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液体危险货物罐车GB18564.1-20062006年11月1日应当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不合格产品,一、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和使用单位要认真做好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3,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制定详细的加装工作方案做好关键零配件采购工作发布公告或者逐车落实合理安排加装时间按期分批通知罐车使用单位回厂免费安装紧急切断装置承担由此支出的合理开支,一、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和使用单位要认真做好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4,一、液体危险
2、货物罐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和使用单位要认真做好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5,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依据标准规范要求限期加装紧急切断装置QC/T932 2012重新设计核定后实施出具改装检验合格证明,一、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和使用单位要认真做好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6,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生产的罐车、改装企业改装的罐车要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车型。罐体容积、壁厚、允许装载的介质等应与该车型公告参数保持一致。未经公告的车型不得生产或改装。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要建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销售台账,一车一档,准确记录车辆设计、生产、安全附件加装、维修、买方信息等情况,确保
3、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身份明确、可追溯。改装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要依法经具备相应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资质(指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资质或压力容器汽车罐体检验资质,下同)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获得检验合格证明。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使用单位要依法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道路运输证。,一、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和使用单位要认真做好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7,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的产品型号进行准入审查和公告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改装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企业贯彻执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
4、564.1-2006)强制性标准要求保证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装有紧急切断装置并质量合格。,二、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监督管理职责,8,质检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交通运输部门各地安全监管部门,二、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监督管理职责,9,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使用单位和改装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针对涉及的液体危险货物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改装过程的安全管理,严控改装过程中的事故风险。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使用单位在委托进行车辆改装前,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进行倒空、置换、清洗工作,并
5、检测分析合格。委托改装时要将车辆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种类、危险性、检测分析结果等相关信息向改装单位交底。,三、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使用单位和改装单位要切实加强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加装过程安全管理,10,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改装单位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完成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改装等工作,改装前要再次进行监测分析,依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等标准要求,加强动火及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改装工作的安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使用单位和改装单位应组织员工分别就倒空、置换、清洗和改装过程中涉及到的液体危险货物的危险性、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等进行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6、。,三、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使用单位和改装单位要切实加强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加装过程安全管理,11,新生产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均应装有紧急切断装置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2015年1月1日起未按标准规范要求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四、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要求,12,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填妥整改信息统计表,及时反馈信息(9月30日前反馈自查信息,以后每两周反馈一次工作进度)贯彻实施本通知的有关要求接受监督检查,四、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要求,13,中机中心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部
7、联系方式房 旭 电话:010-63704153王 伟 电话:010-63704049整改信息上报专用邮箱:,四、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要求,14,企业整改工作联系人回执表,15,四、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要求,16,二、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要求 产品追溯性要求,总体要求:生产企业要建立产品追溯体系,重点关注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罐体检验报告,罐体及安全装置的设计、采购、制造、装配、检验、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17,二、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要求 产品追溯性要求,车辆要求:应当建立与车辆识别代号(VIN)对应的数据库,能快速查询车辆产品的尺
8、寸和质量参数,及防抱死制动装置(ABS)、制动器、辅助制动、限速器、轮胎、行驶记录仪的结构型式和型号、供应商等重要参数;罐体要求:罐体的结构、尺寸和壁厚、材料、容积、运输介质,以及紧急切断阀等安全装置的型号、供应商等重要参数。,18,二、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要求 产品追溯性要求,记录要求:相应信息(包括由检验机构出具的罐体检验报告)存档期限应不小于车辆的设计使用年限。,19,三、关于贯彻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要求的通知,落实生产一致性管理1、完善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 2、建立罐式车辆产品追溯体系 3、强化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20,三、关于贯彻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要求的
9、通知,1、完善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 罐式车辆生产企业要按照罐式车辆准入要求和本通知的要求,制订罐式车辆专用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要不断完善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和生产一致性的运行评价制度,确保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要突出关键工序和关键岗位的管理,对于影响罐式车辆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落实责任制,健全监督检查机制。,21,三、关于贯彻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要求的通知,2、建立罐式车辆产品追溯体系 明确与安全等性能相关的生产工艺控制、采购控制、检验标准、放行条件、关键零部件和工艺过程的追溯要求。需要查询罐式车辆产品时,能够以车辆识别代号(VIN)为索引,查询到罐式车辆产品的有关基本信息数
10、据、生产过程和检验过程、有关零部件及附件配置等重要参数。产品追溯数据库应当内容完整、查询准确。,22,三、关于贯彻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要求的通知,3、强化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产和销售环节对罐式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开展生产一致性专项监督检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罐式车辆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内企业健全和不断完善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处理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按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23,四、关于罐式车整改发现的问题,1.表格不按照规定填写,擅自更改表格内容。2.表格格式不规范,应为
11、EXCEL格式,部分企业用WORD或PDF格式。3.表格内容填写不全,部分车型VIN没有填写或者只填写后几位4.部分车企的目录序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5.部分车企VIN填报重复。6.绝大多数车企整改进度非常缓慢。7.企业确认好整改内容后再发送,避免出现修改后邮件再发送的现象。建议:车企发送整改表格时,在邮件主题标明企业名称,在我们发现企业整改问题时能及时通知企业,避免因为邮件主题不明确而导致未能及时通知企业修改。,24,五、云贵地区异地加装紧急切断装置,1.地区:云南、贵州2.地点:云南一处,贵州二处,要求具有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地方技术监督部门对改装地点企业是否具有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进行
12、确认3.安全第一4.地方政府由安监部门牵头,成立由质监、工信、交通、交管、消防、环保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5.生产企业可以到上述指定企业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也可以委托上述企业加装紧急切断装置6.有关费用由生产企业与车辆使用单位协商解决,25,六、2014年12月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1.缺少安全配置气压制动系统未安装保持压缩空气干燥装置未配备ABS车辆宽度超过2500mm2.尺寸、质量参数不符罐体增加爬梯,与公告不符车辆长度与整备质量与公告不符,误差超过允许范围紧急切断阀型号与备案不符侧防护安装尺寸有误,26,六、2014年12月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3.未及时备案反光标识与尾部标识板生产企业与备案不符ABS型号及生产企业与公告不符侧防护结构型式与备案参数不符后防护装置结构与公告备案不符出厂时间为2014年10月,未上传合格证制动系统型式与公告不符,实车为气压制动,公告为液压。4.部分一致性项目执行不规范反光标识粘贴不规范右侧防护栏为车辆最宽处火花熄灭器为车辆售出时安装,谢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