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望里镇凤岙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程重新招标.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339014 上传时间:2018-09-24 格式:DOC 页数:51 大小:2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苍南望里镇凤岙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程重新招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苍南望里镇凤岙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程重新招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苍南望里镇凤岙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程重新招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苍南望里镇凤岙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程重新招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1页
苍南望里镇凤岙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程重新招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苍南县望里镇凤岙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程 - 1 - 苍南县望里镇凤岙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程(重新招标) WLZB201808010012(重招)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 苍 南 县 望 里 镇 人 民 政 府 监督机构: 苍南县 望里 镇招投标中 心 代理单位: 温州为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司 二零一八年 八 月 苍南县望里镇凤岙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程 - 2 - 目 录 投标须知前附表 4 第一章 综合说明 7 第二章 工程担保 9 第三章 招标文件 10 第四章 投标文件 11 第五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 13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17 第七章 注意事项 37 第八章 附件及其他有关资料

2、38 苍南县望里镇凤岙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程 - 3 - 招 标 公 告 WLZB201808010012(重招) 一、建设单位: 苍南县望里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 苍南县望里镇凤岙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程(重新招标) 三 、 工程地点: 苍南县 望里 镇 四、 工程概况: 投资金额约 34 万元 五、招标内容 :施工图范围内的 土建 工程 六、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七、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八、 资质要求 : 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 2014】 159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无不良记录;在投标截

3、止时间前,投 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答疑、提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18年 8月 22日 -2018年 8月 24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 2.对本项目的质疑书请在 2018年 8月 24 日上午 12 时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取电子邮件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人应当电话联系被质疑人确认收到电子邮件,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提问时间: 2018年 8月 27日上午 12 时之前 。 4.答疑时间: 2018年 8月

4、27日下午 17 时之前。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8月 29日 15:00止。 2、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 8月 29日 15:00,地点为苍南县 望里 人民政府 二楼 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 二 、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先生: 0577-68898877, 15967769783 苍南县望里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 望里 镇招投标中心 2018 年 8月 21日 苍南县望里镇凤岙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程 - 4 - 投标须知前附

5、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苍南县望里镇凤岙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程(重新招标) 2 建设地点 苍南县 望里 镇 3 建设规模 施工图范围内的 土建 工程 4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5 质量要求 合格 6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 土建 工程 7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8 资金来源 县财政安排及自筹解决 9 投标人资质等级 要求 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 2014】 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注 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无不良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10 工

6、程报价方式 采用明标底 下浮率区间法 投标 方法 11 投标有效期 60 个工作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 陆 仟 元 整 13 购领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18 年 8 月 22日 -2018 年 8 月 24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 14 踏勘现场 自行前往 15 投标人 疑问递交 时间: 2018 年 8 月 27日 12: 00 时之前 地点: 苍南县灵溪镇 上江小区 13 幢 1单元 301 室 苍南县望里镇凤岙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程 - 5 - 16 领取招标文件 答疑纪要 时间: 20

7、18 年 8 月 27日 17: 00 时之前 地点: 苍南县灵溪镇 上江小区 13 幢 1单元 301 室 17 投标人的替代 方案 不允许 1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19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 收件 人:温州为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 苍南县 望里 镇 人民政府 二 楼会议室 20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29 日 15 时 00分止 21 开 标 开始时间: 2018 年 8月 29 日 15 时 00 分 地点: 苍南县 望里 镇 人民政府 二 楼会议室 22 评标方法与标准 按第五章第七点评标办法 23 履约担保 金额 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的

8、 5 %,以现金转账或保函形式提供。 24 本工程采用 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按温州市住建委转发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 2018】91 号)的规定,本工程税金取值为 10%,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5 创文明标化目标 市 级 区级 其他: 无要求 。 本工程暂不考虑执行 温州市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转发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温住建发【 2016】 58号)中关于 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故本工程将不计取创标化工地增加费 ,各投标人在报价中无需计取此项费用;若投标人计取了此项费用的,将按 温住建发【 201

9、6】 58号规定执行,如施工没能达到市标化要求的,结算时将扣除此项费用 。 26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单位:温州为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 0577-68898877, 15967769783 传真: 0577-68809095 苍南县望里镇凤岙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程 - 6 - 27 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 本工程由 苍南县 望里 镇财务所 开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由苍南县望里 镇财务所 核对并加盖专用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 (以上二种材料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提供其一) ,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材料,不予进入下一阶段开标程序。 各投标单位需缴纳招

10、标文件、施工图纸、标底等工本 费 300元 (售后不退 )。 苍南县望里镇凤岙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程 - 7 - 第一章 综合说明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名称 : 苍南县望里镇凤岙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 程(重新招标) ; 2、本工程由 苍南县望里镇人民政府 负责建设 。 3、本工程已 完成施工图设计 。 4、本工程现场施工条件已具备,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5、本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标申请。本工程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经 苍南县 望里 镇招投标中心 备案,现通过 公 开 招标方式、 采用明标底 下浮率区间法 投标 方法选定承包人。 二、本工程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此次发包范围为 苍南县望里镇凤岙村垃

11、圾分类房建设工程(重新招标) ,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书及有关说明为准 。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 2014】 159 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2、投标人承担其投标全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定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有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且处罚日期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 2 年内的单位或具有其它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处于公示期(无公示期的按发文之日起 3 个月计)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投标。隐瞒

12、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注:不良行为范围包括浙建监【 2006】 80 号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第十条规定和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 不良行为范围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 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范围包括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 等。 苍南县望里镇凤岙

13、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程 - 8 - 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应在发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完成。 四、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招标工期为 30 日历天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工期做出承诺。 五、技术要求 1、必须达到施工图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 2、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 3、按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以及国家、地方其它有关规定。 六、工程管理要求 1、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未经业主同意,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业主代表及工程师有权要求中标人撤换工 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

14、故及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直到满意为止。 2、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组人员)的变更须严格遵守 苍南县住建局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苍住建【 2016】 322 号) ,项目经理(或总监)除因疾病、死亡、长期出国、脱产学习、职务变动、调离原工作企业、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涉嫌犯罪或犯罪被羁押或判刑、执业注册证书依法注销等原因确实无法履行职责外,其余原则上不予变更。施工、监理和业主单位不得擅自进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变更。符合以 上变更条件的,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业主同意盖章,报县住建局备案。变更后的项目经理(或总监)应不低于原项目经理(或总监)资格条

15、件和业绩条件,同时须提供在该单位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3、 中标公示时间结束后 10 天内,中标人须编写详细的工程施工组织、安全措施和安全组织及配备专职安全负责人的说明和技术性文书,并上报监理及业主审定,以确保安全施工及施工质量。 七、 本工程的招标工作由 苍南县望里镇人民政府 委托温州为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标,苍南县 望里 镇招投标中心 负责监督。 八、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代理机构名称:温州为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577-68898877 15967769783 苍南县望里镇凤岙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程 - 9 - 第二章 工程担保 一、投标保

16、证金 1、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金额:人民币 6000 元(大写: 陆仟 元);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用直接向 苍南县望里镇人民政府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必须 在本工程开标前到达规定账户,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 单位银行基本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且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须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 苍南县望里镇人民政府 -招投标专户 开户银行: 苍南农商银行 望里 支行 银行账户: 231000003150925

17、000001 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 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否则中心财务室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投标单位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日之前, 应凭银行进账单到 财政所 开具收据确认款项用途,否则中心财务室有可能无法确认保证金来源及用途,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28日内继续有效,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 在 2018 年 8 月 28日 17时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送至 苍南县 望里 镇 人

18、民政府 财政所 ,送达人应带银行保函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这三份原件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至 财政所 核对, 财政所 经办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核对银行保函格式后在 银行保函复印件上加盖保证金专用章,并留存银行保函原件; 各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 本工程由 苍南县 望里 镇 人民政府 财政所 开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由 苍南县 望里 镇 人民政府 财政所 核对并加盖专用章的银行保函复印件; (以上二种材料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提供其一) 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3、 中标候

19、选人(含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无息退还;其余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对中标人进行公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无息退还 。 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 2)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的。 苍南县望里镇凤岙村垃圾分类房建设工程 - 10 - ( 3)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 4)投标人有弄虚作假、串标行为的。 ( 5)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 ( 6)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保证金的情况。 二、 根据温建建 2003373 号文温州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试行),投标人投标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保修担保的费用应纳入投标报价并计入工程成本。 三、承包商履约担保 本 工程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的 5%,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至签订施工合同前向招标人的指定帐户打入足够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不及时提交履约担保或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 四、工程质量保修担保 工程质量保修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金额为工程总造价的 2.5%,保修期满一年后 14 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