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第一中学学分制管理方案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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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禄丰 县第一中学 学分制管理方案 (试行) 普通高课程方案(实验)对普通高中课程结构和课程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为有效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分制管理,促进高中新课程顺利推进,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高中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 1、 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情况。 学分制是反映学生在学校课程方面发展履历的一种课程管理制度,也是衡量学生在课程方面的经历和发展水平的一种课程评价制度。它以量化的分值方式,通过学分来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 程度。它按照培养目标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学习和学生应得的总分,以取得规定的最低限度以

2、上的总学分作为学生达到毕业程度的标准。 2、 学分认定 领导 组 组长: 陈建 富 (校长) 成员: 赵万华 、白洋 、 王自荣、毕忠福、杨 绍 延 、 戴建光、李光武、王发荣 3、学分认定由教 务 处具体组织实施 ,教科室协助工作 。 二、学分认定办法 (一)学分认定的基本要求 1、 学生按规定时间修习完学科类的模块后,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核达到要求,即可按规定的程序获得该模块的学分;学2 生按规定的程序参加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并且有必要的活动记录,即可按规定 的程序获得该学习领域的学分。 2、 禄丰 县第一中学 课程结构及说明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构成。必修课程是国家设置的必

3、须修习的课程 ( 116 学分) ;选修课程又包括选修 I(国家设置的课程 22 学分 )和选修 II(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 6学分 )。 禄丰 县第一中学 学生的课程修习要求具体设置如下: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普通高中学制三年,实行学分管理。 每学年 52 周,其中教学时间 40 周,社会实践 1 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 11 周。每学期分两个学段安排课程。每学段 10 周,其中 9 周授课, 1 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 36学时,一般按周 4 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每个模块经过规定的学时、方式学习,并达到质量要求,可获得 2 学分。其中体

4、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及校本课程每个模块或专题原则上为 18 学时,相当于 1 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一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三年共计 15 个学分。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 1 周的社会实践,获得 2学分。三年中必须参加不少于 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 2 学分。 选修 I 中, 根据 禄丰 县第一中学 课程设置,安排有 24个 学分 ,选修 II 中安排有 6 个学分 。 禄丰 县第一中学 高中新课程课时与学分安排表 3 学期 课时 科目 高一上 高一下 高二 上 高二 下 高三(文) 高三(理) 总计(课时与学 分) 必 修 政治 2 2 3/4 0/5 6 8 语文

5、 5 5 6/7 7 6 6 10 数学 6 6 6/7 7 7 7 10 外语 5 5 7/7 7 6 7 10 物理 4 4 5 6 6 6 化学 4 4 5 6 6 6 生物 2 2 4 4 5 6 历史 3 3 5 5 6 6 地理 3 3 5 5 6 6 信息技术通 用技术 1 1 1 0 8 艺术或音乐美术 1 1 1 0 6 体育与健康 2 2 2 2 2 2 11 综合实践活动 研究性学 习 1 1 1 1 1 1 15 社会实践 每学年一周 获 2 学分( 2 3=6 分) 6 社区服务 三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2 小计 40 40 40/39 40/39 40 40 1

6、16 选 修 语文 6/7 7 6 6 6 最 少 选 22 学 分 数学(人文) 7 7 7 7 6 数学(理工) 6 7 7 7 6 英语 8 级 7 7 6 7 6 英语 9 级、系列 II 人文与社会 政治 3/4 0/5 6 / 0 历史 5 0/5 6 / 4 地理 5 0/5 6 / 2 科学 物理 5 6/0 / 6 2 化学 5 6/0 / 6 2 生物 4 4/0 / 5 2 通用技术 0 0 0 0 / 音乐或美术 0 0 0 0 / 体育与健康 2 2 2 2 / 小计 40 40 40/39 40/39 40 40 24 4 选修 II 2 2 2 6 总周课时 40

7、 40 40 40 40 40 146 学习 领域 科 目 必修 学分 选修 I 选修 II 学分 说 明 学分 说 明 语言 与文学 语 文 10 8 根据社会 对 人才多样 化 的需求,适 应学生不同 潜能和发展 的需要,在 共同必修 的 基础上,各 科课程标准 分类别、分 层次设置 若 干 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6 学校根据 当地社会、 经济、科 技、文化 发展的需 要和学生 的兴趣, 开设若干 选修模块, 供学生选 择。 外 语 10 6 数学 数 学 10 8 人文 与社会 思想政治 8 0 历 史 6 4 地 理 6 2 科学 物 理 6 2 化 学 6 2 生 物 6 2 技术

8、 信息技术 4 X 通用技术 4 X 艺术 音乐 3 X 美术 3 X 体育 与健康 体育 与健康 10 x 1 x 综合实践活动 研究性 学习活动 15 高一、高二、高三上学期共 5学期,每学期参加一个专题活动,可获 3个学分 社区服务 2 高一、高二各不少于 5个工作日,可获 1学分 社会实践 6 每学年 1 周,可获 2个学分 5 禄丰 县第一中学 课程结构及学分 说明: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普通高中学制三年,实行学分管理。 每学年 52 周,其中教学时间 40 周,社会实践 1 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 11 周。每学期分两 个学段安排课程。每学段

9、10 周,其中 9 周授课, 1 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 36学时,一般按周 4 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每个模块经过规定的学时、方式学习,并达到质量要求,可获得 2 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及校本课程每个模块或专题原则上为 18 学时,相当于 1 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一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三年共计 15 个学分。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 1 周的社会实践,获得 2学分。三年中必须参加不少于 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 2 学分。 选修 I 中,斜线前代表所有学生的最低学分要求,斜线 后代表有兴趣爱好、个性特长或高考水平测试中选修该科目的学生应达到的

10、最低要求; x表示有兴趣爱好、个性特长的学生可在相应科目增获数个学分。 3、认定学分 出勤 、 学习态度、 作业完成、课堂回答问题等日常表现 占 40%;终结性考试、考核占 60%。 (三)不予认定学分的规定 学生修习某模块的学习课时数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考勤符合学校规定,修习完后参加学校命题和组织的考试,并且考核合格,方能认定该模块学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认定学分: 高中毕业要求 (144 学分 ) 116 28 6 6 1、 学生参加学习课时数少于该模块规定的五分之四的 ( 或 缺课超过 6 节) ; 2、 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模块考核、或者模块考核不合格的; 3、 未参加综合实践活动

11、,或者缺少必要的活动记录的; 4、 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学分认定程序 1、 班主任、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向学分认定 领导组 提交学生学习记录和考核成绩,由学分认定 领导组 向教 务 处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2、 教 务 处综合学分认定 领导组 的意见,向学分认 领导组 会汇报情况,由学分认定 领导组 做出是否获得学分的决定。 3、 发布学分认定公告。对不能获得学分的,要书面说明原因。 4、 学生对学校不予认定学分 的决定有异议的,可在得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提出复议申请。学校接到学生复议申请后 15 日内召集有关人员,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学生。 5、 学生因学分认定考试成绩不合格而不

12、能获得学分的,可以申请一次补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补考时间由学校安排。补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仍不及格者,可申请重修或放弃此模块改选另一模块(必修课程和有必修学分要求的选修课程不得放弃,选修课程中要求获得必修学分的模块有其他选择的除外)。重修要在接到不认定学分的通知后 1年之内完成,重修所用时间不得与先前修习所用时间 累加。同科7 课程(模块)重修只能一次。学生因修习时间不足不能获得学分的,可在补足修习时间后认定。 6、 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且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省级竞赛二等奖以上),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其相应学科的必修课程可以免 去 部分或全部学时,但不可免考

13、。 7、 学校不奖励学生学分。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在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评价报告相应栏目予以真实记录。 8、 认可学生在省内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获得的学分。跨省转入我校学生,依据转入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确定是否认可其学分。 四、学分认定的有关 注意事项 1 .学分认定时间。 学科类课程在修习完每个模块后,由学校确定时间组织考试、进行学分认定;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由学校在学期或学年末根据情况进行统一认定。 学校每学期安排一次学分制认定工作,此项工作由教科室牵头。 2. 学校将建立和逐步完善学分认定的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特别要建立学分认定的诚信制度。学校要为任课教师、学分认

14、定小组成员、学分认定 领导组 成员建立诚信档案。在学分认定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及时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暂停或终止其学分认定资格。 3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 的学分认定工作进行的指导监督和评估。 8 4高三上学期末将对学生的学分进行汇总,为学生是否按期毕业和高考报名提供依据。 五、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条件 1、 凡具有 禄丰 县第一中学 学籍的学生,完成了高中规定的修业年限,综合素质达到毕业要求,予以毕业。 2、 普通高中的毕业要求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以下三项: 在规定的学习领域总学分达到 144分以上,其中包括 116个必修学分(语文、数学、英语各 10 学分,思想政治、技术各

15、 8 学分,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各 6 学分,体育与健康 11 学分,综合实践活动 23 学分),在 选修 I 中, 至少获得 22个学分 , 选修课程 II 中要至少获得 6个学分。 附表 1 禄丰 县第一中学 高中新课程 学分安排表 学期 课时 科目 高一上 高一下 高二 上 高二 下 高三( 上) 高三( 下) 总计(课时与学 分) 必 修 语文 4 4 2 10 外语 4 4 2 10 数学 4 4 2 10 政治 2 2 4 8 历史 2 2 2 6 地理 2 2 2 6 物理 2 2 2 6 化学 2 2 2 6 生物 2 2 2 6 信息技术 1 1 2 4 通用技

16、术 2 2 4 艺术或音乐 美术 2 2 2 6 体育与健康 2 2 2 2 2 1 11 综合实践活研究性学习 3 3 3 3 3 15 社会实践 每学年一周获 2 学分( 2 3=6 分) 6 9 动 社区服务 三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2 小计 40 40 40/39 40/39 40 40 116 选 修 语文 2 4 2 8 最 少 选 22 学 分 数学(人文) 2 4 2 8 数学(理工) 2 4 2 8 英语 8 级 2 4 6 英语 9 级、系列 II / 人文与社会 政治 0 历史 2 2 4 地理 2 2 科学 物理 2 2 化学 2 2 生物 2 2 通用技术 / 音

17、乐或美术 / 体育与健康 / 小计 40 40 40/39 40/39 40 40 28 选修 II 1 1 1 1 1 1 6 总周课时 40 40 40 40 40 40 150 10 学习 领域 科 目 必修 学分 选修 I 选修 II 学分 说 明 学分 说 明 语言 与 文学 语 文 10 8 根据社会对 人才多样化 的需求,适 应学生不同 潜能和发展 的需要,在 共同必修的 基础上,各 科课程标准 分类别、分 层次设置若 干 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6+x 高一:三生教育 ( 36 课时) 高二:生态与环境 ( 36 课时) 高三:成功与挫折 ( 36 课时) 各获 2分共计 6分 外 语 10 6 数学 数 学 10 8 人文 与 社会 思想政治 8 0 历 史 6 4 地 理 6 2 科学 物 理 6 2 化 学 6 2 生 物 6 2 技术 信息技术 4 X 通用技术 4 X 艺术 音乐 3 X 美术 3 X 体育 与 健康 体育 与健康 10 x 1 x 综合 实践 活动 研究性 学 习活动 15 高一、高二、高三上学期共 5学期,每学期参加一个专题活动,可获 3个学分 社区服务 2 高一、高二各不少于 5个工作日,可获 1学分 社会实践 6 每学年 1 周,可获 2个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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