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研究 生 综合测评加减分实施办法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 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 在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 , 经过多次征求学生意见, 特制订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实施办法。 一、本办法中的加减分是在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得出的综合测评分基础上进行直接加减 。 加减分总计 范围为 5.0。 二、本办法 适用范围为我院研究生 一、二、三年级学生。 三 、加分细则 1、 参加 科技活动、 文体活动 和社会实践活动 奖励级别 奖励等级 加分情况 科技 文体及社会实践 省、部级及以上 一等奖 2 1 5 二等奖 1.5 1 三
2、等奖 1 0.5 市、校级 一等奖 0.8 0.6 二等奖 0.6 0.5 三等奖 0.4 0.4 院、系级 一等奖 0.4 0.3 二等奖 0.2 0.2 三等奖 0.1 0.1 注 : ( 1) 参加比赛未得奖的按照低一级比赛的三等奖计算加分 。 ( 2)参加校级文体活动加分,其中第一名是一等奖;二三四名是二等奖,五六七八名是三等奖。 ( 3)院系级活动 科技活动: 新老生交流会,学术交流年会 ,学术会议等 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迎新晚会,双十一联谊晚会,院杯篮球赛,志愿者系列活动等 ( 4)校级活动 科技活动:双百科普大赛,挑战杯,博睿沙龙,博士茶话会等 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校研会晚会,阳
3、光体育节,校研会篮球赛,校研会啦啦操比赛等 ( 5) 校院每年新增活动及省部级活动的加分情况需学院研究考察后决定。 2、 担任 学生干部 担任校级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职务的 ,加 0.4 分;副部长及一般干事加 0.2 分 ; 担任院级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职务 的,加 0.3 分;副部长及一般干事加 0.1 分 ; 所有学生干部须 凭 所在组织 年度 考核合格 证明材料进行加分。 一人担任多重职务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加分计。 四 、 违纪处分 凡是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的均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 五 、审核程序 在每学年奖学金评定时, 加分 由个人 凭有效证明材料 提出 申请,班级进行鉴定,辅导员进行审批 。 六 、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