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郭县长山镇袁家村秸秆收储项目 编号: CZZB2017-117 招 标 文 件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山镇人民政府 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 十 月 二十三 日 1 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438-2107242 前郭县长山镇袁家村秸秆收储项目 招 标 文 件 编号: CZZB2017-117 项目名称: 前郭县长山镇袁家村秸秆收储项目 招 标 人: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山镇人民政府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前郭县建设工 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赵立忠
2、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7年 10月 23日 2 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438-210724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 1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1 第五章 设备清单 . 22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2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5 3 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438-210724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CZZB2017-117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前郭县长山镇袁家村秸秆收储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前郭尔罗斯
3、蒙古族自治县长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 资比例为财政拨款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预算金额: 456000元 2.2 采购内容: 拖拉机、圆草捆打捆机、搂草机 2.3 供货地点:前郭县 长山镇袁家村 (甲方指定地点) 2.4 采购工期:合同签订后 10日内供货完成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4、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标段相关的内容。 3.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 2016125 号文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17 年 10 月 23日至 2017年 10 月 27 日 (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5、11时,下午 13 时 30分至 16时 00 分,在 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前郭县乌兰大街 1680 号),报名人必须由单位代理人持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438-2107242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 14时 00 分,地点为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大街 1680 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冯广宇 电 话: 0438-2762855 招标代理机构: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前郭县乌兰大街 1680 号 邮编: 138000 联系人:吕佳 电话: 0438-2107242 2017 年 10月 23 日 5 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438-210724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7、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前郭县 长山镇 联系人:冯广宇 电 话: 0438-276285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前郭县乌兰大街 1680号 联系人:吕佳 电 话: 0438-2107242 1.1.4 项目名称 前郭县长山镇袁家村秸秆收储项目 1.1.5 供货地点 前郭县 长山镇袁家村 (甲方指定地点) 1.1.6 采购内容 拖拉机、圆草捆打捆机、搂草机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2 出资比例 财政拨款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8、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货物供应 1.3.2 采购工期 合同签订后 10日内供货完成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项目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资质条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 财务要求:银行资金证明: 2017年 6 月 1 日以后 (人民币 20万以上 )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 个人投标。 业绩要求:近几年( 2014 年 -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经验至少一项以上(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其他要求 : 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 投标单位应当通过 “ 信用中国 ” 网站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查询相关主体信
9、用记录。 信用记录查询有效截止时间: 2017 年 11 月 12 日 16时 00分前 信用记录查询留存方式:将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网上截图的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无此证明,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不符合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需到检察院办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 企业 及法定代表人,并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装入投标文件中,无此证明,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1.4.2
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本工程关键工序不 允许分包。 6 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438-2107242 1.12 偏离 对商务、技术条款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偏离,否则按废标处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设备清单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年 10 月 30日 16时 30 分前 2.2.2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2017年 10 月 31日 13时 3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后 24 小
11、时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 材料 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有效的银行资金证明原件( 2017 年 6 月 1 日后,人民币 20 万以上)原件; 3、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票据; 4、有效的业绩证明原件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 60 天(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以转账、电汇网银形式
12、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收款人帐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8000 元。 提交投标保 证金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11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前提交,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出具的回执单时间为准。 收款人全称: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吉林郭尔罗斯农村商业银行金伦支行 账号: 0780202021015200000286 行号: 314247600590 备注 :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等相关信息。如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3.6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签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
13、、授权委 托书、投标保证金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商务部分在投标总价表上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均需加盖红章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及 服务组织设计 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采用左侧无钉胶装机装订,书芯不允许有任何脱落与松动。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 前郭县 长山镇 招标人名称: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山镇人民政府 前郭县长山镇袁家村秸秆收储项目 投标文件在 2017 年 11月 13 日 14时 00分前不得开启 4.1.3 服务组织设计要求 ( 1)服务组织设计必须用 A4纸装订成
14、册共三份,不分正本和副本。服务组织设计要求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里,外包装不得有任何明显标7 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438-2107242 记。 ( 2)服务组织设计内容要求用 A4纸、打印宋体四号字。服务组织设计不设页眉,只设页码,页码位置为页面底端,居中设置,页码字体为宋体五号字(页码数字格式为阿拉伯数字小写,无其他任何标识)。服务组织设计应编排目录。服务组织设计内容里不得有任何明显标记。服务组织设计内容里不允许出现投标企业名称和与企业有关系的人员名称(服务组织设计封皮除外)。 ( 3)服务组织设计必 须用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提供的封皮装订。(封皮按招标文件所给统一格式
15、,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封面盖章只能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公章用印清晰且不得发生油污及背面渗透。 ( 4) 服务组织设计 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采用左侧无钉胶装机装订,书芯不允许有任何脱落与松动。 ( 5)密封条粘贴要求: 1)密封条粘贴在服务组织设计封面上,将投标单位名称、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完全遮盖; 2)粘贴时,与服务组织设计封面左边缘、右边缘、下边缘重合,切裁整齐。 3)使用粘度高的双面胶 ; 4)粘贴时,双面胶须沿四周边缘呈 90度角,完全密封。 4.2.1 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和地点 地点: 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
16、司(乌兰大街 1680 号) 收件人: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开始时间: 2017年 11月 13 日 13 时 30 分 提交截止时间: 2017年 11月 13 日 14 时 00 分 4.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不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7 年 11月 13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大街 1680号)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行政监督人员共同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 评标委员会由 5人及以
17、上单数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 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委派,其余评标专家 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 7.3.1 履约、支付担保 投标人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 同时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支付担保:合同价款的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 456000.00 元; 二、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件标准的计取 。 8 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18、 0438-2107242 1.总 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标段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
19、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采购工期和质量 1.3.1 本次采购内容、规模、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采购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
20、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 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业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9 前郭县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438-2107242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1、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 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本项目关键工序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对商务、技术条款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偏离,否则按废标处理。 (实质性要求指:采购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内容、技术标准;其中采购工期、
22、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三项可以优于招标人给出的标准)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 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及标准;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设备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
23、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