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 政策 指南 深圳市人事局 二 八年十二月目 录 一、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 政策指引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认定 申报事项 ( 二 )国家级领军人才部分认定材料说明 (三)国家级领军人才可享受的 优惠 政策 二、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 政策指引 (一)地方级领军人才认定 申报事项 (二)地方级 领军人才部分认定材料说明 (三 )地方级领军人才可享受的 优惠 政策 三、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后备级人才 政策指引 (一)后备级人才认定 申报事项 (二)后备级 人才部分认定材料说明 (三)后备级人才可享受的 优惠 政策 四、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
2、 理 流程 及申请核准表样 (一)认定办理流程 (二)申请核准样表 五、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相关 政策 问答 (一)关于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 (二)关于高层次专业人才 4 项配套政策 ( 三)关于关于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 建设的意见及其他配套政策 六、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政策指引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认定 申报事项 事项名称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认定 决定机关 深圳市人事局 受理部门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受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 区福中三路国际人才大厦三楼报告厅左侧 联系电话 83991039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
3、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时 45分,节假日除外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限 20 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 2008 203 号) 受理条件 (一)已在深工作、来深自主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优秀专业人才; (二)遵纪守法; (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四)年龄应在 60 周岁以下(两院院士除外 )。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除了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认定标准之一: 1.获得以下称号之一者: ( 1)中国科学院院士; ( 2)中国工程院院士;
4、(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 4)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 5)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 6)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2.近 5 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 1)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二等奖; ( 2)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 ( 3)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 4)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 ( 5)长江学者成就奖; ( 6)中国青 年科学家奖; ( 7)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 ( 8)茅盾文学奖; ( 9)鲁迅文学奖; ( 10)中国专利奖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3.近 5 年,担任过以下职务之一者: ( 1)国家“ 863 计划”的领域专
5、家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或专题组组长、副组长,重点项目召集人; ( 2)国家“ 973 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 ( 3)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课题负责人; ( 4)国家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 誉学部委员; (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 7)中国科学院“创新团队国际合作伙伴计划”人选; ( 8)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者讲座教授。 4.近 5 年,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或“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
6、金”资助者; 5.近 5 年,在 Nature或 Science 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论文者; 6.近 5 年,直接培养出获得过奥运会或世界杯或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7.近 5 年,获得“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 2 份(网上打印); 2.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证书、专利和成果鉴定等有关材料(详见认定材料说明)复印件各 1 份。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市人事局负责审核证书材料原件; 3.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辅助材料。 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
7、提出认定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登陆深圳市人事局网站,输入信息,提交并打印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 表,加具推荐意见、盖章; 3.主管部门审核;将申请核准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后报市人事局;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直接报市人事局; 4.市人事局核准并在网站公示 10 个工作日; 5.发证书; 6.入库并公告。 办理情况查询 电话查询 83991039 或在市人事局网站上查询 其他说明 高技能人才政策、审批结果可通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咨询电话 25985119或 网站 查询 (二)国家
8、级领军人才部分认定材料说明 认定标准 证明材料 形式 证明材料名称 发证或颁奖 单位 一 中国科学院院士 通知、证 书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院士 通知、证 书 中国工程院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证书 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证书 原国家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证书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证书 原国家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证书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证 书 原国家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证书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荣誉证 书 原国家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近 5年,获得以下奖
9、项者 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二等奖 证书 国家自然科学奖证书 国务院 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 证书 国家技术发明奖证书 国务院 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证书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证 书 国务院 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 证书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 教育部 长江学者成就奖 证书 教育部 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荣誉证书、奖杯相片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全国青联 全国中 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 奖牌、奖杯、获奖证书 国务院部委、 中国文联 茅盾文学奖 获奖证书、奖章、奖状 茅盾文学奖获奖证书、茅盾文学奖奖章、茅盾文学奖奖状 中国作家协会 鲁迅文学奖 奖牌 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
10、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全国优秀诗歌奖;全国优秀散文、杂文奖;全国优秀文学理论、文学评论奖;全国优秀文学翻译奖 中国作家协会 中国专利奖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证书、奖状 中国专利金奖 国家知识产权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三 、近 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国家“ 863 计划”的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专题组组长、副组长,重点项目召集人 申请书和合同的完成人栏目 承担单位向国家科技部提出的申请书、承担单位与国家科技部签订的合同文本 科学技术部 国家“ 973 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 申请书和合同的完成人栏目 承担单位向国家科技部
11、提出的申请书、承担单位与国家科技部签订的合同文本 科学技术部 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课题负责人 申请书和合同的完成人栏目 承担单位向国家科技部提出的申请书;承担单位与国家科技部签订的合同 文本 科学技术部 国家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批文和任命书 国家科技部对实验室的批文以及实验室主管部门的任命书 科学技术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任命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合同书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中国科学院“创新团队国际合作伙伴计划”人选 任命书 中国科学院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者讲座教授 聘书 国务
12、院部委 四 近 5 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者 合同书 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 五 近 5 年,在 Nature 或Science 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 发表论文的当期期刊 六 近 5 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获奖证书和聘书、培养关系证明 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的组委颁发的获奖证书,以及主管部门或训练单位的聘书 七 近 5 年,获得“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奖章、证书、奖杯照片 中华技能大奖奖章、证书、奖杯(提供照片) 原劳动和社会保 障部、 人力
13、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三)国家级领军人才 可 享受 的优惠 政策 1.住房优惠政策 ( 1)国家级领军人才可享受哪些住房优惠政策? 答:国家级领军人才 住房优惠包括 购房补贴、租住人才公寓、租房补贴等三种 ,但每位国家级领军人才只能享受其中一种。 ( 2)国家级领军人才申请购房补贴 须符合哪些 条件 ? 补贴标准如何?怎么 发放? 答:工作关系和户籍都在本市,且在本市购买市场商品房的国家级领军人才(购买人须为本人或本人及配偶),可申请市财政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的面积标准:两院院士 200 平方米,其他国家级领军人才 150 平方 米;单价标准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改革补差单价确定,由市
14、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另行公布。 购房补贴总额的 30%可在购房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领取,剩余购房补贴在 5 年内逐月等额发放。 ( 3)国家级领军人才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须符合什么 条件 ? 租住期限 如何确立 ? 答:工作关系在本市且尚未在本市购买市场商品房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租住人才公寓时间最长不超过国家级领军人才的任期。 ( 4)国家级领军人才申请租房补贴 须符合哪些 条件 ? 补贴标准如何?怎么 发放? 答:工作关系在本市而户籍关系未迁入,且 尚未在本市购买市场商品房,也未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可申请市财政租房补贴租住市场商品房(承租人须为本人或本人
15、及配偶)。 租房补贴的面积标准:两院院士 200 平方米,其他国家级领军人才 150 平方米;单价标准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参照深圳经济特区内市场商品房指导租金价格确定。 租房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国家级领军人才的任期。 ( 5)国家级领军人才享受住房优惠政策需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向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优惠申 请表; 市人事、劳动 和社会 保障部门颁发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申请领取购房补贴时需提交)。 ( 6)夫妻双
16、方都属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是否能重复享受住房优惠政策? 答:不可以。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对层次较高的一方予以优惠,不重复享受。 2.配偶就业促进政策 ( 1)国家级领军人才配偶就业主要有哪些解决方式? 答:根据国家级领军人才配偶的工作单位性质和在岗状态,主要有三种解决方式: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由市 、区人事部门根据个人情况,统筹安排到我市相关部门或事业单位;属其他单位工作的,由市、区人事部门根据个人情况协调安排到企业;参加我市事业单位选聘的,可不限身份、专业技术资格和学历条件。 ( 2)除上述方式外,还有无其他解决方式? 答:还有两种解决方式。 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
17、考职员、雇员的,可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考的职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纳入我市就业援助体系,由劳动 和社会 保障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协助其解决就业问题:男性年满 45 周岁、女性年满 35周岁;因患有疾病或身体残疾而导致就业困难的;因 技能水平不足而导致就业困难的;连续失业半年时间仍未能就业的。 ( 3)国家级领军人才申请配偶就业协助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国家级领军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直接向市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纳入就业援助体系的,向市、区劳动 和社会 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人事、劳动 和社会 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根据申请
18、人就业情况为申请人提供就业协助。 3.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 1)国家级领军人才子女入学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国家级领军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转学的, 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所学校就读,且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 2)国家级领军人才子女如何申请享受入学优惠政策?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在每学期开学 2 周以前,由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按管辖范围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教育部门在审核验证相关证明及入学材料后,提出安排意见,并通知有关学校安排落实,办理入学手续。 申请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艺术
19、(体育)学校专业考核认定意见(申请艺术、体育学校者提供)。 4.学术研修津贴政 策 ( 1)国家级领军人才 申请 学术研修津贴 须符合什么 条件 ? 津贴标准 如何 ? 答:国家级领军人才参加学术会议和进修两类学术活动可申请学术研修津贴,其中学术会议类须为本人获邀参与的,由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协会举办(或者由国家、地区行政机构、著名企业协助合办)的该学科领域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进修类须为本人短期赴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做访问学者等学术活动。 学术会议类研修津贴根据举办地不同执行相应标准:举办地在亚洲以外,津贴 1万元;举办地在亚洲(不含国内),津贴 5000 元;举办地在中国(含港澳台),津贴 3000 元。 进修类津贴根据进修地点不同执行相应标准:在国外进修的,津贴 1 万元;在国内(含港澳台)进修的,津贴 5000 元。 ( 2)国家级领军人才申请学术研修津贴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申请程序为:本人于学术活动前 2 个月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申请表和学术活动邀请函;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在本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所在单位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人事部门,无行政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