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海峡两岸科技交流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7 年 1 月 2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 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3 目 录 一、总 说 明 . 1 台湾来祖国大陆科技交流合作典型案例
2、 . 2 祖国大陆赴台湾科技交流合作典型案例 . 2 三、调 查 表 式 . 3 ( 一) 台湾来祖国大陆科技交流项目概况 ( HJ1) . 3 ( 二) 祖国大陆赴台湾科技交流项目概况 ( HJ2) . 4 (三)台湾来祖国大陆 科技交流 合作典型案例( HJ3) . 5 (四)祖国大陆赴台湾 科技交流 合作典型案例( HJ4) . 6 (五)海峡两岸科技合作创新与成果转化情况统计( HJ5) . 7 (六)海峡两岸科技合作问题与对策( HJ6) .10 四、 主要指标解释 .11 1 一、总 说 明 (一)调查目的 本调查表是为调查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海峡两岸年度交流情况而设计。 (二)调查
3、对象和统计范围 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与台湾进行的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 (三)调查内容 本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指标内容包括: 海峡两岸科技交流项目、海峡两岸科技合作创新与成果转化、海峡两岸科技合作问题与对策 。 (四) 调查频率和时间 本报表制度 为年报。 调查时期为 1 月 1 日 12 月 31 日。 (五) 调查方法 本报表制度采用全面调查的调查方法 。 (六)组织实施 本报表制度由科技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 国务院各部委台办、各省、市台办、科技厅(委)负责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 七 )填报 和 报送 要求 1.统计报表上报时,必须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并盖单位公章。 2.
4、要按各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名称、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编号代码等认真填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迟报。 3.字迹工整,用钢笔填写,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文字用汉字,英文字母用大写。 4.填报时一律取整数。如数字取整后为零,需填 “0”;如果某指标值没有,填 “”;如果个表不发生,请在该表右上方注明 “不发生 ”。 5.填报项目较多时,可按照规格自行另附表页。 6.请各地方台办与科技部门协调配合,负责统计报表。 7.请在报表封面注明填报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和电话。 8.请于 5 月 20 日前报送纸质表和数据光盘; 由国务院各部委台办、各省、市台办、科技厅(委)汇总后报至报表回收单位
5、。 报表回收单位:清华大学台湾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1 号清华大学台湾研究所;邮编: 100084; 咨询电话: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汪丽丽 010-68598407 清华大学台湾研究院 刘秋雅 010-51533557、 15810674209 (八)统计资料公布及数据共享 本报表 制度 综合统计数据在 本系统 内部 使 用 , 仅限本部门使用。 (九) 本统计报表制度由 国家统计局、 科技部负责解释。 2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 名 报告期别 填报单位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及方式 页码 HJ1 台湾来祖国大陆科技交流项目概况 年报 国务院各部委、各省、直辖市与台湾进行的科技交
6、流与合作项目 国务院各部委、省、自治区、市台办、科技厅(委)对台交流主管部门 请于 5 月 20 日前报送纸质表及数据光盘 4 HJ2 祖国大陆赴台湾科技交流项目概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5 HJ3 台湾来祖国大陆科技交流合作典型案例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6 HJ4 祖国大陆赴台湾科技交流合作典型案例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7 HJ5 海峡两岸科技合作创新与成果转化情况统计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8 HJ6 海峡两岸科技合作问题与对策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1 3 三、调 查 表 式 ( 一) 台湾来祖国大陆科技交流项目概况 表 号: HJ1 制 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组织机构
7、代码: -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文号: 国统制 20174号 单位 详细名称 : 2015 年 有效期至: 2019年 1月 序号 项目名称 交流形式 总人数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人 台湾派遣单位 派遣单位性质 大陆接待单位 接待单位性质 学科领域 合作项目成果形式 甲 A01 A02 A03 A04 A05 A06 A07 A08 A09 A10 1 2 3 4 5 6 7 8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说明:此页不够可续页。 4 ( 二) 祖国大陆赴台湾科技交流项目概况 表 号: HJ2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8、 组织机构代码 : -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文号: 国统制 20174号 单位 详细名称 : 2015 年 有效期至: 2019年 1月 序号 项目名称 交流形式 总人 数 其中:专业技 术人员人数 大陆派遣单位 派遣单位性质 台湾接待单位 接待单位性质 学科领域 合作项目成果形式 甲 B01 B02 B03 B04 B05 B06 B07 B08 B09 B10 1 2 3 4 5 6 7 8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说明: 此页不够可续页 。 5 (三)台湾来祖国大陆 科技交流 合作典型案例 表 号: HJ
9、3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组织机构代码: -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文号: 国统制 20174号 单位 详细名称 : 2015年 有效期至: 2019年 1月 序号 项目名称 交流形式 总人 数 其中:专业技术 人员人数 台湾派遣单位 台湾派遣单位性质 大陆接待单位 大陆接待单位性质 学科领域 合作项目成果形式 甲 C01 C02 C03 C04 C05 C06 C07 C08 C09 C10 1 2 3 4 典型案例的简评或经验介绍: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说明: 1.此页不够可续 。 2.此表 可 列出具
10、有代表性的 地区 交流项目,并 在 “ 简评 ” 中给出详细的交流时间、内容 与经验模式 等。 如可能请提供一份详细的资料、数据、照片或影音资料。 若所选交流事例包含台湾 “ 县市 ” 以上官员和 “ 部 ” 、 “ 会 ” 所属科技机构、财团法人等所长级人员请另附姓名。 6 (四)祖国大陆赴台湾 科技交流 合作典型案例 表 号: HJ4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组织机构代码: -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文号: 国统制 20174号 单位 详细名称 : 2015 年 有效期至: 2019年 1月 序号 项目名称 交流形式 总人数 其中:专业技术 人员人数 大陆派遣单
11、位 大陆派遣单位性质 台湾接待单位 台湾接待单位性质 学科领域 合作项目成果形式 甲 D01 D02 D03 D04 D05 D06 D07 D08 D09 D10 1 2 3 4 请选择其中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做简要评述: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说明: 1.此页 不够可续页。 2.此表 可 列出具有代表性的 地区 交流项目,并 在 “ 简评 ” 中给出详细的交流时间、内容 与经验模式 等。 如可能请提供一份详细的资料、数据、照片或影音资料。 若所选交流事例包含台湾 “ 县市 ” 以上官员和 “ 部 ” 、 “ 会 ” 所属科技机构、财团
12、法人等所长级人员请另附姓名。 7 (五)海峡两岸科技合作创新与成果转化情况统计 表 号: HJ5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组织机构代码: -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文号: 国统制 20174号 单位 详细名称 : 2015 年 有效期至: 2019年 1月 1 截至 2014 年,辖区内两岸合作技术研究与创新中心累计有 ( E100) 个? 请按照以下三种分类方式分别给出数量 ( 1)按照组建方式分类: 台资自行设立( E111) 个 台资与大陆企业联合设立( E112) 个 台资与大陆高校联合设立( E113) 个 台资与大陆科研机构联合设立( E114) 个 两岸
13、科研机构联合设立( E115) 个 两岸高校联合设立数量( E116) 个 台湾科研机构与大陆高校联合设立( E117) 个 大陆科研机构与台湾高校联合设立( E118) 个 其它组建方式(请列出方式并给出数量):方式( E119) ,数量( E120) 个 ( 2)按照合作方式分类: 双方委托开发( E121) 个 双方合作开发( E122) 个 双方技术转让( E123) 个 其它(请列出方式并给出数量):方式( E124) ,数量( E125) 个 ( 3)按照 研发方式 基础研究( E131) 个 产品设计( E132) 个 工程设计( E133) 个 产业推广( E134) 个 其它
14、(请列出方式并给出数量):方式( E135) ,数量( E136) 个 2 2015 年度,辖区内两岸合作技术研究与创新中心新增( E200) 个? 请按照以下三种分类方式分别给出数量 ( 1)按照组建方式分类: 台资自行设立( E211) 个 台资与大陆企业联合设立( E212) 个 台资与大陆高校联合设立( E213) 个 台资与大陆科研机构联合设立( E214) 个 两岸科研机构联合设立( E215) 个 两岸高校联合设立数量( E216) 个 台湾科研机构与大陆高校联合设立( E217) 个 大陆科研机构与台湾高校联合设立( E218) 个 其它组建方式(请列出方式并给出数量):方式( E219) ,数量( E220)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