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大学 化学学院 “ 高速高敏感透射电子显微镜探测器 ” 招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编号: 2016044 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二一 六 年 九 月 八 日 .2. 目录 目录 .2 第一章投标邀请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一说明 .6 1. 招标文件的适用范围 .6 2. 定义 .6 3. 合格的投标人 .6 4 资金来源 .7 5 投标费用 .7 二招标文件 .7 6. 招标文件构成 .7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8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9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9 10.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9 11. 投标文件构成
2、 .9 12.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 13.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 10 14. 投标报价 . 10 15. 投标保证金 . 10 16. 投标有效期 . 10 17.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 1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1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1 19. 投标截止期 . 12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2 五开标及评标 . 12 21. 开标 . 12 22. 组建评标委员会 . 12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 13 24.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 13 25. 比较与评价 . 14 .3. 26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 15
3、 六确定中标 . 15 27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 15 28 确定中标人 . 15 29.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 15 30 中标通知书 . 16 31. 签订合同 . 16 32履约保证金 . 16 第三章合同一般条款 . 17 1 定义 . 17 2 技术规范 . 17 3 知识产权 . 17 4 包装要求 . 17 5 装运标志 . 18 6 交货方式 . 18 7 装运通知 . 19 8 付款条件 . 19 9 技术资料 . 19 10 质量保证 . 19 11 检验和验收 . 20 12 索赔 . 20 13 延迟交货 . 20 14 违约赔偿 . 21 1
4、5 不可抗力 . 21 16 税费 . 21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 21 18 违约解除合同 . 21 19 破产终止合同 . 22 20 转让和分包 . 22 21 合同修改 . 22 22 通知 . 22 23 计量单位 . 22 24 适用法律 . 23 25 履约保证金 . 23 26 合同生效和其它 . 23 .4.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货物类) . 24 第五章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 27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 29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 30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 31 附件 4 货物说明一览表 . 32 附件 5. 技术规格偏离表 . 33 附件
5、6 商务条款偏离表 . 34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目录 . 35 附件 7-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36 附件 7-2 税务登记 证书复印件 . 37 附件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 ). 38 附件 7-4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 39 附件 7-5 经销商 (作 为代理 )的资格声明 (格式 ) . 42 附件 7-6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 . 45 附件 7-7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 46 附件 7-8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 47 附件 7-9 投标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关于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采购政策的证明文件(如有)48 附件 7-10 中小企业声明函(
6、格式,符合标准的中小微型企业提供) . 50 附件 7-11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 51 附件 7-12 产品样本资料 . 51 附件 7-13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 51 附件 7-14 经营活动无违法记录承诺书 . 51 附件 8 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计划、承诺 . 52 附件 9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 53 第六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54 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 . 57 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规格及要求说明 . 59 .5.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受北京 大学 委托,对下述货物及服
7、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 2016044 2. 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 化学学院 “ 高速高敏感透射电子显微镜探测器 ” 招 标 采购项目 3. 预算: 170 万 RMB 4. 招标货物名称和数量:见第八章 “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 本项目共分 1 个包, 投标人只可投完整包,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 5. 招标文件售价:根据投标人所投包数,每包售价人民币 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6 年 9 月 8 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16日 止 (节假日除外 ), 每天 9: 00-11:
8、30; 13:30-16: 30(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409房间 (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 勺园 5 号楼甲座 ,勺园食堂西侧 ) 投标人必须为设备制造商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请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携带 “ 企业法人登记证明(复印件 加盖公章) ”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还须提供所投设备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 “ 原厂授权书 ” ,否则恕不接受。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投标人可从北京大学招标公告栏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网站下载本次招标的电子版标书( http:/ 9.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9 月 27日 上午 8: 3
9、0(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开标时间: 2016 年 9 月 27日 上午 8: 30(北京时间) 。 11. 投标、开标地点: 北京大学 勺园 5 号楼甲座 四层连廊 东侧 305会 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 12.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与 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联系。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 北京大学 勺园 5 号楼甲座 409房间 ,勺园食堂西侧 邮 编: 100871 电 话: 010-62758587 传 真: 010-62751411 电子信箱: 联系人: 张婷 、 西鹏 .6. 第二章
10、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招标文件的适 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与之相关服务的供货商的投标。 1.2 本次采购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 2. 定义 2.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2.2 “招标人 ”指有本招标文件所列货物需求的北京 大学 。 2.3 “招标代理机构 ”指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组织本项目招标的 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 ”。 2.4 “招标货物 ”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所列所有货物及与之相关的服务。 2.5 “潜在投标 (商) 人 ”指已经获得招标文件的合格供货商。 2.6 “投标 ( 商) 人 ”
11、指获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货商。 2.7 “中标人 ”指经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并获中标通知书的供货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3.1.1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 3.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要求。 3.1.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 满足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的其它 特殊资格 要求。(如有) 3.2 凡
12、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7. 3.4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3.4.1 提供虚假的资料。 3.4.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5 政府 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4 资金来源 4.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 5 投标费用 5
1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构成 6.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款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八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一般条款 第 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 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规格及要求说明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
14、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对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 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代理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回函确认。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
15、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9.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9.1 投标语言:中 文;如果出现外文版技术文件,需要提供中文译文,并以中文为准。 9.2 潜在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 ”、 “未测试 ”、 “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文字回答。投标文件中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代理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 计量单位的使用 10.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 “货物需求一览表 ”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完整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10.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