业技术人员 人 10 月末 高级职称人员 人 11 填报企业: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座机) : 联系电话 (手机): 指标解释及填写说
2、明 01、营业收入合计: 指报告期末企业实现的全部营业收入合计。 【 01 02+03】 02、市外完成营业收入 ( 国内) :指报告期末企业在 国内除重庆市外 所实现的全部营业收入合计 。 【 01 02】 03、港、澳、台及 国 外 完成营业收入: 指报告期末企业在港、澳、台及国外所实现的全部营业收入合计。 【 01 03】 04、工程完成合同额 合计 : 指报告期末完成所有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承包实际工作量所对应合同额合计 。 【 04 07+08】 05、 市外工程完成合同额 (国内) : 指报告期末 企业在国内 除重庆市外 完成所有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承包实际工作量所对应合同额合计。
3、 【 04 05】 06、 港、澳、台及 国 外完成合同额: 指报告期末企业在港、澳、台及外 国完成所有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承包实际工作量所对应合同额合计。合同额按填报期国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填写。【 04 06】 07、工程勘察完成合同额: 指根据工程勘察合同额,在报告期末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包括完成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物探,以及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检测、监测等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合计。 08、工程设计完成合同额: 指根据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合同额,在报告期末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合计(含工程总承包中设计完成合同额和专项设计完成合同额)。 09、月末从业人员合计: 指月末在企业中 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正式聘用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等。不包括离开本企业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 09 10】 10、月末专业技术人员: 指月末企业 聘用 人员中评定或聘任了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及虽未评定或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合计。【 10 11】 11、 月末 高级职称人员: 指 月 末从业人员中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聘任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注: 报告期:指企业所报当月实际数据。 自年初累计:指企业从 1月至所报当月合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