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心障礙學生就讀高中職學校之轉銜輔導,國立南投特殊教育學校 陳韻如校長,台中市一五年度國民中學應屆畢業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親師座談會,特殊教育法 第 3 條,本法所稱身心障礙,指因生理或心理之障礙,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其分類如下:一、智能障礙二、視覺障礙三、聽覺障礙四、語言障礙五、肢體障礙六、身體病弱七、情緒行為障礙八、學習障礙九、多重障礙十、自閉症十一、發展遲緩 十二、腦性麻痺(102年1月8日新修訂) 十三、其他障礙,特殊教育法,第11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得設特殊教育班其辦理方式如下: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二、分散式資源班。三、巡迴輔導班
2、。第18條 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之精神第19條 特殊教育之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應保持彈性,適合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求;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臺灣省及金馬地區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實施概況(82年88年),行政院會於民國82年通過教育部研擬之發展與改進國中技藝教育方案-邁向十年國教目標,對象為全體國民中學畢業學生,輕度身心障礙學生亦包含在內 中重度障礙學生則於83學年度頒訂實施中重度智障及其他障礙學生接受第十年技藝教育實施要點,以提供國中畢業身心障礙學生充分升學機會 83學年度起再於普通高中職試辦以招收輕度智能
3、障礙學生為主的3年制高職特教實驗班 中重度智障及其他障礙學生接受第十年技藝教育班則自88學年度起停止辦理,並將高職特教實驗班納入學校正式班級。,臺灣省及金馬地區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實施概況(90年102年),民國90年訂定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四年實施計畫,並自90學年度開始實施 103學年度起,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作業,改為適性輔導安置作業。學生報名資格審查,由各縣市鑑輔會鑑定後提交各安置作業區進行志願分發,再由教育部國教署組成聯合安置會議負責審議後公告。適性輔導安置作業與十二年安置最大的不同,在於十二年安置分障別做分發,但僅分發至學校,未分發到科系;105學年度的適性輔導安
4、置,僅分為智障類與非智障類分發。非智障類不再區分障別,可填3群30個志願, 可分發學校及科系。,適性輔導安置及免試入學安置-依據,特殊教育法(98年11月18日修正)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100年2月11日通過發布;102年7月10日修正發布)第三條 身心障礙學生依前項優待達錄取標準者,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占各級主管機關原核定各校招生名額。第一項所定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算。第六條 除依前二條之升學方式外,該管主管機關得依身心障礙學生實際需要,自行訂定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之規定,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修正條文,第五條 身心障礙學生
5、年齡在21歲以下者,得自願就讀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輔會鑑定後,由主管機關依社區化就近入學原則適性安置。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之年齡不受前項年齡規定之限制。,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修正條文,第四條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學生參加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部)入學,依下列方式辦理:一、加免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二、加特色招生入學者,依其採計成績,以加總分百分之二十五計算。前項第一款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進行比序,第二款經加分優待後分數應達錄取標準。成績總分或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相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同分參酌時,經比序
6、或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者,增額錄取,不受百分之二限制。105學年度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實施計畫 【南投縣政府主辦】 【興大附農承辦】,9,適 性 入 學 管 道,各障礙類別建議安置型態,國中應於民國105年7月29日(星期五)前,將各項完成之 轉銜服務資料送至安置學校,並轉銜追蹤至少6個月。,12年國民基本教育基於適性揚才、多元進路理念,建立適性輔導服務系統,提供生涯活動的探索,進行生涯能力的教學,解決生涯困擾的諮商,使學生能從自我、校園、與環境資訊中,統整並做合適的進路選擇,成就每一個孩子,以生涯輔導紀錄手冊為藍本,進行適性輔導服務,104學年度台中區身心障礙學生入學管道人數統
7、計,104學年度台中區身心障礙學生入學管道人數統計,17,超額比序項目及順序:() 以志願序積分、就近入學積分、扶助弱勢積分、多元學習表現績分、教育會考表現積分五項總和為總積分。(二) 當總積分相同時,依志願序積分、就近入學積分、扶助弱勢積分、多元學習表現績分、均衡學習、德行表現、無記過紀錄、獎勵紀錄、教育會考表現積分之順序進行比序(三) 前項比序後仍同分時,依教育會考成績總點數進行比序。(四) 前項比序後仍同分時,則依教育會考成績等級標示加總進行比序,相同時再依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之順序,各科會考績分進行比序。若仍同分時,則依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之順序,各科會考成績之等級標示
8、進行比序。(五) 學生經前款規定比序,仍同分超額時,不予抽籤,並依下列方式辦理: 1.依學生選填志願序之校序順次進行比序。 2.前項比序後仍相同時,依學生選填志願序之順次進行比序。 3.依上開規定比序仍超額時,以增額錄取之方式處理。,105學年度中投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中投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該志願序校科同分。(連續選填同一學校不同科者皆為同一積分),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及分發作業範例,免試入學總積分,志願序積分,就近入學積分,扶助弱勢積分,比序開始,志願序積分+就近入學積分+扶助弱勢積分+多元學習表現績分+教育會考表現積分,每10個志願序為同一群組,皆為同一積分連續選填同校不同科者皆
9、為同一志願序積分第110志願序30分第1120志願序29分第2150志願序28分,1.國中三年皆就讀偏遠地區學校者1 分,偏遠地區學校係報准主管機關核備有案者。2.低收入戶(2 分),中低收入戶(1 分)係領有鄉、鎮、市、區公所證明文件者。,105年適性入學相關資訊,智能障礙類-特殊學校與綜合職能科,欲就讀特殊教育學校者可直接報名特教學校重度、中度以上智能障礙者情緒行為、自閉症且伴隨智能障礙者多重障礙兼有智能障礙者不宜升學一般高中職者欲就讀公私立高職綜合職能科者,需參加能力評估後安置智能障礙輕度自閉症及情緒行為障礙,合併有智能障礙者請參酌安置高中職及特殊教育學校簡章能力評估考古題公告於-阿寶的
10、天空,可下載練習,105學年度安置特教學校重要作業日程,特教學校安置缺額一覽表,特教學校安置缺額一覽表,27,高職特教班(綜合職能科),105學年度安置集中式特教班重要作業日程,105學年度台中市公私立高中職階段身障資源班及特教班設置狀況(資料來源:特教通報網 www.set.edu.tw ),105學年度台中市公私立高中職階段身障資源班及特教班設置狀況(資料來源:特教通報網 www.set.edu.tw ),玉山高中,1,2,105學年度台中市公私立高中職階段身障資源班及特教班設置狀況(資料來源:特教通報網 www.set.edu.tw ),非智能障礙類一般高中職或特殊學校,重度、中度以上各
11、障礙者欲就讀特殊教育學校者可直接報名特教學校視障、聽障、肢障等感官障礙者多重障礙者不宜升學一般高中職者欲就讀一般公私立高中職者,可報名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就3類群中選填30個志願參加分發,必要時辦理晤談,並依各作業區鑑輔委員及安置委員之綜合研判安置之。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學生亦可同時參加免試入學或特色招生管道入學,但僅能擇一錄取管道報到之;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的身障生,得參加餘額安置,高中職綜合職能科課程,一般課程包括 生活教育、社會適應、休閒活動、 實用語文(國文、英文)及實用數學等專業及實習課程包括 校內職業課程實習、校外職場參觀、職場實習等 課程,內容以實作為主,並加強與社區及職場之聯繫,藉由
12、校內外實習,以落實轉銜目標之達成。社團活動 將社團列為課程之一,多數學校有各式各樣社團, 有學校會優先給特殊生選擇,綜合職能科職業課程1,一般課程: 實用國文 、實用英文 、實用數學 、 休閒活動 、生活教育 、社會適應 專業及實習課程:( 工科 + 家事 ;各校不同) 汽車美容 、家電檢修、水電裝修 、 單車裝修 、基礎木工、食物製備 、 烘焙、中式點心、職場實習 訓練鼓勵考照(丙級): 烘焙、中餐、門市服務,校外實習參觀及校外社區體驗教學 透過實際工作環境的參觀及操作,讓身心障礙學生瞭解職場。校外職場實習依據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班職業學程課程綱要辦理二年級校外實習每週在外實習一天。三年級校
13、外實習每週在外實習三天。備註: (實習天數各校不同),綜合職能科職業課程2,特殊需求學生的生涯發展樣貌:以智能障礙者為例,生活自理與家庭生活:多數仍與家人同住,經濟上無法獨立。生活上的諸多決定仍仰賴家人或其他重要家人。多數未婚。社會參與:休閒及娛樂活動的安排仍需家 人與社團的支持協助。,特殊需求學生的生涯發展樣貌:以智能障礙者為例,職業生涯:多數經由下列方式安置就業一般性就業服務,進入競爭性職場。支持性就業服務,進入競爭性質場。庇護性就業服務,進入保護性高的庇護工廠或庇護商店等。進入職業重建服務體系之智能障礙者多數需要透過較多的支持才有可能進入競爭性的職場工作被安置到庇護性就業職場之個案,在各
14、方面需要的支持程度更深。,智能障礙者較常從事之職務,清潔員20.8% (n=27)烘焙助手16.2%(n=21)作業員16.2% (n=21)廚房助手11.5%(n=15)洗車員9.2% (n=12)超商助手7.7% (n=10)包裝員6.2% (n=8),洗衣助手2.3% (n=3)倉管員2.3% (n=3)服務生2.3% (n=3)美髮助手2.3% (n=3)剪裁工1.5% (n=2)行政助理1.5% (n=2),對智能障礙學生適性就業的啟示,智能障礙畢業生是具有就業潛能的。其職務往往侷限於半技術性、低技術性或非技術性的工作。好的體能對其工作有加分作用。好的工作社會技巧有助其職場適應。競爭
15、性的職場雖有其要求,但願意為智障者調整職務。,對智能障礙學生適性就業的啟示,自我照顧與生活自理適性職種的工作技能良好的工作人格 職場的工作社會技巧 積極的工作態度 能接受督導、服從督導 明白並接納自己的工作 角色。,交通能力輔助科技職場自然支持的建立家庭與社會支持網路,選擇學校的注意事項,學校環境考量建議事先聯絡、參觀,尤其肢病障學生,如學校依山而建,行動不便者應多考量各校特教資源與服務方式略有不同、各有特色考量學生個別差異,以適性安置為原則交通因素住家醫院遠近,便利緊急處理避免交通路途遙遠與時間耗費課業壓力 部分科目能輕鬆應付,壓力少,才有餘力適應能力與課程內容相當,較易建立自信心事先了解該
16、校是否有資源班能提供課程調整,該選高中還是高職呢-談高中職教育目標,學習目標普通高中為大學的準備教育,即使職業學校也以升學為目標一技之長,強調實作能力,技能證照的取得功課學業學年學分制、有補修重修之規定,多於寒暑假進行成績良否仍為主要壓力源之一科目多、學習內容範圍大(高中)作業多、且作業量大(高中)專精課程,有利生涯準備(高職)輔導考取證照,強化就業能力(高職),同儕人際互動高中職同儕較為獨立,有自己的想法上課分組共同討論作業、個別及團體學習機會多學校老師未必能完全主宰同學間之互動關係特教服務型態以間接服務為主,較少直接服務除綜合職能科外,由資源班或資源教室提供服務以尊重家長及學生意願為主不強
17、迫接受資源服務可透過IEP評量、特推會免修、降低通過標準協助學生適應如欲於參加大學學測或四技二專考試申請特殊需求服務,則需於高中職時有申請過特教服務,該選高中還是高職呢-談高中職教育目標,國立與私立學校國立高中職學校已普設資源班教師、私立學校多由輔導室協助、少部分有聘特教人員各校特殊教育學生數差異甚大,從個位數到上百人,學生所受服務資源不同適應調查初步結果公私立無差異打破公立優於私立之迷思概念部分弱勢家庭有經濟負擔之考量實用技能班以提供技能訓練為主,學分計算與一般職業類科不同跨校轉學時會面臨無相同類科可轉學之問題實際教學結果顯示並不建議智能障礙類就讀實用技能班,該選高中還是高職呢-談高中職教育
18、目標,參考國中畢業生多元進路宣導網-全國高中高職五專學校資訊網 http:/me.moe.edu.tw/junior/search/參考各高中職科系介紹網頁課程內容、設施設備、需慎重考量因素善用各校網頁對該校類科進行了解,俾於特推會安置科別之參考諮詢各障礙類別之家長團體,可多方提供過來人的經驗須充分了解自己能力專長,加強生涯規劃未來生涯發展優勢在哪裡?興趣在哪?成就在哪?個案了解自己多少?如何期待自己?考量適不適合,而非好不好?,選擇科系考量因素,給家長的建議,選填學校1.事前認識學校環境;了解學校內各類科、特教服務、師資、交通服務等資料孩子喜歡該校多數科別2.了解孩子的能力與興趣3.名校光環
19、孩子能力考量4.就近安置是最適合的選擇? 義務教育非義務教育 直接入學篩選入學 學區就學非學區就學5.多方考量入學後的適應與生涯目標更為重要安置以一次為原則務必依各校規定的期限內報到,尋找學校資源,1.克服心裡障礙,與輔導室、資源班、特教組老師保持連繫,遇問題或困難無法溝通,透過上述老師去協調。2.課業學習可透過IEP評量、特推會(定期開學一個月內召開)免修、降低通過標準協助學生適應。3.多加善用資源班教學課程:(1)一般課程:語文、數學等。 (2)社會技巧課程:依學生個別需求進行編排與輔導。,資源班排課方式,外加式,抽離式,早自修、彈性時間,正課時間,抽離到資源班上課,高中職特教服務型態-分
20、散式資源班,資源班:21人以上即可設班以間接服務為主,較少直接服務人力資源比起國中明顯少,與國中資源班服務不同個案管理老師,多為資源班教師擔任高中職公立學校已普設資源班教師、私立學校多由輔導室協助、少部分有聘特教人員各校特殊教育學生數差異甚大,從個位數到上百人,學生所受服務資源不同。,高中職教育階段身障學生輔導法令,一、特殊教育法-98.11.18修正通過第12條 為因應特殊教育學生之教育需求,其教育階段、年級安排、 教育場所及實施方式,應保持彈性。第21條 對學生鑑定、安置及輔導如有爭議,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得向主管機關提起申訴,主管機關應提供申訴服務。學生學習、輔導、支持服務及其他
21、學習權益事項受損時,學生或其監護人 、法定代理人,得向學校提出申訴,學校應提供申訴服務。 第24條 各級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評量、教學及輔導工作,應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前二項之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25條 特殊教育學校之設立,應以小班、小校為原則, 並以招收重度及多重障礙學生為優先。各直轄市、縣(市)應至少設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分校或班),每校並得設置多個校區;特殊教育班之設立,應力求普及,符合社區化之精神,二、高級中等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原則及輔導辦法第4條 學校應提身心障礙學生身心狀況明顯改變或有不適應情形時,得調整其安置方式;並不得以課
22、業成績作為使該學生離開普通班之唯一因素,提供身心障礙學生最少限制之環境。第6條 學校對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之成績評量,應依普通班學生成績考查規定,衡酌學生之學習優勢管道,彈性調整其評量方式,並訂定適合身心障礙學生之個別評量方式。三、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 民國 101 年 12 月 18 日修正) 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民國 100 年 05 月 16 日發布),高中職教育階段身障學生輔導法令,五.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六.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就學費用減免辦法七.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費補助原則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九.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十.教育部補助國立特殊教育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書籍制服費及伙食費要點 十一.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設置高中職階段鑑輔會法源依據】十二.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公私立特殊教育學校員額及設施設備最新規定】,高中職教育階段身障學生輔導法令,感謝聆聽,祝福大家都做一位懂得賞識孩子的父母,國立南投特教學校鳥瞰圖,.tw,