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河北省 2015 年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 “清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出口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维护 “中国制造”国际形象 ,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加速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我省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方案和河北省 2015 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省向非洲、阿拉伯国家和地区重点出口商品,加强生产、流通、进出口等环节和跨境电子商务等渠道监管,铲除 一批 制售 侵权 假冒商品窝点, 严厉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出口企业和 典型案例,形成对不法分子的强力震慑。强化失信惩戒,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企
2、业主体责任、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出口商品质量提升和自主品牌培育,促进企业“走出去”。建立部门联动、跨境执法协作等长效监管机制,提升 常态化、专业化、制度化 监管水平,持续维护“中国制造”国际形象,促进进出口贸易健康发展。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净化生产源头。 以钢材、纺织服装、汽车、旅游用品、化工产品、箱包、家具、医药品等对非洲、阿拉伯国2 家和地区出口量大、问题较多的产品为重点,对其主要生产区域和企业开展集中整治,加强重点企业质量监管 ,严厉查处以假充真、虚假标识、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生产管理和内部质量控制,杜绝为吸引客户而恶性竞争、
3、偷工减料、生产不合格产品 (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 (二)治理重点专业市场。 以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衡水等对非洲、阿拉伯国家和地区主要出口地区为重点,加强重点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监管,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特别是涉外商标专用权和认证标志,以及地理标志违法行为。加强市场检查和产品抽 查抽检,对发现的侵权假冒线索追根溯源,彻查销售网络,倒查生产源头,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督促市场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农业、工商、质监、食
4、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 (三)加强出口环节监管。 在重点口岸,对重点企业、重点航线的出口商品,加强风险分析,加大布控查验比例,综合运用彻查抽查、复查复验等方式,对侵权嫌疑货物进行甄别核实,彻底排查侵权风险,严厉打击出口侵犯知 识产权3 商品行为 (海关部门负责) 。 对重点商品和出口重点地 区商品加大查验力度, 遏制出口假冒伪劣 商品 态势。对取消出口法定检验管理的商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惩处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检验检疫证单、印章、标志行为,加强对检验证书的源头追溯和商品的溯源追踪,从源头杜绝伪造检验检疫证书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 。 (四)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监管。 加强
5、互联网搜索引擎监测,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监管,及时发现出口侵权假冒商品信息和涉嫌售假网站、网页和链接等线索,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严厉打击网上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行为,依法关闭、屏蔽违法违规网站 (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通信管理 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 对跨境网络交易中邮递、快件渠道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蚂蚁搬家”等形式出口侵权假冒商品行为 (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邮政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指导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商家审核、商品准入和溯源管理制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6、自觉抵制侵权假冒商品 (商务部门负责) 。 (五)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与我驻非洲 、阿拉伯 国家 和地区 ,特别是南非、尼日利亚、 阿拉伯酋长国、沙特阿拉伯、埃及、阿尔及利亚 等我省主要出口国使(领)馆 加强 联系,4 掌握 我省在 当地 企业生产经营 情况 及知识产权保护情况,配合相关使(领)馆 妥善 处理我省企业 有关 贸易纠纷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 。 将打击侵权假冒纳入对外援助培训内容,对受援国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支持其建立进口侵权假冒商品统计制度,提升跨境打击能力 (商务部门负责) 。 (六)加大打击惩处力度。 集中力量, 从快侦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违法犯罪 案件, 严肃 追
7、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 。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确保侦办时效 ( 公安机关负责) 。 对发现的侵权假冒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或根据情况 开展联合执法,发挥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各自优势,增强打击合力,加大打击力度 (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邮政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 对 本地区在 非洲 、阿拉伯国家和地区 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商人进行排查梳理 , 对 有涉嫌侵权假冒犯罪的 , 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依法对其采取边控措施 限制出境 (商务、公安、外事部门负责) 。 加大展会、交易会等活动知识产权
8、保护力度, 对 巳查实 向 非洲 、阿拉伯国家和地区 出口 侵权假冒 商品 的 企业 , 依法取消重要展会参展资 格 ,情节严重的,依法中止其外贸经营权 (商务、知识产权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保障措施 5 (一)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执法监管部门建立侵权假冒线索通报、案件协办、定期会商等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完善立案协助、调查取证、证据互认、协助执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两法衔接” (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负责) 。 (二)创新监管方式。 研究建立采购商、代理商实名制和市场商品、商户备案经营制,完善对物流、外贸公司和仓储企业监管措施,对出口商品流通实行全链条管理。针对“定牌加工”、
9、“货标分离”、“异地贴牌”等行为,以及市 场采购、货运代理等贸易方式采取的拼箱出口、邮寄等行为,研究制定监管措施,堵塞监管漏洞。加强 与省内相关行业协会联系和协作,及时掌握侵权假冒线索,增强监管打击针对性。 (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负责) (三)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依法公开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建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诚信档案,逐步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国监管部门通报的制售侵权假冒商品和伪造、变造检验检疫证书等案件信息,经核实后,计入诚信档案。建立侵权假冒企业“黑名单”制度,开设面向国内外查询的网上窗口。对违法违规经营主体在报关出口和办 理检验检疫手续时,加大抽检审核力度 (
10、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 6 (四)加强对内对外宣传。 协调新闻媒体,报道专项行动部署、措施、进展和成效,曝光查处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违规企业和不法分子 (宣传部门负责) 。加强口岸宣传,在报关业务大厅和通关现场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打击侵权宣传标语,制作专题展板,对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海关负责) 。注重源头防范,对出口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教育企业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引导出口企业通过专利和商标检索,查询出口产品知识产权状况,避免无意侵权。通过我驻外经商机构 和企业,加大我省品牌产品和优秀企业推介力度,督促驻外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指导有条件的经营者根据产品质量等级
11、分层销售,引导当地消费者按质论价。引导知识产权权利人到中国海关备案,积极配合海关查控侵权假冒商品。对恶意诋毁“中国制造”的言论进行据理批驳,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商务等部门负责) 。加快推进“中国制造”产品、装备、技术出口,组织优秀企业和行业组织参加国际质量品牌相关会议(会展) (商务、工信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 (五)拓宽正规销售渠道。 加强对域内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指导和培训,引导支持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 、申请专利,在当地寻求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身竞争力。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批发展示中心、商品市场、专卖店、“海外仓”等国际营销网点,指导企业诚信经营,以质取胜,带动知识产权7 出口,加强
12、售后服务,拓展正规产品销售渠道,树立“中国制造”形象,压缩侵权假冒产品国外市场空间 (商务、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时间安排 (一) 部署 发动阶段( 6 月 1 日 -15 日)。 排查梳理本地区本领域企业、市场、监管等方面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 本地区 本部门专项行动 主要任务、重点工作、成效要求 和具体监管措施,部署安排工作,落实工作 责任 。 (二) 组织 实施阶段( 6 月 15 日 12 月 25 日 )。 (三)总结阶段( 12 月 30日前 )。 总结本地区本 系统专项行动 情况, 向省双打办 报 送工作 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
13、门要 高度重视“清风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确保行动实效。各地要 建立有关部门参加的 联合工作机制,定期 研究推进工作 。要严格执行政策,不扩大范围、不搞一刀切, 及时研究处置工作中的 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 报 省和 当 地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 ( 二 )加强督查 督办。 省有关部门和各市要加强对市、县工作的检查指导,帮助基层协 调解决问题和困难。任务落实的关键阶段,各市要组织 对 重点县 区 、重点市场开展督查 。8 要加强对跨地区跨部门大案协调督办,确保案件查处到位。省将结合阶段性督查,对各市行动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 ( 三 ) 加强 信息报送 。 各地各部门要 及时 向省 双打办报送行动有关信息,充分反映基层单位先进做法和有益经验,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即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