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禄丰 县第一中学 学分制管理方案 (试行) 普通高课程方案(实验)对普通高中课程结构和课程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为有效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分制管理,促进高中新课程顺利推进,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高中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 1、 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情况。 学分制是反映学生在学校课程方面发展履历的一种课程管理制度,也是衡量学生在课程方面的经历和发展水平的一种课程评价制度。它以量化的分值方式,通过学分来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 程度。它按照培养目标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学习和学生应得的总分,以取得规定的最低限度以上的总
2、学分作为学生达到毕业程度的标准。 2、 学分认定领导组 组长: 陈建富 (校长) 成员:赵 万华 (书记)、 白洋 (教学副校长)、 毕忠福 (教育副校长)、 杨绍延 ( 副书记 )、 戴建光(教科 主任) 、杨亚丽(教科副 主任) 、李光武 (教务副主任)、 代云海 (教务副主任)、 王发荣 (教务副主任) 杨建波 (政教 副 主任)、 张自清 (总务主任)、 李刚 (团委书记)、段 发兵 (办公室 副 主任) 、年级部主任 、班主任。 - 1 - 3、 学分认定由教 务 处具体组织实施 ,教科室协助工作 。 二、学分认定办法 (一)学分认定的基本要求 1、 学生按规定时间修习完学科类的模块
3、后,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核达到要求,即可按规定的程序获得该模块的学分;学生按规定的程序参加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并且有必要的活动记录,即可按规定的程序获得该学习领域的学分。 2、 禄丰 县第一中学 课程结构及说明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构成。必修课程是国家设置的必须修习的课程( 116学分);选修课程又包括选修 I(国家设置的课程 22 学分)和选修 II(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 6学分)。 禄丰 县第一中学 学生的课程修习要求具体设置如 下: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普通高中学制三年,实行学分管理。 每学年 52 周,其中教学时间 40 周,社会实践 1 周
4、,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 11 周。每学期分两个学段安排课程。每学段 10 周,其中 9 周授课, 1 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36 学时,一般按周 4 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每个模块经过规定的学时、方式学习,并达到质量要求,可获得 2 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及校本课程每个模块或专题原则上为 18 学时,相当于 1 学分。 - 2 - 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一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其中, 研究性学习活动三年共计 15个学分。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 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 2学分。三年中必须参加不少于 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 2 学分。 选修 I 中,根据 禄丰 县第一中学
5、 课程设置,安排有 24 个学分,选修 II 中安排有 6 个学分。 禄丰 县第一中学 高中新课程课时与学分安排表 学期 课时 科目 高一上 高一下 高二上 高二下 高三(文) 高三(理) 总计(课时与学分) 必 修 政治 2 2 3/4 0/5 6 8 语文 5 5 6/7 7 6 6 10 数学 6 6 6/7 7 7 7 10 外语 5 5 7/7 7 6 7 10 物理 4 4 5 6 6 6 化学 4 4 5 6 6 6 生物 2 2 4 4 5 6 历史 3 3 5 5 6 6 地理 3 3 5 5 6 6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1 1 1 0 8 - 3 - 艺术或音乐美术 1 1
6、1 0 6 体育与健康 2 2 2 2 2 2 11 综合实践活动 研究性学习 1 1 1 1 1 1 15 社会实践 每学年一周获 2 学分( 2 3=6 分) 6 社区服务 三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2 小计 40 40 40/39 40/39 40 40 116 选 修 语文 6/7 7 6 6 6 最 少 选 22 学 分 数学(人文) 7 7 7 7 6 数学(理工) 6 7 7 7 6 英语 8 级 7 7 6 7 6 英语 9 级、系列 II 人文与社会 政治 3/4 0/5 6 / 0 历史 5 0/5 6 / 4 地理 5 0/5 6 / 2 科学 物理 5 6/0 / 6
7、 2 - 4 - 化学 5 6/0 / 6 2 生物 4 4/0 / 5 2 通用技术 0 0 0 0 / 音乐或美术 0 0 0 0 / 体育与健康 2 2 2 2 / 小计 40 40 40/39 40/39 40 40 24 选修 II 2 2 2 6 学习 领域 科 目 必修 学分 选修 I 选修 II 学分 说 明 学分 说 明 语言 与文学 语 文 10 8 根据社会对 人才多样化 的需求,适 应学生不同 潜能和发展 的需 要,在 共同必修6 学校根据 当地社会、 经济、科 技、文化 发展的需 要和学生 的兴趣, 开设若干 选修模块, 供学生选 择。 外 语 10 6 数学 数 学
8、 10 8 人文 与社会 思想政治 8 0 历 史 6 4 地 理 6 2 科学 物 理 6 2 化 学 6 2 生 物 6 2 技术 信息 技术 4 X 40 40 40 40 40 40 146 - 5 - 总周课时 通用技术 4 X 的 基础上,各 科课程标准 分类别、分 层次设置若 干 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艺术 音乐 3 X 美术 3 X 体育 与健康 体育 与健康 10 x 1 x 综合实践活动 研究性 学习活动 15 高一、高二、高三上学期共 5学期,每学期参加一个专题活动,可获 3个学分 社区服务 2 高一、高二各不少于 5个工作日,可获 1学分 社会实践 6 每学年 1 周
9、,可获 2个学分 高中毕业要求 (144 学分 ) 116 28 6 - 6 - 禄丰 县第一中学 课程结构及学分说明: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普通高中学制三年,实行学分管理。 每学年 52 周,其中教学时间 40 周,社会实践 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 11周。每学期分两个学段安排课程。每学段 10 周,其中 9 周授课, 1 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 36 学时,一般按周 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每个模块经过规定的学时、方式学习,并达到质量要求,可获得2 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及校本课程每个模块或专题原则上为 18学时,相当于
10、 1学分。 综合实践 活动是每一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三年共计 15 个学分。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 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 2学分。三年中必须参加不少于 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 2学分。 选修 I 中,斜线前代表所有学生的最低学分要求,斜线后代表有兴趣爱好、个性特长或高考水平测试中选修该科目的学生应达到的最低要求; x 表示有兴趣爱好、个性特长的学生可在相应科目增获数个学分。 3、认定学分 出勤 、 学习态度、 作业完成、课堂回答问题等日常表现 占 40%;终结性考试、考核占 60%。 (三)不予认定学分的规定 - 7 - 学生修习某模块的学习课 时数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考勤
11、符合学校规定,修习完后参加学校命题和组织的考试,并且考核合格,方能认定该模块学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认定学分: 1、 学生参加学习课时数少于该模块规定的五分之四的 (或缺课超过 6 节) ; 2、 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模块考核、或者模块考核不合格的; 3、 未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或者缺少必要的活动记录的; 4、 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学分认定程序 1、 班主任、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向学分认定 领导组 提交学生学习记录和考核成绩,由学分认定 领导组 向教 务 处提出学 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2、 教 务 处综合学分认定 领导组 的意见,向学分认 领导组 会汇报情况,由学分认定 领导组 做出是
12、否获得学分的决定。 3、 发布学分认定公告。对不能获得学分的,要书面说明原因。 4、 学生对学校不予认定学分的决定有异议的,可在得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提出复议申请。学校接到学生复议申请后 15日内召集有关人员,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学生。 5、 学生因学分认定考试成绩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可以申请一次补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补考- 8 - 时间由学校安排。补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仍 不及格者,可申请重修或放弃此模块改选另一模块(必修课程和有必修学分要求的选修课程不得放弃,选修课程中要求获得必修学分的模块有其他选择的除外)。重修要在接到不认定学分的通知后 1 年之
13、内完成,重修所用时间不得与先前修习所用时间累加。同科课程(模块)重修只能一次。学生因修习时间不足不能获得学分的,可在补足修习时间后认定。 6、 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且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省级竞赛二等奖以上),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其相应学科的必修课程可以免 去 部分或全部学时,但不可免考。 7、 学校不奖励学生学分。学生学习成绩特 别优秀,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在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评价报告相应栏目予以真实记录。 8、 认可学生在省内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获得的学分。跨省转入我校学生,依据转入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确定是否认可其学分。 四、学分认定的有关注意事项 1 .学分认定时间。 学科类课程在修习
14、完每个模块后,由学校确定时间组织考试、进行学分认定;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由学校在学期或学年末根据情况进行统一认定。 学校每学期安排一次学分制认定工作,此项工作由教科室牵头。 - 9 - 2. 学校将建立和逐步完善学分认定的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特别要建 立学分认定的诚信制度。学校要为任课教师、学分认定小组成员、学分认定 领导组 成员建立诚信档案。在学分认定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及时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暂停或终止其学分认定资格。 3 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学分认定工作进行的指导监督和评估。 4 高三上学期末将对学生的学分进行汇总,为学生是否按期毕业和高考报名提供依据。 五、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条件 1、 凡具有 禄丰 县第一中学 学籍的学生,完成了高中规定的修业年限,综合素质达到毕业要求,予以毕业。 2、 普通高中的毕业要求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以下 三项: 在规定的学习领域总学分达到 144 分以上,其中包括 116 个必修学分(语文、数学、英语各 10 学分,思想政治、技术各 8学分,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各 6 学分,体育与健康 11 学分,综合实践活动23 学分), 在 选修 I 中, 至少获得 22个学分, 选修课程 II 中要至少获得 6个学分。 附表 1 附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