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医疗康复区 老年公寓 1#楼工程 烧毛花岗石及火烧面花岗石板采购及服务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为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青杠医疗康复区老年公寓 1#楼 工程 ,项目业主为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单位为 重庆第 二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目前项目已进入 装修 阶段, 现 对该工程 所用的烧毛花岗石及火烧面花岗石板 采购 及服务 实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单位 。 2 建设地点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三溪街 101号 2.2 招标范围: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 院 青
2、杠医疗康复区老年公寓 1#楼为通廊式公寓,属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 47871.25m2, 地上 11 层吊 3 层,建筑高度 36.7m,本次对该 工程 所用的烧毛花岗石及火烧面花岗石板 采购 及服务进行招标 。 3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 1)投标 单位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其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 (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单位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对参与投标的委托人的授 权委托书。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3、见第二部分,地点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基建科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2 第二部分:招标文书 一、 招标综合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 为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青杠医疗康复区老年公寓 1#楼 工程 ,项目业主为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单位为 重庆第 二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老年公寓 1#楼为通廊式公寓,属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 47871.25m2, 地上 11 层吊 3 层,建筑高度 36.7m, 目前项目已进入 装修阶段, 现 对该工程 所用的烧毛花岗石及火烧面花岗石 板 采购 及服务 实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单
4、位 。 1. 招标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医疗康复区老年公寓 1#楼工程 1.2 工程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三溪街 101 号 2.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二、 邀请投标的单位、规格型号、数量及有关要求 1. 邀请投标的单位 :以 开标前实际到场的为准 。 2. 规格型号: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元 /m) 备注 1 烧毛花岗石 20 厚 600*600 m2 210.58 116.2 2 火烧面花岗石板 30 厚 600*600 m2 69.57 156.46 3. 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详见上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视为废标。 4.
5、 本次招标产品,具体供应计划和时间按通知为准,分批供货,投标单位在标书中必须标明产品的规格型号、材质以及安装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并负责指导安装。 上表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 以施工现场收到的 合格产品的 供应数量为准 。 5. 有关说明: 5.1 材料投标采用综合 单 价应一次性报定,应包括生产制造、检验、包装、保险、利润、管理、上下车、运杂及与 配合服务 费等运至重医一院青杠 医疗康复区项目老年公寓 1#楼 工地现场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 5.2 投标单位供应的产品必须 提供出厂合格质量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产品 到现场后, 如抽检不合格,投标单位自行运回,损失自负。 3 5.3 质量及验
6、收:投标单位 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保证所有产品均为全新未使用过,并用先进工艺及材料制造。必须在产品出厂前对所有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及数量做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将其试验、检验记录作为该产品的随机资料。货到现场后,根据 投标单位 提供的货物清单、技术资料,对产品的外观以及可目测指标进行验收,验收检查中若发现任何问题,均由 投标单位负责更换或补足缺失件。在此期间,造成影响安装和推迟了施工期 等问题, 投标单位 应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5.4 材料交货方式:运至工地指定地点,由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 重庆第 二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共同验货,合格后交付。 5.5 为确保
7、工程质量,各投标单位必须对所投产品提供样品,所供货物质量应与样品一致。 5.6 结算方式 (1)烧毛花岗石及火烧面花岗石板 供应数量以施工现场收到的 合格产品的 实际供应数量为准,材料结算单价以 中标 单位报出的 中 标报价为依据,结算 按照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若工程完工时,有未曾使用且保存完好的材料,可退货。 (2)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 次月 付到 货款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大楼投入使用(二者以先到期为准)付至结算总价的 95%,留结算金额的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大楼投入使用(二者以先到期为准)后次日算起,质保期为两
8、年。 三、 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 单位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单位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对参与投标的委托人的授 权委托书。 四、 投 标须知: 1. 投标截止时间:各投标单 位须于 2018 年 2 月 7 日 15 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基建科。 2. 评标时间: 2018 年 2 月 7 日 15 时 ,在重医一院基建科会议室, 招标4 单位 将组织 由 相关部门组成的评
9、标小组 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评议,并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和社会信誉良好的投标单位,中标后 由 本工程总承包单位 ( 重庆第 二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与之签定 采购 合同。 3. 投标费用: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 投标单位 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投标文件:投标 文件按下述要求装订成册: 第一册:经济标,应含投标报价书 第二册:商务标,应含: (1)投标人员身份证(出示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 (3)企业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运良好 , 需同时提供
10、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 上述文件一式 一 份,装入 一 个密封口袋中,并在密封口袋的表面加盖密封章。凡未密封者或未在密封口袋表面加盖公章者均为无效。 5. 评定: 招标单位 将对各 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料 及其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从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并 由 本工程总承包单位 ( 重庆第 二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与之签定供应合同。 6. 中标通知:在 评标结束 后, 招标单位 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文件被接受。 7. 招标单位:重庆第 二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 开标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友谊路一号 重医一院基建科 联系人:王 工 电 话: 18323217047 邮 编: 400016 重庆第 二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